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江西政报》1954,(22)
(經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九日省府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擴大會通過) 自第一屆全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結束以來,迄今已近五個月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應舉行兩次。遵照這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况,决定於一九五五年二月召開第一屆全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章第六條所規定的職權,對第一屆全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準備工作的主要內容爲: 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 全省一九五五年的建設計劃; 全省一九五四年的財政預算的執行情况報告和一九五五年的財政預算草案; 相似文献
2.
3.
《江西政报》1954,(7)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五日中央選舉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和政務院第二百一十三次政務會議通過) 全國基層選舉工作即將勝利完成,接着就要召開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為了對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和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作好準備,特就召開省、市、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幾個問題,作出如下的决定。一、省、市、縣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援引‘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第一條的規定,由其本級人民政府召開。二、省、市、縣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不在首次會議選舉其本級人民政府。縣一級的人民政府如有特殊情况必須改選者,應報经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組織暫照原有的形式。三、省、市、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時間,為使選舉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的代表候選人都能得到充分的醞釀,同時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互相銜接起見,一般規定為: (一)縣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在一九五四年六月间召開; (二)省、市人民代表大會暫定在一九五四年七月下旬或八月上旬召開; (三)人口在五十萬以上的省轄工業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應先於省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四、人口在五十萬以上的省轄工業市應選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不... 相似文献
4.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的决議一九五五年二月七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一九五五年二月七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討論並修正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並决議將這一草案交由國務院發給各級人民委員會討論和徵求人民意見,以便再加修正,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一次會議討論通過。 相似文献
7.
8.
9.
《江西政报》1954,(13)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八日省府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擴大會通過) 一、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從七月十一日開幕,歴時十二天,已於七月二十二日勝利地閉幕了。大會審查和批准了省人民政府關於五年來的施政工作報告,討論並通過了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擴大會關於一九五四年工作任務的决定,審查和批准了全省一九五三年財政决算和一九五四年財政预算的報告,討論了中華人民共和国憲法草案,並通過了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决議,遵照選舉法選舉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此外,並根據我省今年部分地區遭受洪水災害的具體情况,通過了關於開展增產節約生產救災運動的决議,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擴大會熱烈擁護全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所通過的各項報告和决議。並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堅决為貫徹與執行上述各項報告和决議而鬥爭。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8)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决議:準備於一九五五年七月間在北京召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擬定會議的主要議案為决定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審查和批准一九五四年國家的决算和一九五五年國家的預算,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開會日期,另行决定通知。 相似文献
14.
现经本會第十六次會议决議:準備於一九五五年七月間在北京召集中华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国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擬定會議的主要议案为决定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審查和批准一九五四年國家的决算和一九五五年國家的預算,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開會日期待决定後另行通知,請早日準備提案。此致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 相似文献
15.
16.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5)
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二次會議决定任命國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部長周恩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席亞非會議代表團首席代表,國務院副總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