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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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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切实保障新《律师法》赋予律师的各项权利,加强律师协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探讨建立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7月2日。七届全国律协维权委员会在京召开“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座谈会”。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律协秘书长或维权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座谈会。  相似文献   

2.
(特约记者李敬忠)海南省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他们的主要经验归纳起来就是“以防为主”,力求使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在酝酿过程中得以解决,确保律师执业不受刁难,执业律师的人格乃至人身不受侵害。从而做到了无一例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最近,海南省律师协会召开了二届二次理事会,成立了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制定了维权《规则》。同时,他们把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作为维权工作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在二届二次理事会上,理事们向全省执…  相似文献   

3.
宁弘  孙莉 《中国司法》2003,(3):36-37
全国律协成立以来,就将维护律师执业权益作为协会的首要职能,投入了大量精力,着眼于对整个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和个案的解决。然而,律师的执业环境仍然不尽人意,存在大量问题。司法部调研组撰写的《关于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深入、详细地对目前律师执业状况进行了分析,这是对我们律师协会进一步做好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工作的推动与鼓励。 结合我会维权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几点补充意见:  相似文献   

4.
建立系统的维权保障体系,对执业律师乃至各级律师管理工作者,究竟意味着什么,相信大家都心里有数,也可以说是不言而喻。因为我国《律师法》及《律师协会章程》均有明确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0条规定:律师协会履行的首项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5条规定:律师协会履行的首项职责是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维权工作也一直是全国律师十分关注的工作,各级律师协会也始终将律师维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应有 的成绩。在总结以往维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2年—2005年工作规划确定了建立系统的 维权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原则,并决定通过建立新的维权信息渠道和工作渠道,推进立法和修  相似文献   

5.
潘卫群 《中国律师》2009,(10):19-21
全国律协于7月2日在京召开了“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的座谈会。会上,司法部、全国律协领导以及来自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维权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畅所欲言,大家对新《律师法》实施一年以来,各地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开拓创新维权工作方式、方法及渠道进行了探讨,明确了今后律师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本刊于2009年第8期报道了此次会议之后,引起了业内外的强烈反响.许多律师纷纷来信来电询问有关律师维权工作的情况.日前.本刊记者就律师们关注的一些话题采访了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受到侵害的个案不断增加,维权,已经成为各地律协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地区律师执业环境的好坏,说到底,是那里的领导民主法治观念强不强的问题。这几年,安徽省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认识到,维护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就是在落实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就是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他们以此为基点,向党、政、人大、政协的领导,向传媒及社会各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他们对律师维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好的效果。安徽律协的作法值得推广。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00,(9):9-10
安徽省律师工作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发展很快,但在取得长足发展的过程中,律师执业合法权益被侵犯事件时有发生,并且呈逐年上升之势。通过几年维权,我们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立法保证是维权的立足点法律是维权的依据,没有可操作的法律保障,维权工作将寸步难行。现行法律的有些条文,其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受到了挑战,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必须由地方立法或内部规章加以补充、细化,律师协会应积极创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作好这项工作。二、过硬的综合素质,是律师自我保护的关键中国有句俗语:打铁还须自身硬。一个合格的执…  相似文献   

8.
一、律师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律师维权工作是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恢复以来,历届司法部党组十分重视律师维权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律师维权活动。新一届司法部党组成立后,高昌礼部长高度重视律师维权工作,多次强调要抓好律师维权工作。在司法部历届党组的领导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抓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一手抓律师维权工作,在律师维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律师合法执业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9.
《法治研究》2006,(7):60-60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和最高检领导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指示,解决检察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发出如下通知: 一、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有利于加强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外部监督和制约,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相似文献   

10.
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在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过程中,由于其知识结构、操作技巧、责任心等缘故,稍有不慎,就可能使自己处于风险当中。当前,由于律师业务领域不断增加,新知识不断出现,律师的执业风险有增无减。国际通行做法,是将律师的执业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既可降低律师执业的风险,又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推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律师协会已经为本地区的律师投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解决了律师执业中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执业律师从事律师职务活动的基本准则。执业律师必须严格格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认真履行《律师法》等法律规定的义务,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统一起来,严格依法办事。执业律师违反《律师法》的法律责任就是指执业律师在执行律师职务过程中,违反《律师法》,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危害国家利益或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的行政、刑事、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律师的行政责任是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违反《律师…  相似文献   

12.
律师作为法制天平上的一个砝码,它的存在确保了法律实施的公平与公正,随着中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深入,中国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律师队伍出现迅速膨胀的势头。但与此同时,律师合法权益屡屡被侵犯,维权的呼声一阵急过一阵,但被侵权案例的发生却呈上升势头。如何看待这些现象,记者走访了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记者:纵观世界具有律师制度的国家,成立专门机构维护律师的合法执业权,似乎很是罕见,但在中国各级律师协会都没有这样的专门机构,每年都有多起侵犯律师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这是…  相似文献   

13.
于宁杰 《中国律师》2006,(11):41-44
“为权利而斗争”对于中国律师而言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为改变执业中的不公正境遇而进行自我维权。律师的职业权利是实现律师职能和维护律师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资源,决定并标志着我国律师业发展的水平,是律师立法的核心内容。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立法保护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其在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中得到律师提供的充分的法律帮助,并对法律的正确实施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而对律师职业权利性质的界定则是设定和维护律师职业权利的一项基础工作。本文试图结合律师的职业属性等问题,从不同侧面对律师职业权利的性质及其对律师立法的影响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14.
詹安乐 《法制与社会》2010,(21):127-128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罪,此事件引起了全国各律师、学者的关注。在律师、学者强调维护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同时,本文以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权利界限为研究重点,强调在律师履行调查取证权时,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尽量规避执业风险。希望能够看到律师界强调维权的同时,注重规范律师行业管理体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提高执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相似文献   

15.
保障和维律师执业的合法权益,是全国律协和各地方律协组织的神圣使命,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律师执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它的负面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律师界,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程度,关系到我国的法制形象。律师执业面临的困难中国的律师,执业十分艰辛。律师执业,不仅合法权益常常遭受侵害和限制,而且连执业时的人身安全也时常得不到保障,在《律师法》、《刑诉法》、新《刑法》相继颁布施行的近三年来,律师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风险。其人身威胁举目可见,有的威胁来自官方,什么“伪证罪”、“包庇罪”、“玩…  相似文献   

16.
许灿 《中国律师》2008,(1):25-27
自《中华人民共和同律师法》1996年颁布以来,对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律师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为保障律师在海南经济特区依法执业,维护法律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观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从事律师执业以及与律师执业活动相关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第四条律师执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增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第五条在本经济特区申请律师资格,必须在本经济特区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  相似文献   

18.
王竟成 《中国司法》2001,(12):13-13
三、抓业务、多服务,在微观管理中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治管理效用一加强律协自身建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1989年12月16日,南京市成立了律师协会,现已召开过3次律师代表大会。市律师协会成立10年来,积极探索律师自律性组织管理体制的建立,相继成立了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委员会、律师纪律委员会、律师业发展研究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和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知识产权、涉外、非诉讼、法律顾问等8个专业委员会,并建立和完善了律师人员管理、实习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纪律处分、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执业风险保险、事务所财务…  相似文献   

19.
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首先,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律师制度中,都把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在法制比较健全,律师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尤为如此。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我国律师制度完善的重要标志。其次,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要求律师对自己因过错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能够促使律师端正工作态度,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从而有利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和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第三,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相似文献   

20.
最近,江苏省几名律师被收容审查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全国律协对此十分关注。为此,负责全国律协维护律师权益与惩戒小组工作的朱洪超副会长、常务理事刘红宇,于1995年12月专程赴江苏省南京市考察了解情况。在南京期间,朱洪超、刘红宇同志走访了律师事务所,听取了省律协、市律协的工作汇报,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考察期间,朱洪超、刘红字对记者指出:律师维权与惩戒工作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如果律师依法执业受到侵害,就属于律师维权问题,我们律协就是律师的娘家人,就是要站在律师一边,坚决维护律师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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