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论《刑法修正案(七)》对传销犯罪的立法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该修正案第四条新增对传销犯罪的规定,这对打击传销犯罪和规范我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对传销和直销概念进行辨析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传销犯罪的立法发展和修正案中规定的传销犯罪。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该修正案第四条新增对传销犯罪的规定,这对打击传销犯罪和规范我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对传销和直销概念进行辨析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传销犯罪的立法发展和修正案中规定的传销犯罪。  相似文献   

3.
传销在中国用语混乱,其性质与范畴在不同时期差异较大,但欺诈传销一直是打击的重点.欺诈传销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需以刑罚规制,但不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欺诈传销不是一种经营行为,而是以从事经营活动为名的经济诈骗行为,应当独立成罪.<刑法修正案(七)>的组织领导欺诈传销罪规定的要件内容和所处位置恰当,但最高法定刑偏低.  相似文献   

4.
对禁止传销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传销本身是一种正当的交易行为,但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很容易被不法商人利用来作为诈财的工具。各国都针对非法传销的危害对其作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范经历了两个阶段。由于传销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但我国对禁止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为此,我国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和健全与打击传销有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5.
对金融传销行为应适用"集资诈骗罪"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呈现出向金融传销转型的趋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而我国目前的刑事法律对打击传销却没有专项罪名,主要以适用"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理,打击力度明显偏小。本文认为针对金融传销这种新的传销行为与其具有金融诈骗的特点,应适用"集资诈骗罪"追究传销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6,(5):50-56
目前对传销行为应如何适用罪名学者观点不一。传销可分为经营型传销和诈财型传销,并应区别对待。对未经审批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便从事经营型传销活动的,根据其情节,可追究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而持牌企业及个人的经营型传销行为,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无需入罪;对诈财型传销活动,则应按其具体情节和事实,选择适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来处理,而其中如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的,应按数罪并罚处理。  相似文献   

7.
关注1开放直销业不意味着允许传销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取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法律保护合法的直销经营,打击非法传销。(第24条)  相似文献   

8.
《政法学刊》2019,(5):92-99
目前我国涉及对非法传销的规定主要集中于《刑法》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与渗透,上述规定在打击非法传销时已显得捉襟见肘。邻国日本却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制定出一部专门针对非法传销的法律《无限连锁会防止法》,短短七条简明扼要地对非法传销的定义、构成要件、有关罪名和处罚基准作出了规定,考虑全面、规定细致,可操作性强。此外,该法由日本议会制定,立法层级高,属于日本庞大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应在借鉴吸收日本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非法传销的运行特征进一步完善非法传销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消费者权益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正本文案例启示:《刑法修正案(七)》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更为严格,"传销"在具体内容上不包括团队计酬型传销。即使存在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也不能据此否定传销活动的性质。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的范畴要大于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判断时需谨慎考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的"情节严重"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传销是中国特有的名词,是伴随着直销这一营销模式进入中国内地而出现的,其在我国的法律规制经历了从最初的无法可依到全面禁止、有条件许可,再到刑法入罪等发展过程,其内涵和外延也一直处于变化之中。正确理解适用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对本罪在刑法上所属类型和性质,在学者之间产生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是针对传销犯罪行为即欺诈的传销行为所作出的专门性规定,排除了非欺诈性传销行为的犯罪性.因此,构成本罪的行为,不能再按《刑法》第192、266条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定罪处罚.实施传销活动,既包括对其组织的组织行为,也包括在其组织内实施的实行行为.本文指出根据传销组织实行的五级三阶制的组织形式,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包括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这三类人员.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合法的直销仅限于单层次直销,而传销包括多层次直销(即"团队计酬")、金字塔欺诈销售(收取"入门费"、"拉人头"),均为《禁止传销条例》所取缔。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正式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独立入罪,明确规定在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七)》专门设立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刑法上提供了正式的法定规则。正确理解适用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司法实践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前提与基础。本文结合相关案例,探讨该罪中存在的几个争议问题。一、本罪中的"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本罪构成要件要求,传销活动是要"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以……为名"的叙述结构  相似文献   

13.
王岗 《江淮法治》2012,(8):35-35
2月21日,由肥西县紫蓬镇党委政法委牵头,再次组织辖区公安、工商和各村(居、社区)单位负责人在全镇辖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同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中来。此次打击地点重点选择在城乡结合部泗洲、烧脉涉嫌传销人员比较集中的两个村。行动中,检查组发现烧脉村有一处传销窝点,该处窝点位于居民家中二楼,现场聚集传销人员11名,分别来自四川、山东、贵州、甘肃等地,其中包括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的两名大学生。  相似文献   

14.
以往司法解释将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处理既不符合刑法基本原则,也不利于实现有效打击传销的犯罪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领域的具体表现。积极参加者的身份转化后也应按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理。实施了组织、领导行为又实施了其他犯罪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照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和数罪并罚理论加以认定。立法中"骗取财物"的表述应理解为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于1998年4月18日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情节严重的传销行为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活动在司法实践中被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受到刑法的规制。最高法2001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肯定了这一做法。本文认为应当对传销组织中不同层级的人员根据其行为特征适用不同的罪名,而不应单一的适用非法经营罪。  相似文献   

16.
常海 《法制与社会》2013,(32):102-103
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大,但这一社会毒瘤却从未停止蔓延,甚至在个别地方愈演愈烈,传销人员聚众闹事围攻执法人员的事件也层出不穷。但由于受到取证等方面的限制,在刑法层面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却力不从心,有的案件不得不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窘境。本文结合近两年在办理该类案件中遇到的困惑,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该类案件的有效应对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这标志着刑法对传销行为的调整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但是,该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适用障碍,包括罪状描述过细导致适用受阻、量刑过轻导致适用范围缩小、犯罪主体规定过窄可能导致法律适用两难。建议以传销诈骗罪替代组织、领导传销罪,传销诈骗罪最高刑与诈骗罪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七)“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传销活动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活动尚未完全纳入法律调控时期出现的一种经济失范现象,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刑法修正案(七)增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一新的罪名。然而,正是因为两级最高司法机关曾经的司法文件对该种行为有截然相左的意见,所以在刑法修正案(七)明确了该种行为的罪名。那么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的规定,不仅仅是司法问题,更有必要在理论上对其进行必要的解读。  相似文献   

19.
杨娜 《法制与经济》2013,(12):112-113
传销犯罪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更有效打击传销犯罪,《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在司法实务中,侦办传销犯罪案件仍面临着不少困境,文章通过分析当前经侦部门在办理传销犯罪案件时面临的难题,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20.
郑琼 《法制与社会》2010,(30):174-174,194
传销活动对传销组员精神、物质造成了严重损害,且引发许多后续的犯罪行为。以浙江临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打击现状为样本,分析此类犯罪特点,并提出规制对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