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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害的纠纷,目前我国缺乏法律规定,影响了这类纠纷的及时解决。从探寻实习学生的身份着手,探讨学校、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的法律关系,从而进一步分析学校、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义务,以确定学校、实习单位的责任承担,解决我国对实习学生保护上的乏力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文章分析了我国高职高专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学校与实习单位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刘君 《政法学刊》2014,(3):36-39
教学实习是高校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与所在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关系中高校大学生处于弱者地位,其实习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应当完善大学生实习劳动法律规范,加强高校教育管理,扩大强制性社会保险范围,构建大学生实习权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4.
高职院学生在实习、就业时经常遇到一些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侵犯。本文从法律角度对学生在实习和就业时遇到的相关问题作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提出一些解决对策,以及从学校角度提出了提高学生法律知识的方法和途径,以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和就业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核心提示:每年暑期是大学生实习的高峰期,谢伟平离奇坠楼身亡的案例警醒我们:对离校实习的学生,学校、实习单位都应给予更多关爱,而学生本人也要注重实习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   

6.
学生校外实习"因工受伤"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习学生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其法律主体身份将直接影响到其在校外实习"因工受伤"中学校、实习单位以及自身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性质、范围、方式,进而影响到法律的适用。本文通过对实习学生法律主体身份以及对现行法律法规在学生校外实习中"因工受伤"情形适用的分析,指出目前法律适用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实现"因工受伤"实习学生合法权益最大的保护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对高校学生实习过程中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进行分析的前提下,比较研究了对实习学生采取劳务法律关系保护、雇佣法律关系保护存在的不足,进而对高校实习学生采取劳动法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研究,最后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8.
核心提示:每年暑期是大学生实习的高峰期,谢伟平离奇坠楼身亡的案例警醒我们:对离校实习的学生,学校、实习单位都应给予更多关爱,而学生本人也要注重实习的安全性。七月的湖南衡南县,热浪袭人。茅市镇同德村的一间老  相似文献   

9.
喻靖文 《法制与社会》2012,(33):164-165
针对我国目前顶岗实习大学生劳动者权益难以获得劳动法律保护的实际情况,本文从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法理视角分析,认为顶岗实习的大学生"学生"身份并不排斥"劳动者"身份,大学生顶岗实习关系具有劳动关系属性,将"顶岗实习"简单地视同"勤供俭学"而否认顶岗实习关系的劳动关系性质是错误的,顶岗实习大学生劳动者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0.
大学生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学生提前参加社会实践,进行实习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实习制度对社会的影响力是积极的.但在实践中,实习生作为劳动力市场的庞大主体,在实习过程中会发生各种法律问题和纠纷.故应对大学生实习的法律关系的实质应当予以解析,进而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徐芳  胡丽云 《法制与社会》2011,(24):182-183
由于大学生实习专门立法不足以及现有其他法律适用困难,我国大学生实习权益频受侵害.为此,应该完善保障我国大学生实习权益的法律制度,包括:出台实习专门立法,完善实习法律体系;实行实习协议制度,明确权利义务;运用多种途径,完善实习权益救济制度;借鉴国外经验,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和合作制度.  相似文献   

12.
《法庭内外》2009,(1):59-60
法官:我儿小强是一名大四的学生,3个月前,在学校安排下,到某单位实习。眼看着儿子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我和他爸都很欣慰,不料,噩耗突然传来,儿子在主动擦拭实习单位4楼办公室的玻璃时不慎坠楼,当场身亡。抱着儿子冰冷的遗体,我欲哭无泪。实习单位表示,他们没有安排小强擦拭4楼的玻璃,小强擦拭玻璃时也没有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在场,21岁的小强应当对擦拭4楼玻璃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其自行擦拭玻璃不幸坠楼,过错在小强,单位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可以给予1万元的道义补偿。然而,区区1万元怎能抚平我们丧子之痛!请问法官,孩子实习期间坠楼身亡,实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呢?  相似文献   

13.
大学生实习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学生实习中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成为目前热烈讨论的问题。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首先要界定大学生实习的含义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明确大学生实习中存在哪些法律关系,各个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权利、义务和责任。这样才能构建保障大学生实习中合法权益的机制。  相似文献   

14.
陈珺珺 《法制与社会》2011,(12):238-239
高校法学专业校外实习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达到法律教育目标的必要方法。但在实际运作中校外实习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指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选择合理的实习模式、加强实习指导、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建立交流、反馈机制。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顶岗实习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顶岗实习现行立法存在的诸多缺陷是导致顶岗实习出现诸多不和谐现象的原因之一.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值得我国借鉴.从准确界定顶岗实习基础法律关系的性质出发,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我国顶岗实习的相关立法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中国法律》2005,(5):29-31,89-92
为增进香港与内地法律学生双向交流.增加香港法律学生对祖国的认识及对内地法律的了解,今年6月,在国家教育部、港澳办及香港中联办大力支持下,主办方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组织了28位香港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二、三、四年级及专业进修学生到北京实习交流1个月。此项活动由香港大学法学院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协办、北京清华大学承办。活动包括介绍内地基本法律课程,参观拜访港澳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教育部、公证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安排学生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及企业法律部门等实习3个星期。 学生们在这次活动中获得的不单是专业方面的知识,增加对内地法律及文化的了解,也感受到国家对青年人的爱护,对香港同胞的关怀。现将香港法律学生的实习有感摘登如下:  相似文献   

17.
李佩 《法庭内外》2011,(12):33-34
大学生为了应对就业压力,同时为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通常会在最后一个学年通过学校介绍或者自己联系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在读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已成为定律和常规甚至纳入学校的培养计划或方案。但是,面对准大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其身份是在校大学生还是劳动者,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我国现在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对此进行调整。如果界定为劳动者,享受我国《劳动法》的特殊保护;否则,只能是一种劳务关系,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前提下,依照民事法律,给予实习或就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同等的法律保护,而实习或就业的大学生的工伤、劳动待遇(包括工资、试用期等的合法性)、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缴纳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8.
法学专业实习是法学教学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解决案件的能力,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实践能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从师范专业转为非师范专业后积极创建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探索了一种有效的"基地教学"专业实习模式,推动了学校产教结合,在高师院校的教学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中国法律》2006,(5):32-34,94-97
本年(第三届)赴内地实习的法律学生增加了15人(共43人),很荣幸继续获去年的协办机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支持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青年部及教科部、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与交流司及实习机构等支持。此外,更荣获:香港大学徐立之校长及香港城市大学张信刚校长担任此项目之名誉顾问;香港特区律政司黄仁龙司长为在香港举办之毕业典礼担任主礼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协助统筹实习、访问等安排,提高了到法院实习的人数(12位到北京法院,15位首次到上海法院),同学皆配与法官导师;开学典礼在最高人民法院、毕业典礼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各支持、协办机构领导人代表出席下隆重地举行。 六个星期的实习,不但扩展了同学们的视野及思维,增加了他们对两地法制度异同的了解,也带给他们宝贵的人生及工作经验、快乐难忘的回忆、一生享用的友谊。同学们今天所见、所闻、所感,不单只是个人得益,亦应与人分享,日后定能学以致用,为香港及内地法律界作贡献。  相似文献   

20.
【裁判摘要】学生基于学校的安排到校外企业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学校和企业都负有一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义务。学生在校外企业实习期间进行与其所学知识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不应认定学生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根据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由学生、学校、企业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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