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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应属自诉范围的案件 ,在自诉权人(本文所指自诉权人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有自诉能力的情况下提起的公诉 ;无效公诉的程序处理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对无效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 ,认为案件应为自诉范围时诉讼如何进行。如检控方以盗窃罪名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构成侵占罪 ;检控方以重伤害罪名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构成轻伤害罪等。在这两种情况下 ,案件因罪名认定上的变化 ,其诉讼方式也由公诉变为自诉 ,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也就会因其程序违法而变为无效。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刑法、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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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006年9月20日,杜某将自己办公室的钥匙交给付某,让付某帮其去取公文包。付某进入办公室后,将杜某公文包内的人民币10200元据为己有并逃跑。后付某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以被告人付某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解犯罪行为系侵占,要求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构成侵占罪,直接以侵占罪判处被告人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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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最近,我院受理了一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赌博案件,经审查发现被告人还犯有重婚罪行,但被告人的妻子不向法院起诉;检察院则认为,重婚案件是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不予补充起诉。可是,没有控告,法院又无法判处。对于这类案件应如何处理,请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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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碰到这样的情况:检察机关就某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如侮辱妇女案件),经法院审理认定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在案件定性上,法院认定的罪名与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不一致(如起诉指控被告人犯侮辱妇女罪,法院认定被告人犯侮辱罪),而且法院认定的罪名又不属于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对此,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以直接改变指控罪名,以侮辱罪作出有罪判决;另一种意见认为,此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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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某非法占有苏某存款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侵占罪、诈骗罪、盗窃罪和不构成犯罪这四种意见,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因而是一个较为疑难的案件。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对晏某定罪,这一处理结果我认为是正确的。对于本案,作者的分析思路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作者对于盗窃罪的结论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了论证:一是本案晏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构成犯罪;二是对晏某不应定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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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驾驶员甲开车撞死两名路人后逃逸,公安机关认定甲负事故主要责任。同年7月,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甲提起公诉,受诉法院刑庭组成合议庭审理。作为案件承办人并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的乙,收受了甲兄所送现金2万元。合议庭评议时,乙提出甲因应负事故同等责任而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他成员附和。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否决了乙的无罪意见。同年8月,受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2年3月,检察机关以徇私枉法罪对乙提起公诉一同年5月,乙被一审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2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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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1999年第4期刊出之案例讨论,对于被告人罗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众说纷纭,分歧很大。有七种不同的意见,分别认为罗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构成犯罪。笔者认为,主张罗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理由较为充分,其他意见难以成立。一、被告人罗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应以盗窃罪论处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或者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本案来说,认定被告人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关键,在于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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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普通程序简易审制度存在以下几点弊病: 一、与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庭审方式的改变相悖 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庭审方式由纠问式变为控辩式。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除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外,只移交主要证据复印件,而不移送全部案件材料,法院受理后,只作程序性审查,而不对案件作实质性审查。因此,在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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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各级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一般只是指控被告人犯什么罪名,至于应对被告人判处什么刑罚不提出具体意见,最多只是在出庭支持公诉时笼统地请求法院“从重”或“从轻”判处刑罚。在法制日臻完善的今天,笔者认为,公诉人对犯罪的指控,不能停留在仅指控被告人构成什么犯罪上,而是应当对案件的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所以笔者认为,公诉人在法庭上应当具有量刑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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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二审合议庭审查,认为一审判决主要事实已经查清,只有某些次要事实、情节不清,只需要作相应的调查核对加以弄清即可作出判决的案件;或者上诉人对主要犯罪事实并无异议,只对定性量刑提出意见,且原判决认定事实虽然并无错误,但定性量刑确有不当,在提审被告人或听取公诉人、上诉人意见后,即可以原审认定的事实为根据予以改判的案件,以及虽然有某些影响定性量刑的情节,原审法院未予调查认定,或者认定有错误,需要重新加以调查认定,而又不必开庭审理的案件。对这几类案件,二审可以采用庭外调查讯问的形式进行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