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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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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第一百六十二条创设了小额诉讼程序,从而使其成为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并列的三大民事诉讼程序之一。它言简意赅地概括了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和审级制度,而过于原则性的规定使其具体操作性不强,因此需要在日后制定司法解释时予以补足。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小额诉讼程序制度,对我国民事司法审判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在实践中,由于立法不完善,规则欠缺,导致出现了在司法过程中小额诉讼程序被基层法院和法官虚置的状况。国外主要发达国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启示借鉴意义。笔者以A、B两地基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实证调查为基础,提出了降低程序启动标准、降低小额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成立专门机构、统一审理模式等对策建议,以兹我国小额诉讼程序制度立法司法借鉴与完善。  相似文献   

3.
构建小额诉讼程序若干问题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额诉讼程序所追求的是一种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符合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目标,有利于当事人"接近正义",获得司法救济。为彰显小额诉讼简速、便民的功能,我国应当通过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创设独立于简易程序的专门小额程序。同时,该程序作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的一个环节,能否实现其积极意义,不是单一的程序可以完成的,必须根据系统论方法辅以必要的配套措施才可实现其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4.
小额诉讼程序应当给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对如何给予选择权以及行使选择权后应否救济的权利进行研究,并在立法上对这些内容做出相应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基本法,是架构国家权力和社会体系关键的部门法,是驾驭整个民事审判的程序核心。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决定于客观物质条件,其发展演进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从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这一对范畴出发,通过分析201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的相关法条,探究民事诉讼法沿革过程中的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6.
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小额诉讼程序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其产生有一个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简化广.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再简化-小额诉讼程序的过程.小额诉讼程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诉讼程序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无严格的区别,二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和简易程度不同而已;而狭义的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法院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所适用的一种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与普通的简易程序更简易化的一种程序.  相似文献   

7.
小额诉讼程序是独立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以简便、快捷、经济的方式解决小额、轻微民事纠纷的一种新型诉讼程序。当今各国的一般做法是:对小额诉讼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的上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原告资格进行限定;对小额诉讼的当事人提供各种帮助;对上诉严格限制;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调解与审判一体化等。通过考察可见,根据具体国情,在我国建立小额诉讼程序制度是可行和必要的。  相似文献   

8.
修改前的起诉状难以符合起诉的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一定程度上造成起诉难问题。新《民事诉讼法》从区分当事人身份、增减当事人身份事项、增加电子证据、采用电子送达等方面对起诉状的制作与应用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起诉状降低了起诉门槛,提高了形式审查效率,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对我国民事立案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现行《民事诉讼法》逐渐出现了一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民事诉讼程序缺乏多样性,缺少与解决现代社会中矛盾纠纷相适应的一些诉讼制度,致使大量的纠纷仅依靠单一的程序予以解决,不符合诉讼解决机制的原理,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规定地不够具体、细致和完善,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民事审判实践中最迫切、最需要通过修法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诉讼与非讼衔接机制建设、审判程序的完善、再审程序的改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完善、纠纷解决的多元化机制建设等。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法制水平的不断提高,诉诸司法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现有的审判力量已难负其重。而解决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构建小额诉讼程序,分流大量简单的民事案件,使当事人及法官从繁琐、低效的程序中解脱出来。  相似文献   

11.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每年的年会较为集中、全面地反映了一段时期内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热点、重点与难点.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研究总体水平的一种体现.2013年年会的主题是“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透过对会议论文的分析、梳理,可以发现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一年多来所呈现出的变化、发展以及不足.  相似文献   

12.
2008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施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申诉难"和"执行难"两大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作了规定,使相关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加强了对诉讼主体权利的保护。此举标志着中国的民事诉讼模式由"国家本位"向"以人为本"的当事人主义过渡,具有重大意义。但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立案程序、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程序选择权等诸多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却未作规定,在保护诉讼主体的诉权方面有一定的缺憾。  相似文献   

13.
和谐社会语境下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配置使得小额诉讼程序更具价值和必要性。小额诉讼程序建构可以通过考察国外相关立法并结合国情做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模式选择和具体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事纠纷与日俱增,普通诉讼程序在保证程序正义的同时,已显现出无法快速、及时处理急速增长的大量案件。在司法改革发展过程中应借鉴和吸收西方各国的立法体例,建立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小额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法》引入小额诉讼程序的必要性不足。通过完善既有的简易程序与督促程序,足以解决大量小额纠纷,并且由于我国司法具有注重调解的特色,小额诉讼程序的作用有限。从国外实践和国内试点的情况看,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效果不尽理想,其本身也面临难以保障诉讼正义、法官随意性过大、引发滥讼风险等难题。《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放弃构建小额诉讼程序而着眼于完善简易程序以及与之相关的督促程序。  相似文献   

16.
督促程序在大陆法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却沦为“休眠程序”。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顺应学术界呼声对督促程序作了重大修改,但该程序目前仍存在缺陷:一是申请费收费过高;二是制度设计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尽快出台与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相配套的司法解释,通过完善该程序来提高其利用率和生效率,使之充分发挥化解民事纠纷主渠道作用,以解决人民法院面临的案件数量急剧增多的困境。  相似文献   

17.
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都是在第一审普遍程序基础上的简化,然而由于小额程序的独特性,使其简易的特点更为突出。为了追求诉讼经济及程序简便的目的,须尽快构建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在构建该程序时,应明确其适用范围和管辖法院,同时应注意设立小额诉讼程序时的中国特色因素。  相似文献   

18.
在英美法国家,小额诉讼程序是治安法院(庭)适用的非正式程序;在日本等大陆法国家,小额诉讼程序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之外独立的第三种程序;在韩国,小额诉讼程序是普通程序之外的独立程序。基于我国的国情和传统,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可以借鉴日本等模式,将小额诉讼程序定位为独立的第三种程序。为了满足小额诉讼制度的实践需求,有必要通过启动立法解释的方式来进一步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相关的事项,使立法上的小额诉讼制度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9.
小额诉讼程序所追求的是一种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符合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目标,有利于当事人“接近正义”,获得司法救济.我国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小额诉讼制度,为彰显该制度简速、便民的功能,应当通过司法解释制定专门适用于小额诉讼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之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事诉讼程序是适用于人事诉讼案件的特别程序。现行民事诉讼法中人事诉讼程序的厥失不利于人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有必要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增设独立的人事诉讼程序 ,完善其具体程序内容 ,以建构我国的人事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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