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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从逻辑角度谈法学教育的设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 ,中国法制改革从司法改革着手 ,司法改革以法律职业改革为突破口 ,而法律职业改革引出司法统一考试制度 ,这为我们的法学教育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其中如何把法学教育制度与法律职业制度衔接起来 ,就成为国家的一大新问题。①王泽鉴先生说 ,“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 ,在于使法律人能够认识法律 ,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②法学教育关系到法律职业素养 ,直接影响一国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法治程度的高低。所以西方有人称法学院是法律职业的守护者 (Lawschoolsarethegatekeepersforthelegalprofession) ,对那些获准进入法学院者而言 ,法…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学教育观察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正> 一、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 (一)导言 在中国与西方国家,大学法学教育职能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自1949年以来,中国法学教育一直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未经大学法律教育而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历来是极为普遍的情况。相反,在西方国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门户。法律职业人士的专业化是西方法律至今仍然保留的最为重要的传统特征之一。如此巨大的差异包含着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西方法律如何形成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传统联系?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如何?哪些原因促成了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这种分离对中国当代  相似文献   

3.
刘蓓  戚瀚文 《河北法学》2023,(6):157-175
AI技术的迅猛发展正在促建法律职业的新业态,当法律职业人才需求侧接口人才供给侧法学教育,会导致法学教育供给侧发生一场应运而起的革新。为寻求法学教育改革的科学进路,研究首先应突破教育本体封闭,从法律职业“需求侧”参考系的精细标准去考察变革,发现法律职业人需要增补两个能力板块,一方面是不断提高法律人熟练驾驭AI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倾斜发展法律人相较AI的优势能力。进而以两个能力板块补给为指引,探索中国法学培育改革的具体进路包括形成改革总体步骤与策略,勾勒人工智能法学二级学科建设现状、学科性质及内涵,并从传统法学学科与人工智能法学二级学科两者在生源、培养方案、师资、教研体系几方面尝试“梯次”共建方案。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以我国法律教育及就业现状为立论展开的基点,从法律职业切入,概括了法律职业人生成培养的“五重准入制度”,归纳了法律职业“七大类”分类,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论述了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后继续教育等不足和缺失,并提出了整合规范思路,继而提出了构建“我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架构。  相似文献   

5.
朱春霞 《政法学刊》2005,22(5):118-120
在中国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的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步伐和力度也在不断加快加深。作为基础法学教育的本科法 学教育,“法律人”应作为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人才目标。它所具有完整的内涵包括:高尚的法治信仰是“法律人”的首要价值标准,严 谨的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的必备技术,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是“法律人”的生存之本,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是“法律人” 的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6.
章辉 《法制与社会》2010,(6):232-233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培养和输送人才,而法律职业是法律人才就业之首选,此外,还可以为法学教育提供实习基地、反馈教学效果。大庆市法学教育起步较晚,更加需要法律职业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7.
人在社会中除了受到法律的约束,更多时候是伦理道德的调整。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道德是主观法,是自律的〔1〕。伦理道德与法律一样也是一种规范,更是法律工作者不可缺少的高层次的"法律"。现代法学教育几乎都是与法律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学教育的目的大都是为了培养法律职业者。法学教育的价值归宿与法律职业伦理关怀,是具有终极意义的法律职业伦理。  相似文献   

8.
对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21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融合与进步的时代 ,教育将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 ,法学教育承担着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历史重任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协调发展则是实施“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重要保证。因此 ,法学教育作为中间环节 ,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务。然而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分离与脱节的局面 ,一直困扰着中国法治化进程。如何使二者密切相关 ,并协调发展 ,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 ,笔者进行了一定范围的调研 ,发表一些粗知浅见。  一、关于建立我国法律职业者一体化…  相似文献   

9.
法律与人性的探讨在法学理论研究上有一段很长的历史,西方国家认为,人有理性、非理性;传统文化认为,人分性善和性恶,之所以需要法律,就是要用法律来矫正人的非理性行为和人的恶习。法律人性化已经由专门用语向普及化发展,如“制度人性化”、“立法人性化”、“执法人性化”等等。其表达内容与西方国家认为的良法应尊重人权,  相似文献   

10.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作为一项新的资格考试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了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的严肃性,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学教育的改革,直接影响着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正确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关系,真正实现这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我们法学教育界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相似文献   

11.
法律职业与法律人才培养   总被引:67,自引:0,他引:6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制度性联系的缺乏 ,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 ,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掌握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知识 ,具备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 ,具备从事这一职业的基本技能。为了使法律人才的培养符合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 ,必须从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整体出发 ,结合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重构法律人才宏观模式。  相似文献   

12.
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人才特有的培养模式,尽管在大学教育阶段两大法系国家法学教育的任务和性质有所不同,但如果从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看,都具有共同的结构,都是由法律学科教育、法律职业教育、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继续教育等主要内容组成。所以,我们应当从更加宏观的社会背景去观察司法考试制度在法律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解决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脱节的问题。它不仅对法律职业的发展完善,而且对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塑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3.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应有的基本品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思维作为一种职业性思维,具有以法律语言为思维语言、以“崇尚法律”为思维定势、以“恪守公正”为价值取向、以理性主义为指导的经验思维、群体性思维等特有属性,因而成为法律人的职业特征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联结纽带,作为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核心内容,成为延续法律生命、实现法律价值所必需的具体途径。为培养和维护法律思维这一法律人应有的基本品质,应当特别注意大学法学教育的改革、司法考试的定位、社会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一、适时修改法律,提高司法考试的准入条件。现行法律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一规定虽然比过去的条件———“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前进了一步,但与法治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笔者认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应具有良好的互动关系。司法考试是一个中间环节,它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架起的一座桥梁,其制度价值在于将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  相似文献   

15.
论法律职业与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职业的发展与演变,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形成和发展,而法学教育一开始就担负着促进法律职业的职责,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相互促进。因此,我国在确立法学教育体系时,应理顺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职业知识、素养和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相似文献   

16.
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向何处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彬 《中国法律》2009,(1):32-37,89-93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徘徊于“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等定位的争论之中,人们对传承法治理念、传授法学理论、培养法律职业能力的观念与路径鲜有深入研究。其实,无论如何定位,传承法治理念、传授法学理论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都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功课”;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为人诟病的诸多不足,  相似文献   

17.
2006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稳中有变,有较大调整.考纲内容还是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五大部分,在试卷结构上,题型、分值比例和每张试卷的科目分配保持不变.考试说明中,科目有很大变化,增加了“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合为一个科目,这是司法考试作为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四种法律职业入门考试的必然要求.此外,简析题和论述题的示例作了新的调整,都替换成上一年的相应考题.考生要注意论述题的细微变化,答题要求由2005年的“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修改为“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表述更加合理和明确.  相似文献   

18.
胡铭 《法律科学》2011,(3):44-51
作为法学教育界领袖的耶鲁法学院的崛起绝非偶然,这背后是法学教育理念的变迁轨迹和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勃兴。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是对于兰德尔所创立的案例教学法的批判与修正。其适应了司法竞技主义与对抗式诉讼的需要,是法律人专业化大背景下的一项改革,也是法律职业所面临的道德性与非道德性困局的一种妥协。法律诊所是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契合了学徒式和实践型法学教育模式。相应地,当代美国法学教育的内容、方法、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授课方式等诸多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其背后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抉择。  相似文献   

19.
中西法律式样的不同根源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模式 :西方的社会主导模式与我国的国家主导模式。西方的社会主导模式造就了西方的法律是社会的法律 ,是社会控制国家的工具 ;我国的国家主导模式导致了我国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 ,是国家控制社会的工具。这一不同的首要制度表现就是西方的法院是社会的法院 ,是权利的保护机构 ;而我国的法院则是国家的法院 ,是推行权力的机器。它的另一表现是作为社会权利的代表者参与法律程序的律师制度的有无。它在思想上的表现便是西方的法学是社会的、反思的法学 ,而我国的法学是国家的、注解的法学。  相似文献   

20.
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与重新定位   总被引:37,自引:0,他引:37  
法律人才的培养取决于法学教育的正确定位和不断创新。应摈弃狭义的法学教育的概念 ,重新界定和建构法学教育的新概念。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是 :第一 ,与法律职业部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共同构建法律职业教育共同体 (如组建国家司法学院和省级司法学院 ) ;第二 ,尽快建立与司法考试制度相适应、相配套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 ;第三 ,尽快制定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 ,组建法律教育专家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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