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初解物权法     
杨柳 《瞭望》2005,(28)
2004年我国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中,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被社会各界评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今年稍后一些时候,历经8年起草修改、三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将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对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相似文献   

2.
当2004年3月"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时,担负着"私产"保护条款具体化的《物权法(草案)》,本没有区分财产所有制的任务,而是细化财产保护的条款。  相似文献   

3.
城市拆迁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过程,但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利益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钉子户"现象。在尊重与保护私有财产的时代背景下,对城市拆迁问题从法律、政府与公民三个维度进行审视,有利于促使城市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也使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得到有效的尊重与保护。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所确立的"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原剐,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三种合法性难题:政治方面是如何既保护"私有制"利益,又坚守社会主义的理想价值信念;经济方面是如何既能使资本实现最大化利益,又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社会方面是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领作用,实现社会有效整合.为此,要求我们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予以恰当的呼应.  相似文献   

5.
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经济伦理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贺汉魂 《理论探讨》2004,46(3):30-32
要不要保护私有财产,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伦理问题。在我国,不能离开伦理价值判断,抽象地理解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我国宪法是合德的宪法,其所指的私有财产就是合法且合德的私有财产,保护这种私有财产有着伦理依据,但是"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不等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及"私有化"。  相似文献   

6.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推进实行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城市拆迁之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部发布的《2003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城镇私有(自有)住宅建筑面积71.44亿平方米,住宅私有(自有)率为80.17%。相比之下,在美、英等发达国家,住房的自有率不过60%左右。高出国际通常水平约20%的住房自有率,表明绝大多数中国城镇家庭拥有了自己的房产,私有住宅的安全已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2004年宪法修正案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然而,私有住宅的稳定性仍面对不少问题。在紧缩地根的背景下,近年来各城市纷纷对城市用地进行"内部挖潜"。2004年1至3季度全国建设用地供应中,存量土地占了52%。大规模的拆除改造在一些地方从平房区走向了楼房区,新老私房主的命运交织令人生叹。如果人们对私有房产的信心被挫伤,整个城市将走向何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为各方议论。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这项法规,通常被认为给予了拆迁人强势地位。"很有必要废除现行的、赋予政府更多自由裁量权的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制定一部保护公民住宅权的法律",已有学者发出这样的声音。  相似文献   

8.
王珏 《理论视野》2004,(3):20-22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条款。这一修改,是我们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思想进步的结果,必将对中国经济领域乃至整个社会领域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不仅如此,保护私有财产也将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9.
作为政府要提供给公民适当的合法的途径帮助公民表情达意,真正当家做主,真正参与地方治理,彻底改变过去社会管理由管理者唱“独角戏”的局面.同时将政府办的实事好事都能做到让群众满意,民生幸福指数不断提高.所以,公民参与地方治理是个关键性问题.从此点出发进行一些理论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民生问题的政治伦理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生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从政治哲学的视角看,民生是由一系列公民权利组成的权利集合,民生不是政府对公民的恩赐而是公民对政府的权利诉求.关注民生是政府伦理的底线,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民生问题的真正解决不能依靠临时性救济,而必须在民主政治的体制之下,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保护机制,以制度化的途径确保所有公民都拥有社会普遍认可的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由来已久,私有财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直接涉及公民人权保障的核心.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从宪法的高度对保障公民私有财产权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这只是完善私有财产权保障的第一步,我国关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还有一些缺陷,应当进一步完善.本文拟通过对私有财产权产生的背景、在我国发展的现状以及私有财产权入宪产生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阐明私有财产保障制度在我国的不足之处,找到一些解决办法,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宪法私有财产保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是我国政府在执政过程中对长期以来履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价值观的反思与检视,和谐理念更加关注公民的民主权利、社会公平公正原则、政府对公民服务需求的回应性等问题,彰显了未来我国政府执政的民主与宪政蕴涵.为了切实地贯彻这些民主宪政理念,政府应健全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与程序,扩大公民参与权;落实行政问责制,实现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对公民服务需求的回应性;提供相关的制度保障,促进实现社会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的问世,不仅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亿万中国人自我权利意识增强的内在要求"。个人私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国有财产将受到平等保护。"从20年前制定的《民法通则》中"物权"这两个字连用都不能用,到一部完整《物权法》的通过,这表明中国社会现代文明的大进步。  相似文献   

14.
有关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相宏 《理论探索》2005,(6):141-142
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规范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条款应包括财产不可侵犯条款、制约条款和征用补偿条款。1982年宪法对于私有财产保护显得不足。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稿提出了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条款,这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是一大历史的进步,但是该条款没有把私有财产列入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在征用补偿原则和程序方面也存在着问题,这需要在今后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农村宅基地继承制度改革具有现实价值:有利于解决法律内部冲突;有利于实现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利于实现物权平等;有利于保护农民私有财产。改革面临着双重困境:法律与制度限制。基于"田野调查"实证研究,提出《继承法》与《土地管理法》冲突的破局之策:遵循保护公民财产继承权原则;改革农村宅基地取得的"三个条件";建立农户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政府要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防范农户利益受损风险;防范闲置率增高风险;防范乡村伦理破坏风险。  相似文献   

16.
刘武俊 《团结》2004,(4):10-12
今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完善了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这一宪法新内容有望成为具有司法可诉性的宪法条款。据报道,去年索赔1.6亿元的“民告官第一案”最近又起波澜,因不服广东高院于去年作出的终审判决,原告陈锦洪依据刚通过的新宪法中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内容申请再审。尽管目前对法院是否受理原告陈锦洪的这一再审申请尚不得而知,但笔者对陈锦洪依据宪法条文提起诉讼的勇气表示钦佩,同时也期望我们的宪法真正成为具有可诉性的法律,期望有更多的原告在司法个案中通过诉讼激活宪法。在笔者撰写本文之时,媒体报道说北京一位陈姓老汉高举…  相似文献   

17.
私有财产权在公民享有的所有权利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实现生命权、自由权等权利的物质基础。保护私有财产权是中外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内容。本文拟从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障的三重结构对我国宪法与外国宪法作一比较分析,以推动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本文首先说明了什么是地方立法,分析了当前地方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指出了法外"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之间的微妙关系,并就国家与地方如何对待基层政府的"立法权"问题作了分析,认为国家应严格控制地方的立法权,地方政府也应掌握好立法权的度,应合法、合理地使用这一权力,以免与国家立法权发生冲突;最后,还指出了现行<立法法>在地方立法权的主体方面所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9.
科学社会主义对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超越首先表现出的恰恰是一种哲学的、逻辑的特征,而不是实践的特征.正因为如此,只有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诉诸社会主义的实践,才有可能在"实践的社会主义"的意蕴中真正把握其科学性.为此,我们需要完成三个不同层面的哲学辨正.首先,必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的理论设想,纠正对于公有制的理论误读,把握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践尺度.其次,必须区分私有财产与私有制,确认共产主义的理论指归,把握社会主义的实践目标.第三,必须正确认识公有制与私有财产的关系,妥善处理社会占有与个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明确个人"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合法性.关于如何理解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如何区分私有财产与私有制,以及如何处理公有制与私有财产的关系等理论问题的解决,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意义上,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献的重新解读才能完成.  相似文献   

20.
万其刚 《民主》2004,(4):18-19
共产党和国家对财产权尤其是私有财产权的认识及保护,有一个不断发展、逐渐深化的过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个体和私营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私有财产也与日俱增,与此相应的是,加强对私有财产权(或公民财产权或个人财产权)的保护已成为共识。为适应这一形势,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作出了新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一、宪法进一步完善财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一)财产权保护的宪法规定及其演变私有财产特别是私有生产资料的法律地位,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关系密切。正因为如此,现行宪法是在基本经济制度的框架下确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