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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青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0,(6):22-31
作为城市基层民主发展的新生力量:业主自治并没有在期望中实现快速推进和良性运转。现实中,反而面临着因业主内生动力不足、小区规模过大、开发商、物业公司抵触导致的成立难;因形式相对固定、单一,准入资格封闭和程序严格冗长导致的备案难。此外,业主自治组织在履职和换届时也面临着业主的广泛不信任和搭便车心理,业委会协商议事精神和专业素能相对不足等现实困境,能否明晰与物业公司的定位,实现与社区治理等基层政权力量的有机衔接同样考验着业主自治效能的发挥。破除业主自治困境,需要借助从"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纵深拓展的机遇,坚持在自治中融入法治和德治,实现从自治维权逐步向公共生活的再造过渡,在构建小区共同体的同时实现小区公共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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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实质是区分所有权人行使区分所有权和处理共同事务的自治权,成员权通过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自治组织实现,业主管理规约是区分所有权人行使成员权的自治规则,当成员权得不到实现时,业主可通过质询或诉讼制度等方式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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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8,(5)
随着城市发展与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开始面临更新与重塑的命运。以广州市D小区为例,通过对其更新做法与成效进行观察和分析,发现小区文化认同度不高、居民自主性不强、社会组织能力不足以及协商共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仍是影响当前小区更新与重塑的主要原因,为此,应强化社区营造理念,以小区发展议题为核心,紧扣小区居民的利益需求,积极打造小区公共事务参与的立体化平台,并形成一系列长效机制,才可能实现小区的持续更新,进而构建一个和谐幸福的小区共同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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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物业纠纷。"3·15"消费者权益日刚过5天,3月20日北京海淀区七彩华园小区筹建业委会的牵头人周先生就在小区门口被3名不明身份男子打伤,目前仍在医院接受观察。据小区业主介绍,该小区从建立之初业主与物业就一直存有矛盾,而在向物业维权期间,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的数名骨干分子都曾遭到物业电话威胁或不明身份者书面威胁。目前,警方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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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安阳"狗伤老人"、武汉一女子疑与小区养犬业主冲突"跳楼轻生"等事件先后被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关注。据《2020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0年我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已超过1亿只,比2019年增长1.7%。家犬作为人类最忠实的伴侣动物,是目前很多空巢老人、独居青年的精神慰藉。由于城市居民养犬管理尚未跟上行业快速增长节奏,养犬伤人扰民、疫病传播、污染环境、虐狗弃养等社会问题不断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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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论坛》2019,(6):70-76
业主协商自治是基于业主物业私有及共有的边界划分与全面自治而衍生的一种全新的协商民主治理形式,它是由物业公司代管与业委会监督的模式直接转变为业主自主治理,打破了以往基层民主中行政干预式的群众自治模式,但是它面临长期以来没有社区协商传统和习惯、业主协商治理经验和技术欠缺、业主物业自主的法律和政策环境缺乏、相关配套社会制度保障欠缺等问题,其压力、挑战都是对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的重大考验。因此,应深入研究业主协商自治的概念范畴,不同业主协商自治形式的优劣和创新发现以及加大政府在业主协商自治中的正确引导作用,创新政社联动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治理模式的顺利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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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在实践中显现出来的问题日益突出,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不确定、业主民主参与意识差、经费保障的障碍、以及对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等等,是导致业主自治纠纷的主要原因,笔者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业主自治和谐发展的改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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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整治及其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城市基层治理的突出难题.目前老旧小区治理模式面临造血功能缺乏、长效发展持续性不足的困境,难以建立符合基层社区治理要求的社区共治机制、基于居民缴费的长期稳定经费筹集机制和基于对物业企业属性准确定位的物业服务机制.对此,社会企业理论作为一种可兼顾社会性与市场性双重目标,并能补充商业组织和公益组织间混合地带需求空白的新兴理论,为老旧小区治理提供了全新视角和实践形态.以社会企业的"共益"动机为基础,通过重塑老旧小区多方利益相关者角色、挖掘整合配置社区资源、实行本土商业化运营模式及收益支出共商机制等方式,可驱动老旧小区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治理机制和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态.应进一步借鉴欧美地区政策经验,完善与老旧小区社会企业相关的支持、规范和监管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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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各个地方法院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的理解出现偏差。分析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在业主委员会诉讼地位方面存在的分歧,探讨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业主委员会诉讼地位存在分歧的原因,提出完善业主委员会诉讼地位的途径,希望通过对业主委员会诉讼地位的探讨,能对我国业主委员会诉讼地位的研究有所裨益,对促进我国社区和谐发展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