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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女方要男方支付“青春费”违法来信有对青年夫妇因感情破裂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不能和好,男方要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当地镇人民法庭却规定,男方提出起诉的,先得向女方支付一笔“青春费”,且数额大小由女方来定,使男方承担不了。因此,男方欲离不能,想和好又...  相似文献   

2.
最近发现在调解离婚案件中,违法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某离婚案件.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先做调解和好工作,女方仍坚持要离,男方仍不同意.女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提出独自抚养子女,不让男方负担抚养费,并在家庭财产上优先照顾男方.男方见女方离婚态度坚决,无和好希望,而且在别的条件上作了让步,也就同意离婚.承办人认为,虽然女方独自抚养小孩会有一些困难,但这是她的自愿,况且双方已达成了协议,遂出了离婚调解书.离婚后没多久,女方就提出申诉,要求男方负担一部分子女抚养费.  相似文献   

3.
新婚之夜,男方因种种原因不能过夫妻生活,女方大为不快,大骂对方是“太监”,随后又逢人便讲对方不是男人,接着又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男方认为妇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女方赔偿名誉损失费,并公开赔礼道歉。  相似文献   

4.
禹霖华 《法庭内外》2014,(10):20-20
正王平和李丽自由恋爱,婚后育有一女。2009年,因王平有过错,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住房一套归女方所有,男方在房产证下来后为女方办理过户,之后女方按照市场价给男方10%的房屋折价款;汽车一辆归男方所有,男方给女方车辆折价款4万元;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孩子成年。房子一直由王平持有。2010年年初,王平办下了房产证,其非但未依约把房子过户给李丽,还把房子卖给他人  相似文献   

5.
一、审判中提出了这个问题 某对结婚不久的夫妻婚后积蓄了共同财产6万余元,用2万余元购置家庭必需品,余款近4万元均为男方自费读医科大学而花费。男方拿到文凭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即向法院起诉离婚,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在分割2万余元共同财产时照顾了女方。女方对男方用夫妻积蓄中的4万元读完大学并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相似文献   

6.
亦明 《政府法制》2013,(32):22-22
古代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根本不相见,只能依脚的大小衡量女人的俊丑。因此,媒婆说媒时必先请男方看女方鞋样。男方同意亲事,就按尺寸做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送到女方家。成亲那天,  相似文献   

7.
彭飞 《法人》2014,(9):76-77
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执行是诉讼的最后一道城墙。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各级法院和执行法官无时不在创新执行手段,最高人民法院也不断修法立规一对夫妻离婚后,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男方要求女方当面写收条,女方却不想同男方碰面,男方以此为由连续5个月没给抚养费。不得已女方向法院申请  相似文献   

8.
丛林  峻岭 《法庭内外》2013,(9):15-17
一对情人合约购买彩票,并将彩票放置于男方处。彩票中得大奖后,男方欺骗女方彩票未中奖,私下独吞奖金。女方得知真相后,对男方的所作所为十分的气愤,以彩票系其购买放置于男方处,要求男方全额归还奖金。而男方则以彩票系他购买,奖金当属他所有为由,拒绝归还,由此引发纷争,两人反目成仇,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那么,情人合约购买的彩票,大奖应当归谁呢?2013年4月27日,江苏省官兴市法院对这起巨额彩票迷案给出了答案。而法院的判决结果,也让人多少感到一些意外。  相似文献   

9.
江中帆 《检察风云》2006,(24):52-53
一对年轻的男女,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短短的三个多月就闪电结婚了,男方按照当地婚俗给予了女方一笔数目不菲的钱款。谁知,婚后仅五天,双方就因琐事闹出矛盾,女方离家出走,男方便将官司打到了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女方则认为男方给予的钱款属于赠与,不应当返还。那么,男方按照  相似文献   

10.
夫妻离婚冷静期,女方生了孩子。因男方拒绝提供身份证原件,女方领取了孩子的单亲出生证明。之后,男方认定孩子为亲生,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发证医院,要求医院在孩子的出生证上加上生父信息。2020年1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男方能得偿所愿吗?  相似文献   

11.
李佳 《法庭内外》2009,(4):63-63
因情感问题女友向男朋友提出了分手,却因为男方向女方提出了“只有给一笔分手费“才同意分手的要求而使得双方产生矛盾,矛盾很快被激化.双方在车内厮打过程中.女方用随身携带的书包上的包带将男方勒死。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翟某、翟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相似文献   

12.
婚外情致女方怀孕,男方便签订书面协议,承诺只要女方生下孩子,就提供女方优越生活条件。谁知,女方生下孩子后,男方以双方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属无效协议为由,意图全盘推翻双方之间的协议。无奈之下,女方持书面协议,将男方推上被告席,索要母子的生活保障费。那么,"小三"以生育条件换取的母子生活保障,情人之间订立的书面协议一方能否反悔?"违反公序良俗"能否成为男方推翻孽债协议的借口和理由?2012年情人节,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对这起因孽情引发的纠纷给出了答案。  相似文献   

13.
佚名 《政府法制》2014,(15):30-30
在封建时代,我国汉族妇女一直沿袭着缠足陋习,脚缠得越小就认为越美,而美其名曰“三寸金莲”。过去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根本互不相见,所以,只能依照脚的大小,而衡量女人的俊丑。因此,在媒婆说媒时,必先请男方看女方的鞋样儿,以示女方脚的大小。一旦男方同意了亲事,就留下此鞋样儿了,按此样尺寸做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一起送到女方家,成亲那天。新娘必须穿上这双绣鞋,以防脚大而受骗。  相似文献   

14.
田小青 《检察风云》2013,(17):64-65
夫妻离婚时,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男方自再婚之日起给予女方一定的生活补助直至女方再婚为止。可男方再婚后,却单方毁约,那么女方能够凭手中的协议如愿得到协议中约定的生活保障吗?2013年5月5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合同纠纷作出了终审判决。有协议在手的女方,本以为胜券在握,  相似文献   

15.
《法制与经济》2010,(15):46-46
问:我儿子儿媳于去年10月离婚,根据判决,两岁的孙子由女方抚养,同女方一起生活,男方享有每周两次的探视权.  相似文献   

16.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悔,应当征得女方同意。在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男方死亡,其后子女出生,尽管该子女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仍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男方在遗嘱中不给该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相似文献   

17.
请你断案     
何海  柳莹 《江淮法治》2012,(14):57-57
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予第三者有效吗? 隔壁小夫妻感情不和,最近听说男方将双方共有的一套门面房赠予给了第三者,女方很伤心,天天在家哭,请问男方的行为有效吗?  相似文献   

18.
王晋  陈宏斌 《中国律师》2008,(10):56-57
案情: 2007年8月,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达成离婚协议,在协议中男女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有一条明确约定男方的一处婚前财产:一套位于成都市内的70多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上房屋所有权人为男方),归女方所有。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每逢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各种各样的对策就会应运而生,假离婚则是其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手段。近几年,每逢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各种各样的对策就会应运而生,假离婚则是其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手段。调控政策本意是撼动高房价的,房价没有抑制住,却把一些人的婚姻给撼动了!广西一已婚女子为了规避国家"二套房"政策而享受购买首套房的优惠,向男方提出"假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于婚后购买的一套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归男方所有。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女方按首套房政策购买了一套房登记于自己名下。时隔不久,女方提出复婚要求,却被男方严词拒绝!女方心有不甘,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并请求法院判决恢复与男方的婚姻关系。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要求离婚,须于女方分娩一年后,始得提出.但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这条规定包涵了照顾母性和子女利益的两个方面.因为妇女在怀孕期间或刚分娩后,精神上、肉体上已十分痛苦,胎儿或婴儿正在发育,均须特加保护,使他们谋得安定的生活;如男方于此时期向女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感情刺激过大,甚至发生生活上的困难,势必严重地影响到母性健康和胎儿或婴儿的发育,所以有禁止男方于此时提出离婚要求的必要.但有些人对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的精神有不同的理解和主张.他们认为:这条规定只能适用于由夫妻同居关系而怀孕的;对子女方在婚前或婚后和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而怀孕的,不适用这条规定.即在这样的情况下,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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