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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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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双方违约是民事违约责任方面的两个重要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基本含义,目前在我国法律中尚无明确界定,仅在民法及合同法的有关条文中有所体现。正确把握和运用抗辩权与双方违约,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某些案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履行合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对待履行以前,  相似文献   

2.
论根本违约     
吴忠健 《法制与社会》2013,(15):286-287
根本违约在古罗马法上就有雏形“守约方对违约方的重大违约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而根本违约的建立则是始于英国法,后被普通法系吸收.大陆法系虽未采取根本违约之概念,但建立了与之类似的法定合同解除权制度.此外,根本违约制度在各大国际公约中均有体现.我国在新《合同法》中制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虽未明确使用“根本违约”这一概念,学者们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中贯彻了根本违约制度这一精神.  相似文献   

3.
效率违约论     
本文通过对普通法系之效率违约理论的介绍与分析,论证了效率违约理念所体现的效益原则在我国合同法立法及实践中的意义,并对我国司法实践如何批判吸收该理论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论预期违约     
宋强 《法治研究》2009,(12):101-104
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规定过于笼统与抽象,与不安抗辩权等产生重叠,已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与误区。本文试通过较系统地论述预期违约制度,并通过与实际违约、不安抗辩权的比较,构勒出一个较完整的预期违约制度,以期解决实践中的操作问题。  相似文献   

5.
论根本违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根本违约"是现代合同法中一个重要概念。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1980年公约》)把根本违约作为合同解除的一个主要根据,使这一概念更具有了国际性。本文主要目的是探讨根本违约的历史渊源与沿革、根本违约的构成、后果以及对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法学杂志》2021,(6):128-140
  相似文献   

7.
对于违约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学理上仍然存在争议。文章首先考察了比较法上相关的立法和判例,然后从法理的角度论述了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最后尝试总结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范围,并指出我国应当大胆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发挥判例的补充作用,构建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8.
熊玲 《法制与社会》2011,(24):18-19
违约也是一种权利是基于美国经济分析学派的“效率违约”理论提出的;但“效率违约”理论本身也存在一些缺陷与矛盾之处;违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片面强调效率而不顾公平正义,不具有权利的性质,违约并不是一种权利。  相似文献   

9.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创立的制度,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也借鉴英美法系的制度,在合同法中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然而,预期违约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却存在着缺陷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上。本文就预期违约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它是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而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的确立,完善了合同法上违约责任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市场风险和社会资源不必要浪费,也有利于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11.
王正苍 《政法学刊》2004,21(2):54-57
近年采,司法实践中诱使违约的案件日益增多,法院在审理中存有不同意见,其争议涉及诱使违约民事责任的承担及其 免责事由等问题。在处理诱使违约案件中,应灵活运用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追究债务人的责任;同时在特定条件下,第三人也可以基 于一定的抗辩事由而免责。  相似文献   

12.
违约责任是否可以引发精神损害请求权,理论界争议很大。我国立法并未明确规定。从国外的立法及判例来看,将精神损害赔偿扩大至合同领域的趋势日益明显和扩大。依据精神损害存在于特定违约场合的客观性、责任竞合理论救济的不完全性、精神损害的可预见性,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3.
根本违约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合同法律制度。它在世界多国立法中都有运用。但目前关于根本违约制度的具体构成要件,各国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的立法都各不一样。本文通过对各立法例的分析,尝试性地给出了根本违约制度的新的构成模式。  相似文献   

14.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恪守承诺,严格依约履行,这是商业贸易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但是,商业贸易领域毕竟是一个充满风险的领域,合同订立后,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违约行为影响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所  相似文献   

15.
1
  曹全来,祖籍河南省社旗县,中共党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研究室副主任、广西依法行政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博士后,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已出版专著《中国近代法制史教程(1901—1949)》、《历史、理论与实践:中国国情与司法改革》等4部、合作10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200余万字。  相似文献   

16.
论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的订立,基于当事人之间对彼此资信、履行能力和履约意愿的信任,合同各方以各自的资信、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作为向相对方提供的履行债务的一般担保。这种为合同之债建立基础的一般担保,在合同成立后应当得到保持。合同成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丧失资信、履约能力或者履约意愿,违反一般担保,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期待债权受到侵害,即构成违约;除非有免责事由,预期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认预期违约,建立预期违约责任制度,对包括预期违约方在内的当事人都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一百零…  相似文献   

17.
阎英 《行政与法》2009,(10):98-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结束了"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状况,使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同法律制度得以完善。新合同法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制度,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我国《合同法》设置的预期违约制度,为预期的受害方提供了救济基础。在实际中,明确界定、准确把握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是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功能的前提。  相似文献   

18.
论诱使违约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正苍 《政法学刊》2003,20(4):22-24
诱使违约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一种典型形式,要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其核心问题在于界定诱使违约责任的构成及要件。诱使违约的成立应当包含六个要件,即合法合同债权、合同关系外第三人、主观故意、非法引诱行为、违约行为发生和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9.
论预期违约制度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合同法颁布实施前审判中存在的问题  预期违约制度属英美法系,而我国法律体系主要以大陆法系为蓝本,所以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除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七条有过简单的限制性的采用外,我国基本上缺少关于预期违约制度的国内立法。但预期违约现象又确实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屡屡出现,法官不能以无法可依而拒绝裁判,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以下现象,暴露了立法空缺的弊端。  1.因无法可依,故推迟判决。法官对此类问题的处理较为谨慎,只能采取消极等待合同期届满,按届期违约处理。而这样做的后果是贻误了商机,扩大了债权人的损失。 …  相似文献   

20.
任子飞  苏欢 《法制与社会》2010,(36):243-244
近来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违约也是一种权利"的观点,即合同当事人有权既可以选择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不履行合同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理论来源应是上世纪由法律经济分析学派提出的效率违约理论。本文从权利的特性以及效率违约理论角度入手,分析了该观点的矛盾之处,得出违约并非权利,法律对违约仍不应是正面评价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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