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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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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班军慧 《法制与社会》2011,(24):268-269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主要运用于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是罪犯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的重要权利,针对实践中减刑、假释的实施现状,探究了服刑人员的减刑权和假释权权利保障不力的原因,提出了完善我国监狱服刑人员的减刑权和假释权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假释的基本趋向:从国家恩惠到罪犯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假释的性质历来众说纷纭。从应然的角度,对假释的认识应从“国家对罪犯施舍的恩惠”逐渐演变成“罪犯的权利”。假释可以分为任意假释和强制假释两种,其适用比率在行刑中可以提升,适用对象也应扩大到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对于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明确只有被减刑为有期徒刑时,才取得假释请求权,这应作为任意假释的前置条件。罪犯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被强制假释。假释的考验期应重新规制,以适应行刑实践。  相似文献   

3.
假释制度是我国行刑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罪犯改造和罪犯权利保护有着积极作用。假释作为一种对法院裁判确定行刑期限的改变方式,是罪犯享有的权利而非对其奖励。该权利介入了对罪犯主观改造评判的因素,因而其完善对于罪犯改造及其重新回归社会保障措施之建构有重大意义。但是,现存假释制度某些不合理的规定制约了其效用的最大发挥,有必要以改革的思路,完善假释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有假释权定位不当,导致了假释效率极低,这影响了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目的的实现。必须在教育刑理念的指导下,把我国假释权定位于行政权性质,赋予监狱行刑机关以假释决定权。与此相适应,应建立监狱假释委员会,对罪犯是否假释作出准确及时的决定。为防止权力滥用,应完善听证和公示制度,对假释权予以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5.
假释本质研究——兼论假释权的性质及归属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柳忠卫 《中国法学》2004,(5):112-119
假释是一项历史悠久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刑法理论对假释的本质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在当代,假释已从一种国家对个别罪犯的恩惠演变成罪犯普遍享有的一种权利,是罪犯在自由刑执行过程中保持良善行为的结果。因而,在关于假释本质的各种学说中,假释权利说是合理的。假释权利说是以现代刑法思想为指导的对假释本质的全新的诠释,是国家对罪犯刑罚观念和关系的嬗变在假释本质理论上的具体反映。由假释的本质所决定,假释权应是一种行政权而非司法权,假释权应由行政性质的狱政部门或专门的假释委员会行使。  相似文献   

6.
假释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假释制度是行刑社会化的核心,提高行刑效益的捷径,但由于假释制度不完善,而阻碍了假释作用的发挥。设立假释委员会、实现假释形式多元化是完善假释制度的两个主要方面。  相似文献   

7.
我们对假释的认识应从“国家对罪犯施舍的恩惠”逐渐演变成“罪犯的权利”,由此,假释的适用比率在行刑中可以提升.适用对象也可以扩大到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对于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明确只有被减刑为有期徒刑时,才取得假释请求权,这应作为任意假释的前置条件。同时,罪犯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被强制假释,假释的考验期也应当因行刑实践的需要而重新规制。  相似文献   

8.
我国假释制度是获刑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的重要渠道,同时是罪犯积极改造自我的关键动力。假释制度不但是对罪犯的奖励措施,更是罪犯本应具有的个人权利。假释制度亦是解决我国监禁资源消耗过量的有力措施。目前,我国假释制度的适用率十分低下,为了有效扩大假释制度的适用范围,本文对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9.
教育刑和自由刑是行刑制度发展的理论动力。在我国作为教育刑、自由刑重要实现制度的假释,其适用范围过度狭窄,严重影响了其激励作用的发挥。针对假释制度的障碍,笔者设计了服刑人假释申请权、假释委员会的决定权和公安机关的监管权、检察院的监督权三位一体的权利制衡体系,并对作为假释司法依据的现行《刑法》八十一条的修改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论放宽假释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11.
刑法中规定减刑、假释制度,在促进犯罪分子积极改造改造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两种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重新审视,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求促进制度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我国需要尽快扩大假释,但是目前我国的假释管理和假释程序并非尽如人意,这些问题若不能尽快解决,那么扩大假释将难以收到预期的积极效果。因此,我们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设定假释管理和程序的新模式,在试点的基础上加以推广。  相似文献   

13.
假释是一项具有缓解监狱人口压力、促使犯人积极改造等重要作用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但由于立法上、理论上和司法、行刑机关主观上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假释适用率低,限制了假释应有功能的发挥。为改变此现状,应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立法上完善与假释相关的规定,机构上设置假释委员会,以更好地发挥假释的功能。  相似文献   

14.
<正> 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实现刑罚之目的,我国刑法规定了若干种具体的刑罚制度,如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等制度.刑法颁行后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上述刑罚制度确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勿庸讳忌的是上述某些刑罚制度也有不小缺欠之处,亟需予以完善.本文试图就健全与完善我国假释制度谈点看法,以就教于刑法学界的同仁们. 我国刑法的第73、74、75条对假释制度作了规定.假释是对犯罪分子在其所判最高刑期届满以前有条件地释放出狱的一种行刑制度.如果说缓刑制度是对短期监禁的缺陷的纠正,  相似文献   

15.
改革和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假释作为刑事奖励措施,在改造罪犯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极大地调动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但是,在实践中假释也面临许多问题,阻碍假释的适用。要更好地发挥假释的功效,应以改革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假释制度。假释审批权应归属新设立的假释委员会。  相似文献   

16.
假释是我国行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罪犯改造和权利保护以及实现刑罚目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我国现行假释制度在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均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其效用的最大发挥,因此有必要以改革的思路,完善假释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本文针对目前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做法,提出了以转变假释观念为前提,从假释的对象条件、实质条件、假释前罪犯人格调查制度、假释监督等方面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若干建设性构想。  相似文献   

17.
假释制度是近代以来适应社会潮流而产生的一项刑罚制度,各国都十分重视。但我国假释制度的适用却与法律预期存在较大距离,本文从实践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给予一些建议,希望能为这一制度的完善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18.
假释对罪犯再社会化有重要意义,而我国假释适用率则较低,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应扩大假释适用。对于罪犯再社会化,应考虑社会容忍度,并完善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9.
朴永刚 《当代法学》2012,(1):149-154
我国现行的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着立法分散、一些规定可操作性差、相关司法解释滞后等诸多问题,已经难以适应减刑假释工作的现实需要。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文件、有关领导讲话、《刑法修正案(八)》及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的修改最新动态,从司法解释修改的角度对我国减刑假释制度改革创新提出了的设想:认为应当确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减刑假释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减刑假释全面考核制度,减刑和假释的条件、执行期间、减刑起始时间、减刑幅度及减刑间隔应当进一步科学规范,推行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制度,建立完善减刑假释的撤销制度和减刑假释与财产刑及附带民事赔偿挂钩制度。  相似文献   

20.
肖凡 《法制与社会》2016,(4):128-129,135
假释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对于促进受刑罪犯教育改造、人权保障、回归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假释的制度建设,假释听证程序作为辅助手段正在我国部分省市开展试点实践,卓有成效,一方面印证了该程序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为保障程序正义,本文认为我国假释听证程序应尽快从程序立法、程序结构、程序适用、程序监督等各方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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