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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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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国斌 《法制与社会》2013,(23):139-142
《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伴随着各种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非典型威胁,如大规模侵犯人权事件、全球环境问题等,安理会作出断定"和平之威胁"的决议受到了更多的国际社会关注,尤其体现在安理会对严重侵犯人权事件的回应。人权因素之于安理会断定"对和平之威胁"的影响巨大。  相似文献   

2.
安理会是联合国下属的主要的负责全球安全事物的组织。本文从联合国取得的伟大功绩和出现的现实问题入手,指出了联合国尤其是安理会改革的迫切性,并找出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难题和困境,通过利弊权衡发现一条相对切实可行的改革道路。  相似文献   

3.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国际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雪平 《法律科学》2005,23(4):122-128
在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确立二战后国际秩序的规则和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求,建立在以安理会为核心、以联合国为基础之上的国际集体安全体制,面临新问题时显得危机重重。国际情势的变迁,严重震荡着安理会原有的权力结构以及由此确立的权力秩序,与此相关,国际法律秩序也遭遇严重挑战。安理会改革的主张各有利弊,其中涉及诸多的国际法律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有助于安理会改革的顺利进行,并期望由此推动和平稳定的国际新秩序的形成。  相似文献   

4.
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专门设立了“维护和平行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对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做出的重要贡献.维和行动是联合国为了实现《联合国宪章》中“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这一宗旨采取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领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是中国的外交目标和外交手段.本文通过介绍维和行动的基本概况和历史轨迹,安理会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中国参与其中所采取的行动这一线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5.
美英两国无视国际法秩序、挑战联合国安理会安全保障体制对伊拉克发动军事打击。围绕伊拉克战后的重建 ,国际社会更希望伊拉克人民能够摆脱美国的干涉和渗透而建立一个独立的人民主权国家。本文从国际法安全体制、安理会安全保障体制着手分析联合国安理会安全保障体制所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联合国今后改革的重要性以及在重建伊拉克之际更应发挥其独一无二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柏树义 《法制与社会》2011,(31):157-158,171
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是国际法追求的首要价值,也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联合国制裁是安全理事会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安理会对十几个国家采取了制裁行动。联合国制裁具有重要的国际法意义,基本上维持了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冷战结束之后,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困境越来越突出.在安理会的决策方面,大国一致原则导致的选择性制裁和反应迟钝问题日益凸显.在军事行动的执行方面,安理会缺乏及时和有效的管控手段.与此同时,战略转型后的北约以“危机应对”为路径,开始谋求成为全球性集体安全机制.在“自愿合作”取代“整体对外”,成为军事干涉的决策基础之后,北约的军事干涉机制更加高效,但也更加危险.科索沃战争与利比亚战争都说明:联合国与北约两种集体安全机制的兼容存在相当大的困难,但并非不可能.实现兼容的两个前提是北约的军事干涉能够获得安理会的事先授权,并且安理会能够对北约的军事行动实施及时和有效的管控.当两者无法兼容时,考虑到北约集体安全机制的封闭性、进攻性和危险性,我们只有坚持安理会的权威才能真正保障世界和平.国际社会不应对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失去信心.一方面,即使美国及其北约盟国也无法彻底放弃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另一方面,在推动联合国改革的基础上,通过遵守和完善《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集体自卫权与区域办法,两种集体安全机制仍然可以实现兼容.  相似文献   

8.
李薇薇 《法律科学》2007,25(2):49-56
联合国经济制裁是安理会依据《联合国宪章》第41条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战后安理会实施的经济制裁一方面给受制裁国发出了要求或强迫其遵守国际法的警告,而另一方面,在实施制裁过程中给受制裁国带来人道主义灾难,妨碍而不是促进人权,从而削弱了经济制裁的效力.因此,联合国在经济制裁中也应遵守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  相似文献   

9.
试论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武力强制措施的实施方式,由于制度性不足,在实践运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异化为霸权主义的工具。但授权使用武力是基于国际政治的现实需要而产生的,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改革中应该成为重要内容,就其法律依据、目的、效力范围、接受授权国家的权限、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实体和程序性规则作出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正> 众所周知,苏联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又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常任理事国之一。由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所以,1991年末苏联的解体给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带来了一个严重的政治与法律问题,即苏联在联合国和安理会中的席位继承问题。目前,在国际组织会员国的席位继承方面,并不存在普遍接受的国际法规则。在布莱尔利看来,依据一般国际法的原则,就效果而言新国家可以继承被继承国的条约义务,但是这些原则并不适合用于国际组织的会员国席位问题。那么,关于苏联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席位继承问题,从国际法上究竟应如何看待,本文拟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际法根据和问题宋玉波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为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而创设的“维持和平行动”在维护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988年9月29日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以表彰其“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为缓和...  相似文献   

12.
饶戈平 :按联合国创立者们的设想 ,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就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防止新的战争爆发。为此 ,《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 ,其中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不使用威胁或武力、不干涉内政等原则 ,以及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在这一体制下 ,国际社会的绝大多数国家 ,经由联合国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普遍性政治组织 ,共同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而主要的执行机构则是联合国安理会 ,安理会特别是其中的五大国被授权承担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职责。《联合国宪章》规定 ,安理会不但担负着主持和…  相似文献   

13.
对安理会“决议造法”行为之定性分析与完善建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1373号决议与1540号决议明显带有造法性,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其合法性的质疑。不过,仔细解读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的实践不难发现:其实宪章的相关条款并没有排除安理会决议造法的可能性,虽然安理会决议造法不是安理会的一般实践,但安理会决议造法在受到合法性质疑之后却又为各国所广泛接受,这一切虽然不能说明安理会决议造法的习惯法规则已经形成,但却可以看出安理会决议造法在某种程度上为当今国际法所认同。为了使安理会决议造法更加完善,有必要对安理会决议造法的条件、方式、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4.
从联合国会员国资格论台湾不能“重返联合国”杨成铭一联合国是接受1945年在美国旧金山会议上签订的《联合国宪章》所载之义务的国家所组成的。它是一个在集体安全原则的基础上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能非常广泛的国际政治组织,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最有影响和最...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问题探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联合国宪章》禁止威胁或使用武力,同时规定了安理会执行行动和会员国自卫权两项例外。1990-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安理会678号决议又提出了“授权”使用武力的问题。这是在联合国框架下以武力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种新的可能性或范式。本文通过对宪章有关条款及实践的分析认为:授权使用武力是安理会为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而建议采取的行动,联合国会员国根据安理会的这种建议自愿决定是否动用武力,会员国在安理会授权下动用武力一般属于单独或集体自卫性质;但这种使用武力不仅要受一般国际法有关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授权的军事目的的限制,安理会不仅可以授权使用武力,也可以通过决议要求停止一切武力行动包括自卫;安理会在控制一切武力方面享有最终决定权。本文还对“9.11”事件后美国对阿富汗动用武力的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6.
武力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合法性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武力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合法性问题关系到国际法律秩序的前途与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命运。通过对美国武力反恐政策与实践在国际法学界引发的争议、国际法上自卫权规则和安理会授权武力强制措施的适用性、国际恐怖主义泛滥对自卫权理论和规则的发展方向的影响 ,以及联合国在武力反恐中的作用等问题的分析 ,我们可以看到 ,虽然现有国际法理论和规则并不完全支持武力反恐 ,但是完全排除受害国使用武力反恐既不合理也不可行。为了既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又不滥用武力 ,现行国际法和联合国体制都需要改革 ,以建立一个由和平措施和武力措施共同构成的反恐机制。  相似文献   

17.
安理会全称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它在联合国6个主要机关中占有首要的政治地位,是联合国体系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关,在和平解决争端和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方面它行使着重要的职能.最初,安理会由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5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6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60年代初,由于联合国会员国的增多,非常任理事国增加到10个. 否决权是安理会表决制的核心.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安理会的表决程序是:(1)关于程序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的决定,应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之,其中应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  相似文献   

18.
刘博文 《北方法学》2014,(6):150-157
"国家承认"是涉及国际主体能否在国际社会中享有国家权利和履行国家义务的国际法基础性问题。随着国际社会的高度一体化和国际组织的蓬勃发展,传统实践中双边的"国家承认"逐渐被集体性实践所替代。联合国的会员国准入制度与国际社会对一个主体的国家资格的承认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国家承认"问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新近的乌克兰局势可发现,联合国会员国准入制度在"国家承认"的层面面临着种种挑战。为保持和发展联合国的会员国准入制度在"国家承认"问题上的优势作用,应该促进现存会员国对彼此文明的欣赏、包容和互鉴,在安理会和大会形成趋于一致的价值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历史和现实的分析,从而和平解决与"国家承认"相关的国际问题。  相似文献   

19.
西方大国的强权政治和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近年来已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使联合国面临着新的挑战。然而,国际形势的发展也使联合国出现了一个较好的发展机遇。联合国必须健全维持和平、国际合作和立法的机制,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中国应团结广大会员国,为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而努力,使联合国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发挥新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本文在揭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新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惩治与防范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对策,即发挥联合国在惩治与防范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上的主导作用,尤其是发挥安理会的核心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区域和区域性组织的作用;建立一部统一的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公约作为法律依据;加强反恐的国际合作等,接着分析了中国惩治和防范国际恐饰主义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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