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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博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7,7(1):53-56
近年来,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增加,呈上升态势,及时破获此类案件是经侦部门的全新课题。本文分析了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表现,找出其特点,着重探讨了如何破获此类案件的侦查方法,以求服务于侦查实践。 相似文献
2.
李博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3):78-80
近年来,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增加,呈上升态势,及时破获此类案件是经侦部门的全新课题。对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应特别注重从行贿人入手和从知情人入手的方法,通过司法会计手段审查项目、核实资金,并构建特情,安插耳目。 相似文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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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琼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3):8-11
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是发生在药品、设备、耗材的商业交易中的行贿受贿行为,其产生的根源在于公众对医疗事业的情感诉求与医疗事业市场化之间存在冲突。是否属于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应从行贿主体、行贿目的以及贿赂行为发生的领域来判断。刑法必须找到医患双方价值目标和利益诉求的平衡点,才能对其做出合理的反应。 相似文献
5.
商业贿赂是国际商业交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其破坏了良好的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秩序,扭曲了国际竞争条件,具有很强的危害性。根据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具体特点,借鉴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和国际组织制定的反腐败国际公约的相关内容,制定我国的《海外反商业贿赂法》,以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滋生蔓延。 相似文献
6.
何立慧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7,(1):95-97
本文以法律经济学分析方法,分别从商业贿赂的涵义、存在的根源、社会危害、治理对策角度进行了分析,指出商业贿赂的根源在于产权问题和委托代理问题,并基于此,对如何治理商业贿赂提出了相关的制度建议。① 相似文献
7.
董宁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4):50-51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是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为治理这一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学界对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行为手段、司法认定方面,对此类犯罪实际办案中的难点、对策研究较少。 相似文献
8.
常建中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5(5):102-103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它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由于立法的滞后和人们认识的不统一,治理商业贿赂的现状并不理想。应尽快完善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9.
高校商业贿赂的现状及防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泽春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4):34-3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商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日趋严重,其中典型的就是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不但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严重侵犯了他人、集体、国家的合法利益,对之必须严厉打击。在高等学校中也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对高等教育事业造成很大的危害,要准确认定,及时治理。 相似文献
10.
商业贿赂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正常经营的经营者受损,损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预防商业贿赂首先应加大职务犯罪宣传力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其次,在办理商业贿赂案件中落实和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并打破市场的垄断地位。 相似文献
11.
侯艳芳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3(3):38-42
在集中治理商业贿赂的刑事政策指导下,对于商业贿赂的司法治理与理论研究深入进行.正确处理商业贿赂与正常商业行为之间的关系必须采取在满足维护秩序最低要求的前提下,最大可能的保障经济自由的基本立场.商业贿赂与正常商业行为的界分,应以民商法、经济法等非刑法理论和刑法规范为依据,以市场经济实践为基础,以保障经济自由为目的,以维护秩序为底线. 相似文献
12.
中共山东行政学院纪委课题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4):1-4
商业贿赂表现形式纷繁芜杂,对商业贿赂的治理带来诸多难题,科学界定商业贿赂的概念,分析其特点和规律,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首要和前提。对商业贿赂的商业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包括商品的买卖活动;商业贿赂具有主体的广泛性、商业贿赂行为所侵犯客体的多重性、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行为客观上的违法性等特点。贿赂是一种以财物为媒介物的由行贿方和受贿方组成的相互关系的链条。行贿是贿赂链条的起点,起决定作用的是受贿方。商业贿赂与其他贿赂相比,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贿赂物数额较大,贿赂手段形式更加多样,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3.
Li Jian-jun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7,(1)
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普遍的商务潜规则,已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文从探讨商业贿赂的内涵出发,主要阐述了我国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立法现状,并就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付颋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4):69-70
工程项目是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源泉,也是企业内部审计的重点。项目审计要把握好两个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为保证项目审计达到预期效果,应当注意三个问题:强化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严格审查在建工程有无违反有关财务制度;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相似文献
15.
张昱泉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1):58-59
当前,贿赂的内容呈现出"由单纯的物质性利益向财产性利益转变,甚至扩大至非财产性利益"的趋势。这种财产性利益,甚至非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我国刑法上所说的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文章立足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认为应当将贿赂的内容理解为"财产性利益"而不宜扩大至非财产性利益,也不应当限制为钱财和利益。 相似文献
16.
刘光显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2):10-13
共同受贿犯罪,其主体之一必须是身份犯,其实行行为,则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身份犯互相勾结共同受贿,可以是简单共犯,也可以是复杂共犯。而为他人谋利则是客观要件,是实行行为。身份犯与家属相勾结,只能是复杂共犯,家属不能成为实行犯,其接受财物的行为只能是帮助行为,负从犯责任。 相似文献
17.
18.
贪污受贿所得"用于业务"应否扣除?在司法实践中长期争议较大,虽然,目前逐渐趋同"用于业务应予扣除"这一做法,但是"两高"始终没有作出明确解释."用于业务"一说是法理问题,还是执法问题,抑或二者兼而有之?莫衷一是.通过对一真实案例的评析得出结论,贪污所得"用于业务"不能从贪污总数额中扣除. 相似文献
19.
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受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浪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6):119-122
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公共行政改革的深入,赋予了非政府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具备受贿的性质。由于现行法律规制的缺漏,导致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考察并借鉴国外有关受贿犯罪立法规定的合理之处,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际的需要,建议增设以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为规制对象的受贿罪名,进一步完善受贿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