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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某些二审法院对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根据民诉法第184条规定,有时以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首先从二审和二审法院再审目的和实现途径看,二审法院再审时裁定发回重审达不到自我监督的目的。虽然二审与再审的目的都在于保证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有错误的裁判得到纠正,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但二者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同。二审程序是上级法院通过上诉程序对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曾将我国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概括为5个无限,即主体无限、时间无限、次数无限、审级无限、理由无限。①在司法实践中,再审程序中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再审的立案环节。当前,再审程序改革已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②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现行的再审立案审查程序作一检讨,并对我国再审程序的重构作些探讨。现行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缺陷立案审查的部门混乱。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同一法院内部的审查部门不统一。对再审立案的审查,实践中通行的做法有两种:其一是立案庭承担再审立案前对申请再审的审查工作,认为符…  相似文献   

3.
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与完善张家春(副教授)洪道德(副教授)审判监督程序一章需修改、补充、完善的内容相对较多,名称本身就值得研究。众所周知,当事人的上诉、检察机关的抗诉、二审法院的审理与裁判,可以说都是对审判的监督,即都是审判监督的表现方式。仅把对生效裁...  相似文献   

4.
汤计 《法制与经济》2009,(15):17-17
记者4月28日晚间从河南省三门峡市政府获悉,当天下午,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严肃处理因“王帅帖案”被揭开的灵宝市违规占地一事。灵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永瑞被行政警告处分,灵宝市大王镇党委书记黄松涛、灵宝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李建强被免职,灵宝市土地管理局阳店土地管理中心所所长翟海江被行政记过。  相似文献   

5.
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与申请再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江伟 《法商研究》2006,23(4):2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虽然对民事再审程序做了一些规定,但仍停留在审判监督程序的层面。由于立法者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概念、价值取向和理念等的理解存在偏差,以致在民事再审程序的立法模式和具体程序的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民事再审程序纠错功能的发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也逐渐成为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为丰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和指导立法、司法实践,本刊特邀国内民事诉讼法学界的6位知名专家对民事再审制度的概念、价值取向、理念、立法模式以及程序设计等问题进行笔谈。  相似文献   

6.
审判监督程序中再审启动主体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4月11日至13日,第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本届年会在总结 2005年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部署了今年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本刊特此组织专题,刊载会议提交的部分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及本刊记者撰写的会议综述文章,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7.
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施行的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中,一直有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以专章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称刑事诉讼法)以专章5条对审判监督程序作了较之以往更完备的规定。从诉讼理论上看,审判监督程序属于特定审判程序,即是在案件终审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在特定条件下提起的审判程序,它不是所有案件审判过程中都必须经过的程序。从实质上讲,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补救程序。它是对已…  相似文献   

8.
重构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蔚茹 《中国律师》2000,(12):77-77
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是指由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提起,或者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这一程序的宗旨在于纠正已经生效但错误的的裁判。是受到不公正裁判的一方当事人获得申诉机会的最终补救方式,其价值在于“有错必纠”,在于败诉方当事人在经过终审程序后,仍有希望得到公正的裁判,在于促使法院的裁判能够达到最公正、最合法。但是司法实践表明,审判监督程序由于其立法上的不完善和体系上的欠缺,使得该程序在运作过…  相似文献   

9.
读了《是中止执行,还是终结执行》一文后,笔者认为这起执行案件应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本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与被执行人不经复婚登记而同居,并实际上已表示可以暂缓执行。如果同居一段时间后,被执行人确实改正了错误,就办理复婚手续,当然也就不必执行了;如果同居一段时间  相似文献   

10.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是一种有别于一审、二审程序的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纠正错误的审判救济程序。然而立法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某些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鉴此,笔者根据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就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进行简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一、复查与再审从审判实践看,人民法院处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有两个先后阶段,即复查阶段与再审阶段。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复查,是指接受…  相似文献   

11.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为了保证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得以纠正,而特设的一种补救和监督的制度.在冤案被发现后就应及时启动刑事再审程序还无辜者以清白,为其洗刷冤情.然而,由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存在缺陷,致使冤案纠正程序运作不畅,不利于对无辜者的人权保障,亟待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刘家兴 《中外法学》2007,(5):622-626
<正>民事案件种类众多,情况复杂,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官审结的民事案件,都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完全正确无误,有的可能在认定事实上有误,有的可能在适用法律上有误,有的可能在运用法定程序上有误,即使在有些国度法官不负责认定事实,但不能说在适用法律、运用程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确立的“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了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提起再审、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依法可以抗诉,从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裁判不当的案件。也就是说,法律在二审终审制的基础上又设立了一个纠错和制约生效裁判的再审机制.用以纠正那些因一时的证据、时限不足及当事人、审判人员的不当行为所导致的错误裁判,以维护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14.
为了实现对审判机关错误判决和裁定的补救,我们立法和司法机关设立了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它是挽救法律尊严和权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对完善我国法律制度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从几年审判监督程序的实施情况来看,受我国立法和司法某些地方不完善因素的影响,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在我国的部分领域没能充分发挥,不但影响了法律的正确实施,而且一定程度上还起到反作用。审判监督程序是认为制定的用于纠正性的制度,难以摆脱人类制定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如何促使审判监督功能的发挥,实现良好的依法依法纠错是司法和立法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审判监督程序实施的基本情况出发,经过分析研究对怎样完善审判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机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相似文献   

15.
伍松 《法制与社会》2010,(1):281-281
为解决我国民事诉讼领域长期存在的两大“顽疾”——再审与执行,我国于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的修订,但这次修订并没有完全解决上述两大难题,特别是再审程序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  相似文献   

16.
[基本案情]甲某向乙某借款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甲某不服某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某市人民法院针对甲某的再审申请裁定再审,检察机关同时对该案向法院提起抗诉。  相似文献   

17.
实行“三个分立”即立审、审监、审执分立,是人民法院审判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在审判监督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有人对再审案件是否也应立审分立提出质疑,其主要观点是:一是认为由立案庭启动再审程序,审监庭进行实体审理必然在立案和审案上造成标准掌握尺度不一,致使一些不该进入再审的案件被提起再审,有违“精审监”原则;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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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被告人王甲与被害人王乙系堂兄弟 ,且两家是邻居。 1 998年 8月 1 7日下午 ,王甲见家中跑来一只小母鸡 ,便将之打死。次日 8时左右 ,王乙之妻路过门口时见王甲在杀小鸡 ,并看见地上的鸡毛很像自家昨日丢的小鸡的鸡毛 ,即回家告诉了王乙。随后王乙手持斧头到王甲家中 ,质问王甲杀的小鸡是谁家的 ,从而引起双方发生争执 ,王甲乘王乙不备 ,从家中堂屋大柜子上面拿起一把铁锤朝被害人头部猛砸一锤 ,致其当即倒地 ,接着又朝其头部连砸两锤。后王乙被在场村民送往医院 ,因伤势严重而死亡。经法医鉴定 :王乙系因钝器打击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相似文献   

19.
贺桂华 《政法学刊》2007,24(2):108-110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该指导思想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该指导思想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显露,主要表现在:其适用既不能达到民事诉讼的终极目的,影响了司法的正当性、权威性和裁判的终局性原则,也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探究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指导思想,应该确立以“依法纠错”为指导思想,既符合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主旨,又将错误界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同时与大陆法系国家再审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20.
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它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重新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为了保证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我们党和国家历来的方针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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