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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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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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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 ,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 ,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应设立非常设机构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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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京密云法院践行"三四五"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成效显著2014年6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三四五"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新闻通报会。自2010年起,为了有效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密云县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三四五"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将人民陪审员吸纳到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各自的专业优势和知识背景,将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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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21,(9):2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关于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1.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权利2.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相似文献   

5.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从此,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三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使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散发出新的活力。但在实行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人民陪审员专职化、专业化、精英化,人民陪审员作用难以发挥等等,影响到陪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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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腾 《法制与社会》2011,(25):40-42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制度被正式引入司法制度中,并在审判实践中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和争议。本文通过回顾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剖析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结合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8.
近日,蒙城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调研了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调研组提出,县法院要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将其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考核和表彰范围,加强宣传,落实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和培训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方便;人民陪审员要牢记职责,加强学习,不负人民重托,充分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为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9.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长期以来处于名存实亡的困境。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简称《决定》)后,人民陪审员工作仍存在许多困难,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仍难得到体现。本文试图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探寻改善这一现状的方法,更好的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滕祥 《法制与社会》2010,(35):48-49
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相比较,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非为陪审制而为参审制;非为人民陪审制而为一人参审制;非为当事人权利而为人民陪审员权力;非为人民陪审员分享司法权裁判权而为人民陪审员直接行使司法权裁判权。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转型为陪审团制度存在政治、法文化和诉讼程序配合等诸多障碍,未来仍应以完善该制度为最佳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1.
童莎 《法制与经济》2013,(2):38-39,41
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诉讼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治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文章以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为切入点,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试图对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目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尴尬,使一些人陷入了彻底否认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误区。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监督制约司法权的价值注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司法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本文试从中西方陪审制在形式上、实质上的异同来找出人民陪审制不能发挥司法价值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人民陪审员制度。  相似文献   

13.
郑言 《人民司法》2005,(2):10-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若干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规范的立法性文件,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规定。《决定》从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地位、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参与审判的程序、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了颇具中国特色的规定。由于《决定》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方面由基层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进行管理,因此,在《决定》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  相似文献   

1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决》,更好地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就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奖惩、日常管理等有关内,制定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见》;最高人民法院还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行法律,对推进司法民主、落实审判公开、提高司法效、改善司法环境、保障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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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16日,李鹏同志在听取了最高法院关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汇报后指出,“要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这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近几年,理论界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存与废、优与劣讨论得也比较多,司法实践中许多法院也都开始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方法和措施。但应当说,在有些法院和审判人员心目中,并没有给予人民陪审员制度足够的重视,笔者试从民主与公正角度谈谈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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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辑同志: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我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一下:人民陪审员是怎样产生的?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什么条件?人民陪审员享有哪些权利?现役军人能否以人民陪审员身分参加所在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盼望答复。五四八二二部队肖文利复信肖文利同志: 一、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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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国家司法民主的要求,是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众直接参与到国家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文章主要以海宁市人民法院为例,通过查阅资料以及实地考察了解海宁市人民陪审员现状,在对人民陪审员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和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分析导致实施过程中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特区法坛》2006,(4):43-44
2005年以来,万宁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使12名人民陪审员成为活跃在审判一线的“编外法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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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正式公布施行以来,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已走过了三个年头。“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正确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最有力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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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审判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共十九个条文,主要包括案件参审范围细化、参加庭审活动规则、合议庭评议规则、开庭和评议事实问题清单、参审上限数等方面。《解释》以有序、便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为原则,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便利和保障,如规定了告知人民陪审员及所在单位规则,开庭前告知、阅卷制度,开庭和评议事实问题清单制度等。《解释》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和"驻庭陪审"为目的,明确了排除适用陪审制的案件范围,规定了个案随机抽取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合议庭评议的发言顺序;为了防止将人民陪审员变成"司法民工",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从事与履行法定审判职责无关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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