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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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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葛岩 《行政与法》2004,(12):111-112
“一调一裁两审”是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在司法实践中,诸如:解决劳动争议的周期长、成本高,劳动争议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确,仲裁机构本身具有局限性,弱化了仲裁高效率的职能,损害了劳动仲裁的权威性,仲裁与审判之间缺乏协调等问题越显突出。实行“或裁或审,裁审分轨”“两裁终决”,完善“三方机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劳动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等措施建立并完善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使之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也与国际劳动争议体制相接轨。  相似文献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进行了制度改进,本文拟在维持"仲裁前置,一裁二审"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变"裁审对立"为"裁审互补",对仲裁作必要的改进,对诉讼作必要的限定,实现裁审衔接,进一步提出使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更加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4.
我国台湾地区由于市场经济较发达,劳动争议处理形成了一套较成熟且行之有效的制度。由于制度的原因,我国大陆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完善,不适应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增长的需要。本文拟通过对两岸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比较,指出大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不足,并借鉴台湾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成功的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陈轩禹 《法制与社会》2014,(34):279-280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利益的区别和对立性使劳动争议成为每个国家都会产生的社会现象,简洁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有助于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方法采用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即调解、仲裁、诉讼)也显露出弊端。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行理论性探索,总结劳动争议的实际案例介绍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郑翔  许芳 《法制与社会》2013,(10):243-244
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核心,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由于仲裁与诉讼具有法律强制性,因而被广泛用来解决劳动争议。但是,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的"一裁二审"模式未能理顺仲裁和诉讼的关系,导致劳动争议出现了仲裁程序虚化、司法资源浪费和当事人诉累等问题,为此,学界提出了诸多替代现行模式的构想。本文认为导致前述问题的原因不是制度上出现问题,而是裁审衔接上存在问题,应通过对现行模式的完善来解决上述问题。具体措施包括:将劳动争议分类处理,强化各自程序;加强仲裁机构的改革,落实"三方原则";统一证据规则,建立卷宗移送制度。  相似文献   

7.
台湾劳资争议处理机制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和谐劳动关系能否确立。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对台湾地区劳资争议机制进行分析解读,以期为进一步深化中国大陆劳动法制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现状的描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立法可以在对劳动争议进行个别争议和集体争议区分的基础上,分别规定不同的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对集体争议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制,对个别争议采取嘲解自愿,只审不裁”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并提出具体操作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刍议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文惠  袁江 《法学杂志》2006,27(5):10-12
依照《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可以概括为“一调一裁两审”。然而实践表明这样的处理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并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选择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对此进行探讨和说明。  相似文献   

10.
论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外出打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劳动争议事件逐年上升,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显得越来越重要。虽然各国为解决此类事件不断更新法律机制,然而现实中仍显不足。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呈现个体化、集体争议分散化、自发化的特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也存在很多问题,完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以达到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被提上日程。  相似文献   

11.
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锐 《法制与经济》2009,(4):106-107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题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状况导致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致使劳动争议呈急剧上升趋势,且争议的内容日益复杂。正确、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对于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正是基于此时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基本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保华 《法律科学》2008,26(2):148-155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正走向失灵的边缘。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症结在于工会、政府、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在部门利益上的相互纠葛,致使现行制度用其所短,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基本定位应该是在对各方利益进行协调处理的基础上,做实协商、做大调解、做强仲裁、做精诉讼,完成对法律制度的改造。  相似文献   

13.
在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的碰撞中,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协调领域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个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者个体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管制矛盾,而不是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集体关系矛盾.因而,个人权利争议之处理比利益争议更有基础性和现实性.裁审衔接问题是我国个人争议处理效率低下的症结所在.个人争议裁审关系的国际模式可分为先裁后审、或裁或审、部分裁部分审等三种,各模式均将重点置于裁审的衔接方式之上,主要体现为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法律审偏好和仲裁裁决被撤销后的特殊救济.我国劳动争议裁审关系中存在大量的理论陷阱和实践泥淖,应当在现行先裁后审模式框架内,本着将国外经验与本土资源相结合的理念,回归仲裁之本质,并在裁审衔接方式、仲裁裁决被撤销后的救济、小额争议处理、案件移送、独立机构设置和工会诉讼代表权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题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状况导致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致使劳动争议呈急剧上升趋势,且争议的内容日益复杂。正确、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对于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正是基于此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5.
劳动争议的处理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和谐,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国现行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对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有必要对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重构一个更加合理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用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刘洋 《法制与社会》2013,(30):58-59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弊端不断显现,对该机制的分析与完善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劳资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本文立足于国情对如何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和西班牙是两个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但在劳动立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法律结构上,有着许多共同点;然而,由于国情差异悬殊、历史条件不同,使得两国劳动立法在内容和风格上又各有所异。本文作者侧重从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西班牙的劳资诉讼的比较,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8.
试析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志军 《法制与社会》2010,(25):136-137,139
根据立法的设置,我国劳动争议纠纷解决采取"一裁两审"制。立法设置"一裁两审"制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争议有较多的救济途径,以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劳动争议的"一裁两审"制弊端重重,在一定程度上不但未能起到及时保障和实现劳动者正当权利的作用,而且有时成为劳动者权利实现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对此机制加以完善,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9.
正2013年的"双十一",淘宝用350亿刷新了中国网购单日销售额,也刷新了全球国家网购单日销售额。但是,有数据显示,"双十一"的退货率已达25%,部分商家更高达40%。这部分退货问题,绝大多数是通过买家和卖家沟通协商进行处理,极少数运用淘宝争议处理规范进行处理,走到司法程序的微乎其微。现行的《淘宝争议处理规范》是2007年7月15日开始施行,该规范是淘宝争议处理的主要标准,其既有程序性规范,也有实体性规范,甚至还包括执行  相似文献   

20.
刘湘琛 《时代法学》2011,9(4):41-49
当前,中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问题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全球“强资本、弱劳工”的整体性劳资格局,加剧了中国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强资本消解了主权国家对资本的中立性及国家对资本的有效约束能力,构成了对国家的主体性侵害。由此决定了我国原有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立法初衷无法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为应对全球化挑战而在劳动争议领域实现了调整策略的的自我转变——由国家主导劳动争议解决的“统治型”(government)向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治理型”(governance)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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