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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问题探析崔勤之股份有限公司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企业中重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则有赖于发起人的行为。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制订公司章程,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并对公司设立...  相似文献   

2.
一、关于公司发起人的条件根据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第1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起人,是指依法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依照各国公司法,发起人是设立公司的最基本要素,因为发  相似文献   

3.
胡松河 《山东审判》2005,21(3):102-103
公司本身是抽象人格者,其成立行为是由发起人完成的。所谓发起人,通常认为是“按照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①。发起人是公司设立的具体实施者,发起人的设立活动对于认股人和成立后的公司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增加发起人的责任感,防止滥设公司以及以公司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各国公司立法均对发起人的责任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最新修订案中并未给与多少关注。考察各国相关规定,公司成立时发起人的责任,分为对公司的责任和对认…  相似文献   

4.
吴滨 《中外法学》1997,(4):97-106
<正> 一、国家股、法人股和定向募集公司的规范问题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又可分为发起设立(即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和募集设立(即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的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只有已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而且向社会  相似文献   

5.
一、关于发起人的含义对公司发起人的含义,各国公司立法都很少有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发起人是指负责公司筹备,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的人。理由是:第一,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公司的组建,尤其是组织较为复杂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和法律上的问题,往往需要有诸如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参与。而这类专业人员又往往不承担公司发起人的权利义务,而仅仅是对聘用他们的公司发起人负契约责任;第二,若以签名盖章于章程作为发起人的标准,其对公司设立行为负责的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也便于权利人行使权利,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至于实际上发起人是否参与公司设立的其他具体  相似文献   

6.
(2005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相似文献   

7.
发起人是指依法设立的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基本特征,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责任的支撑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有限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它的适用没有法律责任的制约,则极易损害债权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自有资本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为此公司法确认了资本充实、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三大原则。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采用登记主义,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认缴全部出资,公司才能登记注…  相似文献   

8.
内地与澳门股份公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鉴其他地区发展股份公司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国内地股份公司,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都十分有益。本文试从股份公司的设立、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等方面,对我国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澳门公司法典》①中的有关股份公司的法律制度作一比较分析。一、股份公司的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一般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自己认足公司全部股份或公司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足股款,使公司得以成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股资…  相似文献   

9.
关注要点1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第2条)  相似文献   

10.
发起人与成立后公司关系之探讨○李军股份有限公司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规范为公司的主要方向。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于公司的筹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对发起人的行为及其责任作了规定,但...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人的注册资金即资本金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资本金。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两类公司都以股东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国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金确实原则,即在公司设立时开办者必须将资本金足额缴纳。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认足并缴纳全部股款,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法上的设立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应江 《法学杂志》2006,27(5):86-89
公司法上的设立行为有其特有的涵义和价值。设立行为即制定章程。设立行为的完成,意味着公司章程的产生、生效和设立中公司的创设。设立行为的瑕疵构成了公司设立无效或可撤销的主要事由。我国《公司法》应该完善对章程制定、设立中的公司的地位和公司设立瑕疵的规制。  相似文献   

13.
王保树 《中国法学》2012,(1):106-116
现行公司法上,公司法律形态存在着结构性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虽属封闭公司,但没有涵盖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却容纳了公开公司和封闭性的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结构导致了封闭公司适用不同规则,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同样的规则。公司法改革的取向是整合封闭公司资源,重塑有限责任公司形态,涵盖所有封闭公司,并使股份有限公司仅具有公开公司特点,不再涵盖发起设立的公司。在此基础上,同一法律形态的公司适用同样的规则,以利公司法现代化。同时,实现公司法体系一元化,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并轨,这是重塑有限责任公司形态的应有内涵。  相似文献   

14.
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一、导论公司设立行为是指公司发起人为取得公司法人格而依法完成法律所规定的各种要件的行为。现代法律认为,任何公司的设立都必须有严格的制定法上的根据,否则任何公司均不得设立。这是指公司的设立必须同时符合制定法所规定的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公司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如果违反制定法的规定,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制定法所规定的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制定法所规定的程序,则即便公司已经获得有关公司登记机关所颁发的设立证书,公司的设立也存在瑕疵。公司的设立瑕疵是否会导致所设立的公司无效?在现代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法人格免受公…  相似文献   

15.
【裁判摘要】 一、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旨在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公司成立三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受让方行使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将股权委托给未来的股权受让方行使。也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双方正式办理股权登记过户前。上述行为并不能免除转让股份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股东责任。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6.
一、注册公司理念的差异与合法性标准的识别中国大陆公司法在公司成立的准则把握上是以批准主义为主,登记主义为辅,大多数公司的设立需经严格的审批过程,然后再进入登记程序,对拟设立公司的实质审查实际上在审批过程中已经完成,公司登记多是形式审查与程序行为,并且公司法对设立公司之条件要求严格,标准甚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从发起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生产经营条件等多个方面作了专章专条的严格规定,限制条件甚多,设立公司的运作过程复杂,公司立法的要求就是确保进入…  相似文献   

17.
(一)关于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及三年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从目前证券发行上市的现状来看,有资格发行股票井上市者为定向募集公司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对定向募集公司而言属增资发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属经改制后以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独家发起人或主要发起人发起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而设立股份公司。之所以上述两种类型的企业方能发行股票并上市,是因为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股份公司其股票方能上市交易。而此处唯一的例外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即: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  相似文献   

18.
先公司民事行为的案型归类及责任分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越  茅院生 《法律科学》2005,23(5):107-114
“设立中公司”是一类特殊的民事主体,特殊性体现于它是一个处于发起人合伙和成立后公司之间的阶段性存续的、具有有限人格的组织。尽管法律未规定设立中公司的法律行为为必须,但是经济上,设立中公司却可以而且应该从事商业交往。在公司设立阶段签订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主体密切攸关;设立中公司订立的合同责任在发起人、设立中公司、成立后公司之间的分配因为采取“意图推定”和“设立中公司责任”大相径庭。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分立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资本充实责任是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的履行,确保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与章程记载的资本相一致的民事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连带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体现了公平、效益和安全等法的价值,具体包括认购担保、缴纳担保、差额填补和出资损害赔偿等内容。我国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存在内容不完备、催告失权制度和求偿不能时代为履行出资义务者的选择权之规定缺失等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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