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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必须整合执法衔接的法律依据,完善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及检察机关的监督机制,明确案件的移送标准。此外,还必须统一证据转化标准及案件移送的时间节点和所需要的具体材料、手续。  相似文献   

2.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是,"两法衔接"问题方面的理论研究薄弱、理论没有对实践产生有效的指导作用,立法规定较为粗疏、规范性文件位阶过低以及衔接机制不完善等,导致实践中对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可以采取完善两法衔接的立法、细化衔接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衔接的检察监督机制、建设互联网+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等措施来消除上述现象。  相似文献   

3.
当前,食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在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普遍存在案件移送率低、移送标准不明确、证据转化受阻碍、检验鉴定困难多、信息共享不全面等问题。为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威胁百姓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亟需从建立奖惩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规范推进证据转化、完善检测鉴定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平台建设等五个方面推动行刑顺畅衔接,集食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之合力,共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确保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执法衔接发轫于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双轨制"结构,它与我国当下普遍存在的行政执法衔接规则既有共性,也有差异.知识产权执法衔接中存在的体制和机制相对滞后、法律依据缺乏整合、证据转化规则的缺失、知识产权刑事追诉标准的适用存有漏洞等问题,既需要有体制和机制的外部保障,还需要证据规则、追诉标准以及移送程序的完善与创新.  相似文献   

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检察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立,旨在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然而,由于法律依据位阶低、信息渠道不畅通等原因,特别是检察机关无法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情形实施法律监督,影响了衔接机制的顺畅运行。因此,要突破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监督的法理障碍,对行政刑罚进行重构,将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活动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并实现行政执法中获取的证据与刑事证据问的衔接和转化。  相似文献   

6.
移送起诉与审查起诉是职务犯罪监察案件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前者系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处置类型。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组成部分的审查起诉权,在事实上与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权形成了监督制约关系。移送起诉的案件应符合基本的构成要件。对“互相制约”宪法原则的贯彻实施、保障检察机关公诉职能实质化、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构成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审查的价值诉求。为解决法法衔接的问题,应明确监察规范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活动中的可适用性。基于受理审查和公诉审查的二元界分,检察机关在不同阶段的审查机构、内容和后果也不尽相同。在特定条件下,检察机关可以对职务犯罪的取证活动进行合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经济犯罪侦查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建设正处于起步、探索、完善阶段,从这一机制的运行效果看,还是值得肯定的,这也充分证明了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在关注良好效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以罚代刑现象普遍存在、涉嫌经济犯罪缺乏明确的法律标准、对经济案件移送的监督缺位等。构建完善的衔接机制必须从多角度来探讨,即经济犯罪侦查中执法衔接的前提、关键及核心。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经济犯罪侦查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建设正处于起步、探索、完善阶段,从这一机制的运行效果看,还是值得肯定的,这也充分证明了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在关注良好效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以罚代刑现象普遍存在、涉嫌经济犯罪缺乏明确的法律标准、对经济案件移送的监督缺位等.构建完善的衔接机制必须从多角度来探讨,即经济犯罪侦查中执法衔接的前提、关键及核心.  相似文献   

9.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两法衔接"工作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有助于引导行政机关准确全面取证,使后续案件侦查和移送起诉的衔接更加顺畅,也有助于优化"两法衔接"的工作流程,有利于提高"两法衔接"的工作效率。但现行检察监督提前介入制度中还存在行政机关的调查权未予明确、调查手段欠缺、检察监督的独立性不够、检察监督的强制性不够、缺乏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应当通过立法提升检察监督强制力,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备案制度,推行派驻检察官制度,促进检察监督权的有效行使等完善食药监管"两法衔接"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  相似文献   

10.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有其内在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两法衔接"问题的提出与发展始终伴随着整顿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进行,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仍面临着几个突出问题需要解决。应建立领导体制,明确牵头部门,进一步提高移送案件的质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11.
2023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行刑正向衔接和行刑反向衔接中的监督机制。该《意见》出台的背景有两个制度驱动力:一是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1款确立的刑事优先移送规则与轻罪治理改革对行刑衔接体制带来的衍生问题亟需处理;二是我国传统行刑衔接机制中存在沟壑与堵点,无法仅仅通过程序性衔接机制予以化解。行刑衔接的顺利运行需要主导机制和整体认知的支撑。从德国的经验来看,检察机关可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管辖权、优先处置权和移送权等方面发挥主导与关键作用,实行的是职权主导的衔接机制。而我国则需以检察监督为抓手应对“行刑”规范重合、移送程序不健全、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无法区分等行刑反向衔接问题,健全监督主导的衔接机制。行政检察部门在行刑反向衔接中应明确衔接的基础和标准,并聚焦于法人的违法行为监督问题上。  相似文献   

12.
当前,随着中央及地方行政、司法机关单独和联合下发的一系列行政规章、准司法规范的相继出台与执行,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制度正逐步建立,并形成合力。但由于多方原因,实践中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普遍、行政犯罪规定粗疏、移送缺乏明确的法律程序、证据缺乏对接的有效规则、移送案件的监督缺位、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为此,立法机关要从根本上明确案件移送规制,加强监督;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改革执法体系,建立考评制度;检察机关要完善并创新监督制度,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并全面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执法业务素质。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缺乏力度,知识产权案件犯罪化率较低,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诉讼程序上存在缺陷。应当强化公诉主导的诉讼模式,加大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处理好知识产权民事程序与刑事程序、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保护的衔接,区分不同证据标准,完善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都需要专业化的解决方案。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诉讼模式,有利于全面把握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标准与范围,从而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水平。但因三类案件有各自不同的审判思路和处理模式,案件审理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诸多法律问题。为统一司法尺度,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监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建议制度推行有利于国家反腐目标的实现,亦与公正与效率兼顾、宽容与严明相济的司法理念相耦合。但现行《监察法》的颁布在为其创造条件的同时,也导致了其与检察机关从宽量刑建议制度之间的法律地位角逐,进而使其"软拘束效力"错位、适用规则不详。未来监察机关从宽处理建议制度的发展,应当正视认罪认罚自愿性、监察机关公正性以及移送至检察机关所存在的非法证据排除启动难、适用衔接"断层"等问题,需要加强监察机关自我监督、引入律师外部监督,保障从宽处理建议的合法性,还需要推动立法实现"法法衔接",甄别对待监察机关从宽处理建议的法律效力,对建议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的应当否定,在"法法"还未衔接的背景下,应从细化监察机关从宽处理建议的从宽标准和移送程序另辟蹊径,保障其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6.
纪检材料又称纪检监察材料或纪检监察证据,是指纪检机关在查处违纪案件过程中所获得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实务界和法学界对纪检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问题主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中说三种基本观点。纪检材料中客观性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已经获得法律的明确认可。纪检材料中的主观性证据,往往需要由检察机关重新搜集,并存在例外。自书材料在法理、法律和实践上都存在模糊空间。纪检材料证据效能分析的前提性问题包括纪检程序的合法性问题、法律底限及其例外、纪检材料的证明功用区分。自书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功用应重新构建,具体包括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主体互认、程序衔接和证据种类衔接。同时,积极探讨线索交流机制、案卷移送机制和人权保障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7.
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程序法缺失,尚未形成完善的程序机制。"行刑衔接"程序机制在发起主体、移送材料、立案监督、判后执行等方面存在不足。"行刑衔接"程序机制不应是单向的"流水线式"作业模式,而应是包含监督、制约、救济在内的"网状式"作业模式。应确立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程序机制中的主导地位,赋予被害人的主体地位,构建多方位的、立体化的运行模式。  相似文献   

18.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惩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主导机关错位、监督范围不清、信息共享平台虚置、案件移送机制不畅、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不一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提出完善对策,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空间愈发具有现实物理空间的诸多属性,传统罪名体系在网络空间适用时开始呈现出不适应性。近期网络空间性侵儿童案件频发,如何发挥刑法的功能有效规制这类犯罪,学界存在不同认识,司法实务界存在困惑。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厘清猥亵儿童罪的保护法益。同时,基于法教义学的检视,需要从立法、司法层面系统地提出对策,这主要有:对网络空间中的性侵儿童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适度扩张本罪的行为类型;明确本罪中"聚众实施"和"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认定规则,以破除其在司法适用中的难题,也避免本罪适用范围过于限缩。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两法衔接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是最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比例却极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质量不高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在刑事谦抑原则语境下,有必要从刑法、证据、程序三个维度认定犯罪的意义上,审视两法衔接工作面临的困惑,并据此提出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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