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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简议相对不起诉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保留了免予起诉的合理内容,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是法学界所称的相对不起诉。对于这种不起诉的性质,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有罪的决定,产生与法院有罪判决相同的法律后果。其理由是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不起诉的前提就是“犯罪情节轻微”,它所依据的刑法条文也都是有罪的条款。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根据刑诉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不起诉决定是在未经法院判决前就终止诉…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该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均规定罪名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笔者认为:该罪的罪状表述及罪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弊端,有碍对本案的查处。首先,与相关法律规定相矛盾。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  相似文献   

3.
新刑法第311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统一罪名的司法解释,该条的罪名被确定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一、“间谍犯罪行为”的含义 对刑法第311条中规定的“间谍犯罪行为”的理解,与“反革命罪”类罪的修改紧密相关。在1979年刑法中,第97条规定:“进行下列间谍或者资敌行为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为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情报…  相似文献   

4.
赵刚 《天津检察》2008,(5):28-28
《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项规定:将刑法第312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的“明知”,在其否认“明知”的情况下用什么方法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存在认识分歧,本文结合案例就此谈些浅见,与同仁探讨。  相似文献   

5.
析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新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就是新刑法增设的相对于原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但在如何理解这一加重结果的犯罪,如何诠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刑法理论本身也有两种较大的分歧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应…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有些人对《安徽省劳动教养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已经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唯一的定罪机关,公安机关无权认定犯罪,因而也就不能适用  相似文献   

7.
徇私枉法罪中“有罪的人”辨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第399条第一款规定了徇私枉法罪,即: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如何正确认定与查处徇私枉法罪(简称“枉法罪”),尤其是如何正确理解条文中“关于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情况,认识上分歧明显、争论激烈。其核心问题是如何理解“有罪的人”;各种…  相似文献   

8.
试析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一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修订后的刑法新增设的一个加重处罚规定。如何理解这一新增规定,刑法理论上出现种种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从立法原意看,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立法机关根据日趋严峻的交通肇事犯罪形势,适应人民群众和司法部门要求严惩…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故意伤害罪立法精神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故意伤害犯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多发、常见的犯罪类型,也是十余年来司法机关“严打”的重点对象之一。正确理解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立法精神,是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的前提条件。本文对此略陈管见。 一、关于刑法第134条规定精神的理解 我国刑法第134条对故意伤害罪分为两款作了规定。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这一条文立法精神的理解,涉及到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该条第1款的伤害故意仅指轻伤故意,还是包括了重伤故意?二是该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是否都是第二款罪的结果加重?  相似文献   

10.
刑诉法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法律的重大改革和进步,已经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刑诉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对于补充  相似文献   

11.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三百~十三条规定,保证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现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二条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第三条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条款是对人民法院定罪专属权的规定,是从立法上确立了定罪权的专属。人民法院具有无可争辩的审判权,伴随这种权力所产生的判决也具有相对的权威性和普遍的约束力。而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权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仅能够初步确定犯罪,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也只限于指控犯罪。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认为伪证罪的犯罪目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可以分为法定目的和非法定目的,认定构成伪证罪应仅限于妨碍刑法的行为.因此我国刑法关于伪证罪的法条有待修正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论窝藏、包庇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这一规定对维护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秩序有着重要作用。我国在1979年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第162条规定:“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反革命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其他犯罪分子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979年刑法将窝藏、包庇的对象分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并从量刑上规定不同的幅度,以示对反革…  相似文献   

15.
有关打击报复证人罪,刑法第308条作了详细规定:“对证人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6.
一、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概念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科以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作出的书面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项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  相似文献   

17.
林亚刚 《法学家》2001,(3):81-87
一、“逃逸”行为的分析与评价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个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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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脱逃的,除按其原犯罪行判处或者按其原判刑期执行外,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暴力、威胁方法犯前款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9.
赵瑞春 《天津检察》2007,(5):35-35,34
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中,将《刑法》第312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次修改与原法条的区别是:一是将犯罪对象由“犯罪所得的赃物”修改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相似文献   

20.
<正> 一、关于“拒罪”的成立我国刑法第15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就明文规定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下称“拒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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