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5):25-26
桂政办发[201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会议有关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10)
<正>内政办发[2015]43号5月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4.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6)
<正>呼政办发[2015]30号2015年11月3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现将《呼和浩特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呼和浩特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建立法律顾 相似文献
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6)
<正>鲁政办字[2014]6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本级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法制 相似文献
6.
7.
8.
9.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5):21-25
桂政办发[2015]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自 相似文献
11.
12.
13.
《贵州政报》2013,(6):55-56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3]1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法律顾问室的设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应当设立法律顾问室,与法制机构合署办公。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法律顾问室。省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指导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各级地方政府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