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陶广峰 《法学研究》2008,(1):137-146
十六国法制是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在承袭原有民族习俗的基础上,汲取汉族先进的法制文明融合而成的产物。在立法、司法和职官制度方面,各政权所沿袭的多为汉族旧制。由于胡汉杂糅的环境,胡汉旧制的碰撞磨合和胡汉分治的政策,其法制不可避免地展示出新的内涵。十六国法制所带有的北方少数民族的新的活力因素,是其后北朝法制的最早渊源。  相似文献   

2.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北方民族融合和中原汉族人口南移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北方民族大规模向内地迁徙及其与汉族错居杂处,促使了这次大规模的民族融合。本文顺序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民族融合的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及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形成的历史条件。  相似文献   

3.
喀喇汗王朝时期由于维吾尔人接受伊斯兰文化,又受到中原文化和阿拉伯文化的影响,社会生活和传统文化习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渐完成了从草原社会到绿洲农耕社会的转型,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维吾尔绿洲农耕文化。本文通过对这一时期维吾尔族绿洲农耕生态伦理思想的分析,揭示出维吾尔族先民有关保护生态环境、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古代生态伦理思想,探寻穆斯林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在环境保护中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相似文献   

4.
辽金元二元制法的形成及其意义苏钦辽金元法律直接渊源于契丹、女真、蒙古的民族习惯,并始终保持了一部分行之有效的民族习惯法,同时又根据其政治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吸收并继承了唐宋法律,形成了二元一体的法律体系。这两种法律文化并存局面的形成,标志着中华法系发...  相似文献   

5.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作为古代政治制度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封建统治起到了重大作用。其间经历了先秦萌芽时期、秦汉形成时期、魏晋南北朝发展时期、隋唐成熟时期、明清顶峰时期等几个阶段。研究古代监察制度对现今的监察体制也会有所借鉴。本文从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特点及其局限性以及现代意义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6.
蒙古族习惯法形成于广袤的草原上,成长于马背上,它的起源和发展都有着独特的路径,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法律集大成者.研究蒙古族习惯法,不仅能使我们更好的理解蒙古族社会制度,更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促进牧区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融合都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在探析蒙古族习惯法起源、特点、实践意义的基础上讨论国家法与蒙古族习惯法的冲突与调适.  相似文献   

7.
中国古代审计制度中的权力制约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勇 《法商研究》2007,24(1):140-147
中国古代审计制度萌芽于奴隶制社会的夏朝,形成于商、周时期,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继续发展,成熟于隋唐、五代和宋朝,而在宋朝后期开始走向衰落。中国古代审计制度有很多独到之处,具体表现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审计机构的职权设置、对审计人员素质的高要求、审计法规的完善性、审计方式、方法的多样化等方面。这些独到之处对我国现行审计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古代自由刑的沿革过程中,有三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时期,分别是西周、秦和汉初与隋唐.三个时期自由刑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西周时期表现为圜土刑、嘉石刑和肉刑后的劳役刑.秦和汉初表现为劳役刑体系.隋唐表现为徒刑.自由刑的沿革过程是,西周时期的两种劳役刑在发展中合流并逐步战胜肉刑,到秦和汉初时形成以劳役刑为主刑、肉刑为附加刑的劳役刑体系.此后又逐步摆脱肉刑的纠缠,到隋唐时期衍变成徒刑.唐以后各代的自由刑制度都沿承唐制.  相似文献   

9.
丝绸之路的开辟,促进了东西方各国之间的相互交流,葡萄是经西域传播而传入中原的物种之一,随后人类的智慧产生了葡萄纹样,它更是繁荣了中国古代艺术的图案。尤其是唐朝时期,葡萄文化空前的繁荣,东西传播频繁,影响深远,葡萄纹饰范围不断扩展,葡萄文化的宗教、信仰色彩浓厚,葡萄文化在日常生活中多有体现。  相似文献   

10.
牛宏程 《法制与社会》2011,(29):225-226
明清之际,伴随着欧洲传教士的东来,西洋美术传入中国。面对崭新的异域文化和艺术,明清两代宫廷和士人的态度将会直接反映出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文化心理。本文对西画东渐的过程做了简要的回顾之后,对明清宫廷和明清士人对待西洋美术的态度分别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并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究。  相似文献   

11.
周密《官本杂剧段数》与陶宗仪《院本名目》,是认识宋杂剧、金院本整体面貌最重要的依据。本文在前人基础上论证宋杂剧、金院本的许多作品取材于小说 ,特别是《太平广记》这样分门别类的小说总集 ;还有不少作品取材于词作和词人轶事。宋杂剧、金院本为宋元南戏、元杂剧提供了进一步创作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吕志兴 《法学研究》2011,(4):183-195
南朝法制继承了晋律令的内容和体例,但从刘宋时起即开始形成一些新规定。梁、陈二代都制定了律令法典;梁律令在法典编纂体例方面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对《晋令》篇目的删修,开后世令典30篇(卷)体例之先河;梁、陈在重要法律制度上亦有许多创新。南朝法制对北周、隋、唐有深刻影响,是隋唐法制的主要渊源之一,在编纂体例和重要制度创新、文明程度及对后世的影响上均不在北朝之下,学界流行的“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说与历史事实不符,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3.
李露 《河北法学》2012,(10):146-152
中国传统法文化以礼法文化为核心,礼法文化的实质则体现为礼刑关系。在礼法文化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深受其影响,并随着礼法关系的演变而演变。在中国历史上,礼法文化的发展可表现为夏商周"礼法并用"、春秋战国至秦"弃礼重法"、汉至唐"礼法合流"和宋至清"理法结合"四个时期,在不同时期礼法关系的演变中产生了"明德慎罚"、"重刑尚法"、"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刑罚思想,这些刑罚思想给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其中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因素均可为当今中国刑罚制度的现代化改革提供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古代文官考绩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文官考绩制度源远流长,萌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确立于秦汉时期,完备于隋唐时期,发展于宋元时期,明清时期为其集大成时期。经过长期的嬗变,中国古代文官考绩制度形成了考绩机构专门化、考绩内容实绩化、考绩程序规范化、考绩等第明确化、考绩奖惩一体化、考绩制度法制化等特点,对澄清吏治,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中国古代文官考绩制度的优秀成果对我们现今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5.
张先昌 《法学研究》2002,(4):154-160
《开皇律》是隋初统治集团在总结魏晋南北朝各代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法典。它确定的十二篇法典体例、封建五刑制、“十恶之条”、扩大对封建贵族官僚的法定特权及律典中体现出来的立法精神和司法原则 ,为唐宋王朝所继承 ,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20年代话剧的文体特征及发展走向很大程度上可以从文学语言变革的角度加以认识。具体而言,白话语言对戏曲之唱构成了强有力的消解,促成了现代话剧从唱到说基本特征的形成。模拟真实的口语为话剧带来了生活气息,却因疏于锤炼而导致了情节的冗余和话剧的故事化倾向;演说作为白话的言说方式之一顺应了文学语言变革,却带来了说理化特征,并时有打破话剧客观化情境的情形。文学革命后,文学语言的逐渐调整为话剧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促成了机智型喜剧的成熟;诗化语言增加了话剧的文学性,同时因诗多剧少为话剧提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文学语言的角度可以更好地揭示20年代话剧特征的形成,重新认识这一体裁发展中的现象、问题和趋向,更好地把握文学史规律。  相似文献   

17.
文章从玄学、佛学、法家学说和儒学四个层次入手,剖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学世界观的内涵、相互关系以及对法和法学发展的影响。指出多元化的法学世界观是该时期立法和律学研究的基础,也是隋唐时期中国法律走向昌盛的历史渊源。  相似文献   

18.
东南亚地区是一个具有相当特殊性的法域,古老的习惯法、古代中国法、伊斯兰法、印度法在这一地区混合,其情形十分复杂、混乱。概括起来,有如下特点:中国作为东亚和东南亚文明的轴心,中国古代法对所有东南亚国家均产生了普遍、深远的影响,但越南、新加坡等国受古代中华法系的影响要大一些;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的国家及菲律宾南部地区则受伊斯兰法的影响较大;三是在地理位置上靠近印度的缅甸、柬埔寨、老挝和泰国则受印度法的影响较大。  相似文献   

19.
钱大群 《北方法学》2015,(3):124-138
在分析唐代法律体系及唐律性质的史籍中,《唐六典》及《新唐书·刑法志》的有关观点曾起了不同的导向作用。《新唐书》由于错误地以“四刑书”概括唐代法律,违反了唐人“文法有四”的正确概括;《新唐书》的“四刑书说”促使后代有些学者提出了唐代法律“皆刑法”的主张;“四刑书说”与其自身对唐四法的界定,有不可克服的矛盾;与汉、北齐、唐、五代、宋、元各代政治家与史学界的概括之法相乖违;支持“四刑法说”之观点与方法皆失之偏颇。  相似文献   

20.
元朝以降,藏区纳入中央政府的正式管辖之下,其地方法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中央政府的影响,作为藏族长期以来法律表达与实践的赔命价习惯法也不例外。历代中央政府基于自己的法律理念或实现民族地区统治秩序的需要,对藏区赔命价习惯法或禁绝,或放任,或在承认民族特殊性与维护国家司法主权之间适当地认可和规制。比较元明两朝与清朝和民国对藏区赔命价习惯法的不同态度和及其治理藏区的不同效果,不难发现有机成长的赔命价习惯法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中央政府应该在认清其历史理性的基础上实现其创造性转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