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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讯问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就案件事实和与之相关的问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项侦查活动,是每个案件必经的诉讼程序。首次讯问是侦查工作由秘密转向公开的开始,是第一次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较量,其讯问效果对于掌握侦查的主动权、突破全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办案的一些体会,就如何把握首次讯问的时机、营造首次讯问氛围、首次讯问的基本策略等进行粗浅探讨。一、把握首次讯问时机  1.从程序上把握首次讯问的时间  首次讯问一般在立案之后进行,这样可以利用立案后刑诉法赋予的侦查手段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待有相…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侦查管辖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管辖上的权限划分,旨在解决侦查环节对具体案件的管辖分工问题。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一般都将管辖分为两种: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将立案管辖和侦查管辖加以区分。实际上,立案管辖是侦查管辖的前提,明确了立案管辖并不意味着侦查管辖也随之明确。  相似文献   

3.
在渎职案件侦查活动中,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的调查非常敏感,稍有察觉就会毁灭、假造证据,进行串供。所以对渎职犯罪案件侦查要善于抓住时机,快反应,快出击,及时立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犯罪分子容易隐藏、毁灭的主要证据固定下来,使犯罪分子没有喘息的机会。这就要求渎职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必须科学把握立案时机。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加大对侦查机关立案监督力度的同时,更要讲究监督的效果,把握好立案监督的证明标准、时机条件和数量尺度等三个方面工作。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证明标准,参照逮捕的证明标准适用;正确理解"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这一条件,对已经掌握犯罪事实或具备掌握犯罪事实的可能性而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引导和纠正以立案监督案件数量来衡量监督成效的不正确做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犯罪可以采取以事立案和以人立案两种侦查方式。从公安部门侦查普通刑事犯罪的实践来看,这一规定符合新形势下打击犯罪的实际,是切实可行的。但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多年一贯遵循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而运用以事立案开展侦查的实践则经验不足。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和渎职侵权检察厅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以事立案工作,推动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本文拟就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中以事立案的有关问题略陈浅见。  相似文献   

6.
立案报告是公安机关一种重要的司法文书,它具有确定案件成立、指导侦查的重要作用,是刑事诉讼第一阶段的书面材料。依据《我国刑事讼诉法》第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对案件要迅速进行审查。根据对案件的审查情况,凡符合立案条件的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一律要制作立案报告,报请有关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 从目前制作立案报告的情况看,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相似文献   

7.
立案是启动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从法理上看,立案条件依据的是刑法有关条款对犯罪构成的规定,而立案的时机则是办案人员依照刑诉法的规定决定的。因此,立案条件与立案时机的把握,实质上就是运用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机结合。通常情况下,立案条件已达到或接近满足时,也是立案的最佳时机,而立案是否及时、得当,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能否依法迅速、准确地获取证据、查明事实。因此,应把握好立案条件与时机,开拓侦查工作的新局面。  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实践看,在立案条件与时机的运用上,往往把“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相似文献   

8.
完善军地共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地共同犯罪案件应由军、地两方侦查机关分别立案、侦查,各方对自己管辖一方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还是以一方立案侦查为主,另一方配合,立案方对双方人员均可采取措施?目前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执法不规范。对此,应建立移交案件通知制度和立案报送制度,加强对军地共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的监督。  相似文献   

9.
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改实施,检察机关受理的法纪案件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文化素质较高,具备一定的祛律知识,逃避法律制裁的能力较强,这对法纪案件的侦查和起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法纪案件起诉率,保证案件质量,是摆在法纪检察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一、从注重侦查向注重初查转变,严把立案关立案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不该立案的立案,其结果将直接影响着法纪案件的起诉率;该立案的不立,将放纵犯罪,两者都违背了法律的基本要求,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考核设计…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7,(5):121-128
网络诈骗是科技发展的副产品,其社会危害性与日俱增,因此,防范与治理此类案件刻不容缓。在当前强调完善我国立案制度的情势下,通过把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征,结合研究其立案要求、侦查要点及监管主体,从创新网络诈骗案件立案程序的角度出发,建设网络诈骗案件立案登记系统,将大力改善网络诈骗案件"立案难"问题,进而缓解此类案件带来的社会压力。同时,配合政企合作,将为我国网络环境治理带来新空气。  相似文献   

11.
一、把握时机.该立案时就立案。立案是使用强制措施的前提,一旦立案,便可根据案件需要,有选择地使用强制措施。及时立案便于采取有效的侦查措施,进一步获取证据,同时有利于扩大战果。相反,如不及时立案,则可能贻误战机,导致串供、毀灭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甚至会使犯罪嫌疑人潜逃、自杀等,从而可能使案件泡汤。当然,立案也不能过于草率,以防出现错案,同时也应防止以查代侦的现象。  相似文献   

12.
我国立案管辖的权限分工是非常明确的,界定也是非常严格的,在理论上不存在管辖权交叉和代侦问题。那么在实践当中,是否存在应当由且必须由某一司法机关直接侦查其他司法机关所管辖的案件的情况呢?即是否存在着并案侦查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例如,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过程中,其办案人有私放犯罪嫌疑人涉嫌佝私舞弊行为,检察机关要想查明该公安执法人员是否构成河私舞弊罪,就必须先查清盗窃案件的事实,只有当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且应受刑罚处罚,而公安机关却不立案,或者虽已立案,但拖延不办或不予侦查,或有以罚…  相似文献   

13.
一、以事立案的适用条件(一)法律要件。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要有犯罪事实的发生。(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暂不明确。(二)侦查必需。一是案件证据必须通过侦查手段获取;二是如不迅速立案,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或者灭失;三是如不迅速立案,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进一步扩大。二、以事立案对反贪工作积极作用(一)有利于合法、充分利用侦查手段。以人立案始终以“不破不立”为原则,仅以初查取得的证据不足以立案。但是,不立案就无法使用侦查措施进一步调查取证。针对此情况,在符合条件时大胆采用以事立案,在不惊动犯罪嫌疑…  相似文献   

14.
一、正确把握立案条件 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难看出,贪贿案件的立案条件是:“认为有(贪贿)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正确把握什么是“认为有犯罪事实”,可以把它与逮捕条件中关于对事实部分条件的把握标准加以比较,就会得出以下结论;其一,立案条件和逮捕条件相比,立案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把握要低的多;其二,从立法本意上说,立案条件不宜按逮捕条件把握;其三,“认为有犯罪事实”中的“认为”不等于证实,带有主观因素,但又绝不是主观猜测和推断;其四,“认为有犯罪事实”是立案的最低条件,有可能经初查已达到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主要犯  相似文献   

15.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前审查可有限制地使用侦查手段于同良立案前审查就是对已经受理的控告、检举和自首的材料以及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案件材料所进行的分析研究、审查鉴别和必要的调查。立案前审查的目的是决定立案或不立案。决定立案的,才可进入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才可对...  相似文献   

16.
目前,立案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1)有案不立。即对构成犯罪、符合立案条件的该立不立;(2)以罚代立。即对应该立案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却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治安处罚等手段来代替;(3)不告不立。有的侦查机关私自默许当事人私下了结,不予立案追究,有的甚至暗示、撮合双方当事人不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4)不破不立。能破的案件先破了再立案,没有把握的就不立,常常违反政策,立案前就采用侦查手段;(5)立而不侦。即对已立的案件,撒手不管,久拖不破,形同虚立。当然,立案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是综合复杂的。现在的问题是要正视这一现象,大胆地承认这一现象,不要再遮遮掩掩,对充满水份的发案率,沾沾自喜了。立足现实,事实求是,努力探索这一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对策才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应该是多样化的: (一)完善立法。主要指完善法律监督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17.
在《中国刑事警察》杂志2002年第2期上拜读了刘瑞榕、刘方权同志的文章《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对侦查立案制度存在价值的质疑》一文(以下简称《质疑》),深感不以为然。在此也谈谈对刑事侦查立案制度及其当前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供参考。刑事侦查立案制度的必要性刑事侦查立案的法学意义 1.刑事侦查立案(以下简称“立案”)是侦查机关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法律事实的确认。侦查机关接到报告的案件是多种多样的。侦查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对那些报告有犯罪事实发生,但还没有掌握足够证据的案件,要通过初步调查来确认。通过初步调查掌握了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决定立案。否则,不予立案。从决定立案的过程可以看出,立案是区别罪与非罪的第一道程序。如果没有这道程序,就无可避免地使一部分非罪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其结果不言而喻。《质疑》中介绍日本为了开  相似文献   

18.
一、批捕延伸的概念和内涵 批捕延伸,是指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部门在审查本院自侦部门移送逮捕的案件时,在决定逮捕前适时介入自侦案件的侦查活动,批捕后跟踪监督至起诉判刑,以确保自侦案件办案质量的工作方法。自侦案件批捕延伸内涵为: 1、批捕前延伸至自侦案件立案阶段。即自侦案件初查后,在进入立案时,邀请批捕部门人员介入或参加检察长办公会议对案件的研究,介入人员从批捕的角度上,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及立案后能否批捕,  相似文献   

19.
王博 《内蒙古检察》2004,(5):25-26,29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是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之后才决定立案侦查,对于这种“以人立案”的做法是切实可行的,可这样也意味着我们不知不觉地放弃了法律赋予我们应有的侦查权限。在实践中,单一“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往往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部分自侦案件的及时侦破。随着加入WTO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和“两法”修改后案件管辖范围的调整及“传唤、  相似文献   

20.
立案文书中案件来源的表述应规范化钱海滨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管辖范围内的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决定受理立案,所制作的文书。从立案决定书的程式内容看,主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大部分组成。首部内容包括:①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②文书名称,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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