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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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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推进我省村级体制改革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全省全面推开改革村级体制、实行村民自治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将村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村民自治体制,将村公所(办事处)改革为村民委员会。在村公所(办事处)辖区范围设立村民委员会,以合作社或自然村设立村民小组,原来以合作社或自然村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自然消失。改革村干部管理和选任制度,村干部退出乡(镇)干部编制序列,由选聘制改革为选举  相似文献   

2.
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后,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级治理中具有领导地位和作用。但是从目前一些地方看,对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主要有两种误识:一种是“代替论”。认为“既然实行村民自治就应该是村民选举的村民委员会说了算,党支部管管自己的党务”就可以了。另一种是“代表论”,  相似文献   

3.
一、乡村关系存在的问题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来,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乡村关系)被规定为"指导"与"协助"的关系。但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表明,乡村关系很大程度上仍然维持着行政隶属关系,许多乡镇仍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乡镇政府过度干预村委会的现象屡见不鲜。一是干预村委会选举。当前有不少地区存在乡镇直接干预甚至操纵选举的现象。二是乡镇通过"村财乡管"达到对村委会的控制。"村财乡管"的主要形式就是  相似文献   

4.
凌启鸿 《唯实》2001,(3):32-36
推行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内容,其中民主选举最为关键。1988年6月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江苏大部分地区经历了5届选举,前4届选举基本上由组织确定候选人,村民画圈。1998年底至1999年初进行的第5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有部分村按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改革试点,其主要内容是“两个直接”,即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候选人,直接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两…  相似文献   

5.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辽宁省多数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已满。为此,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全省到届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进行换届选举,并于2006年12月18日,向全省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  相似文献   

6.
村民自治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起点。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广大农村普遍推行了村民委员会直选,一大批农村干部凭自己的德和才被群众推选,走上了村委会领导岗位。我国绝大多数人居住在农村,广大农民民主意识提高了,能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自己依法管理自己,这对推进全国民主政治建设意义重大。我们也应看到,农村的现实状况不容回避——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相对薄弱,这种不足不仅体现在基层干  相似文献   

7.
村级治理对于乡村政治稳定有着积极意义 :民主选举机制赋予村民委员会以坚实的合法性基础 ,使得村民委员会的权威和号召力增强 ;公共决策机制避免了国家权力和基层社会的直接对立 ,使得村民能够进行政治表达 ,参与本村的重大决策 ;民主监督机制加强了民众对国家权力的监督 ,促进了基层廉政建设 ,减轻了农民负担 ;制度建设界定了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的界限 ,提高了民众的道德水平 ,促进了乡村社会的治安状况和内部和谐 ,直接维护了乡村政治稳定  相似文献   

8.
殷欣 《支部生活》2004,(9):38-39
从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农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改革村级体制,撤销了13000多个村公所、办事处,实行村民自治,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健全、落实农村基层各项民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的农村村级管理体制和村干部任用机制。截至2004年6月30日,全省13172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完成99.7%,各地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相似文献   

9.
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村级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当前,就村民自治的运行状况,国内外学者大致分为三大类型:两分法、三分法和四模型说。为推进村民自治走向深入,亟待理顺村民委员会与乡政府、村民委员会与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与其它职能的关系,以及遏制并根除村民自治权力的异化现象。十余年来,村民自治的实践推动了我国农村基层社区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必将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到越来越明显的影响作用。  相似文献   

10.
如何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相似文献   

11.
正党的十九大以来,为解决农村村级"两委"矛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党中央全面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应当交叉任职。"该政策实施两年多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拟在深入分析政策实施的重大意义和面临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2.
《党建》2002,(1)
实行村民自治是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不再直接组织农村生产活动,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政社合一”的体制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经济体制。一些农民创造出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村民委员会。1998年11月我国正式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个法的实施,适应了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实行村民自治是发展基层民主、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  相似文献   

13.
《共产党人》2007,(16):22-22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逐步实现基层群众的直接民主,是我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密切党同农民群众联系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村民自治,不是无领导的自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支部是农村社会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相似文献   

14.
严州夫 《先锋队》2011,(24):13-17
村级选举是党和政府扩大基层民主的重大举措,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对农村和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改革起到积极作用。当前,各地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将  相似文献   

15.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的改革与发展,是党和政府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推进村级民主监督是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保证。 从村民自治的现行体制来看,村级民主监督,就是村民通过一定形式监督村中重大事务,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其监督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  相似文献   

16.
村规民约是村级管理的重要方式和载体,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有助于推进乡村基层治理。当前,各地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陆续完成,村级换届之后,一些行政村将着手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以更好助推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7.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法律的保障,调动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但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由于群众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性质认识不足,所以在理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上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系不顺。虽然在《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上,已经明确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不少群众仍认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村委会主任是由全体…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有些地区在城市试点推行社区自治,由社区的居民自己选出能代表自己意愿的人对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学界也把村作为社区的研究对象,尤其是当《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实施后,村民自治更是成为宪法学和政治学界的研究焦点。社区自治的实行对于政府和人大均有相当的影响,社区自治在我国的民主政治之路上有具有不可低估的政治意义。一、我国近年社区自治的探索与实践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通过,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及其成员不断体制化。1998年,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标志着“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政治制度正式确…  相似文献   

19.
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对选举操作程序的规定更加严格规范了,但实际操作中,在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认定、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产生、投票、选举违法认定和违法责任等方面,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使之更适应基层现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民主选举居村民自治四项原则之首,但迄今为止,在我国一些地方村民自治选举环节,普遍存在着选举过场化问题。村民自治选举过场化问题使人们对当地选举产生失望、冷漠乃至敷衍了事的行为,这不仅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相悖,也困扰着我国基层民主的发展与村民自治的良性成长。通过进行个案调查和宏观分析发现,村民自治中选举过场化的根源在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上,不适当地理解村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并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在村干部候选人的产生环节,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入扭曲为村党支部或村干部提名候选人等。若要破解这一问题,首先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其次应加强政府主导和外部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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