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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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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错误判决的案件,有权按再审程序提起重新审判的主体。本文认为我国现行的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存在很多的缺陷,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事再审程序的预期效果,有必要重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2.
从模式比较的视角看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我国再审制度的反思性探讨和立法建言性探讨已经成为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内容,本文试图另辟蹊径,通过对再审模式的概括和比较,来研究我国再审制度的改革问题,由此也试图揭示出再审制度的文化、制度基础与背景及其变迁的基本规律和轨迹。笔者认为,再审模式有三种,这就是政策形成型再审模式、私权保障型再审模式和程序救济型再审模式,分别由我国、大陆法国家以及英美国家所代表。我国目前的再审制度属于政策形成型,但这种再审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需要加以改变。改变的基本方向是以程序救济型再审为主的综合模式。为了完成这种转变,需要在理念和机制两个层面上予以推动。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江伟  徐继军 《现代法学》2004,26(2):28-35
为了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判监督制度 ,作者提出了重构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两条主线 :一是既判力下的平衡 ;二是诉权与监督权的平衡。在两条主线的基础上 ,作者提出了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改革的两步走方针 :一是在现有民事诉讼法框架内对制度进行改良 ;二是在重新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建立以再审之诉为核心的三层次的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其中一项重点修正内容就在于完善审判监督程序。但是,本次修正没有涉及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提起再审的主体仍然保留了"多元"体制。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案件再审的,有人民法院提起,有当事人申请,也有人民检察院抗诉。笔者认为,现行的再审启动主体无论从诉讼法原理还是从诉讼实务上讲均存在诸多弊端。按照诉讼法原理,结合我国国情,我国应将现行三大主体启动再审转变为主要由当事人再审之诉发动,检察院抗诉再审为辅的再审模式。  相似文献   

5.
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民事再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人民法院正确确定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对保护当事人再审诉权,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实现程序正义显得尤其重要。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四级法院对民事再审诉讼均有管辖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有指令管辖权现行民事再审诉讼管辖为多级管辖制度,多级管  相似文献   

6.
刘冬京 《法学论坛》2008,23(2):117-121
再审程序的修改与完善,是我国学界和社会多年关注的焦点.2007年我国对再审程序进行了部分修改,但这次修改仍存在不足之处.修改和完善我国再审程序,应结合我国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再审程序的客体、将再审事由科学化,合理构筑再审程序与上诉审程序之同的关系,以建立合理的中国式再审模式.  相似文献   

7.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再审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无不与其密切相关。我国目前对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尚缺乏深入研究,因而难以全面认识和合理构建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本文在考察各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重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8.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再审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无不与其密切相关。我国目前对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尚缺乏深入研究 ,因而难以全面认识和合理构建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本文在考察各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模式和刑事再审启动原则的基础上 ,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所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重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是由法院或检察院来启动的,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但对法院是否有权主动决定再审,却有不同的看法。为此,我们对法院依职权启动刑事再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索,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司法监督权作为权力基础,由此导致三重并列的再审启动机制。因此,很有必要分析我国多重再审启动机制的产生根源,并试图建立一个与现代民事诉讼理念相适应的再审启动机制: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严格限制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范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建立以当事人诉权为基础的再审之诉。  相似文献   

11.
房丽静 《法制与社会》2012,(35):127-128
民事诉讼再审虽然几经修改和完善,但从立法和司法的现状看,民事诉讼再审路径仍然有亟需完善的地方,本人从民事审判实践出发,对民事诉讼再审路径提出自己的观点,希冀对民事诉讼法有所裨益。主要包括:我国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立法和准立法概况;司法实践中显现的主要问题;民事再审亟需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改革我国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是改革与完善我国民事审判程序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子系统,本文在揭示我国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特点与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反思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论述了我国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改革的具体举措。  相似文献   

13.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条件的分解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应当分为再审理由和启动再审证明标准,只有上述两项内容均达到再审条件要求时才能发动再审。我国刑事再审理由宽泛,启动再审证明标准苛刻,司法机关很难启动再审,应当在严格控制再审理由的同时适当放宽启动再审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民诉法")通过将再审事由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和再审的审查期限、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将原来的"通知驳回"修改为"裁定驳回"等对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对完善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解决当事人"申请再审难",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规范申请再审的行为,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但是,仍有一些内容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15.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两审终审制度的补充形式。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现。本文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内容作了简要论述,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理论构思。  相似文献   

16.
关于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由于立法规定存在种种弊端与不完善 ,故缺乏可操作性 ,已严重影响了司法独立和程序公正。针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多元化和当事人申请再审难以及再审事由过于笼统等缺陷 ,本文提出了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单一化、建立民事再审之诉制度和再审事由确定化的改革构想。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曾将我国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概括为5个无限,即主体无限、时间无限、次数无限、审级无限、理由无限。①在司法实践中,再审程序中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再审的立案环节。当前,再审程序改革已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②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现行的再审立案审查程序作一检讨,并对我国再审程序的重构作些探讨。现行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缺陷立案审查的部门混乱。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同一法院内部的审查部门不统一。对再审立案的审查,实践中通行的做法有两种:其一是立案庭承担再审立案前对申请再审的审查工作,认为符…  相似文献   

18.
洪剑涛 《法制与社会》2010,(24):36-38,40
当生效裁判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第三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但是没有对具体制度构架作出明确的规定,缺乏相应的法律程序规范支撑,导致第三人实际上难以启动再审程序。而且,在再审诉讼程序中,第三人缺失相应的诉讼地位,不仅导致第三人无法参与再审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将使再审诉讼陷入因原审当事人缺席而无法开庭审理、无法查明事实、无法作出裁判的困境。因此,有必要构建第三人再审之诉制度,赋予第三人直接提起再审的诉权。当然,为防范第三人(或与当事人合谋)滥用再审诉权,也有必要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对第三人再审之诉制度进行适度规制。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部分新增程序性再审事由有一定困难,出于程序安定性考虑,需要谨慎适用,从严解释。其实,与纠错功能相比,程序性再审事由在扼制程序违法、促进庭审程序规范化方面的功能更为明显,我们应该借助再审事由进一步提高我国民事审判质量,以降低案件再审率。引入诉讼要件理论,规范常规性程序事项的运作,强化辩论权、质证权的实质内容,加强诉讼程序内部制约机制,都有利于减少案件被申请再审的比例。  相似文献   

20.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对于我国现行的刑事再审制度各方多有诟病,其症结在于没有很好地解决证据的运用问题,以致于频繁地因证据问题而启动再审。本文试结合刑事再审实务,研究刑事再审证据运用方面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及解决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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