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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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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司法》2008,(3):5-5
对律师法和刑诉法的衔接,要解决当前的冲突问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条,要承认新律师法同宪法的精神是基本一致的,立法法78条规定了我国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犯罪人或者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和新律师法规定的具体权利的扩大是完全一致的。  相似文献   

2.
对律师法和刑诉法的衔接,要解决当前的冲突问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第一条,要承认新律师法同宪法的精神是基本一致的,立法法78条规定了我国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犯罪人或者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和新律师法规定的具体权利的扩大是完全一致的。第二条,就基本法和一般法  相似文献   

3.
新律师法增加和扩大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相关权利,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说,新律师法颁布的意义重大。这无疑也给承担控诉职能的公诉机关带来挑战。面对法律规定的新要求,公诉人员必须更新观念,调整策略,才能从容应对挑战。  相似文献   

4.
解读一:政府机构被列入节能法监管重点新修改的律师法在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后,又特别补充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让规定的“会见权”具有了更加实在的内容。解读二:首次明确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修改后的律师法增加了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并严格限定了其设立条件,对其承担责任作出了规定。新律师法规定,除应当具备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相似文献   

5.
律师法是我国又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又取得了重大进展。律师法对律师的执业条件、执业机构、业务范围、律师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专章规定。这些规定为律师执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尤其律师法第十四条还专门规定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这一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必将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下面,试就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一、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净化律师工作环境的需要。自从我国…  相似文献   

6.
新律师法已实施,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条款与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律有所冲突。我们应当适用新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认识到新律师法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从思想观念的转变、向现代侦查方式转变、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合作、拓宽控辩双方交流的途经等方面来应对。  相似文献   

7.
新律师法已实施,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条款与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律有所冲突。我们应当适用新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认识到新律师法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从思想观念的转变、向现代侦查方式转变、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合作、拓宽控辩双方交流的途经等方面来应对。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的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律师法修改内容与监所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有关律师会见权的新规定,增加了监所检察部门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的不确定因素,扩大了监所检察部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范围,增加了监所检察部门办理职务犯罪工作和罪犯又犯罪批捕起诉案件的难度。以下,笔者从律师法的修改重点入手,试析这次律师法修改对监所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及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修正后的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在新法中,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比修改前的相关条文有了较大的变化,新法明确规定与犯罪嫌疑人会见为律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律师会见的时间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些规定对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应当得到肯定。但也应看到,新律师法第33条的规定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律师会见的相关内容存在冲突,新法第33条在实践中将遇到不少障碍。本文从新修改的律师法第33条对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浅析和探讨新条文的进步及其不足,对新律师法第33条在实施中将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此提出一些修改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新<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自行调查权等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规定,这给检察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公诉部门应从加强对侦查工作的引导、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调、客观公正全面地审查证据、全面提升公诉人素质等方面入手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11.
《法治与社会》2016,(7):9-11
难以裁决的法律效力冲突 国家立法权内部立法权限的交织和混同,不仅埋下了越权立法等隐患,也引发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效力冲突. 典型的例证是,2007年,律师法经常委会大幅修订后,有关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的规定,与全国人大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发生了大量明显或潜在的冲突,由此也引发了学术界、司法界对于两法效力高低的大规模争议.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终以“答复”的形式,认定应当适用新律师法.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司法》2008,(9):5-5
不能因为新律师法同现行刑诉法有冲突,就把新律师法当作一纸空文。律师法的效力问题并不涉及有关上位法和下位法的问题,我国宪法中有法律和法规的划分,但并没有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的划分,所以不能说律师法就是下位法,它和刑诉法同属于法律这一位阶。  相似文献   

13.
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存在立法性冲突,导致新<律师法>施行后的执法性报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新<律师法>的法律效力见解不一.根据<宪法>、<立法法>等规定,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的关系不能成为确定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法律位阶关系之根据.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不属于<立法法>中的同一机关,但"视为"同一机关具有现实合理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新<律师法>法律效力的答复存在形式上的不妥当性与内容上的不合法性.应通过个案解决的立法技术以及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为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性冲突提供解决对策,也为国内法律冲突提供制度化化解路径.  相似文献   

14.
律师界盼望已久、有关方面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业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这是律师界的盛事,也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律师法总结了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律师工作的实践,特别是多年来律师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律师立法的有益做法,对律师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它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初步健全与完善,是新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一、根据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律师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对律师的性质作出了新的规定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依法…  相似文献   

15.
一、一九四九年律师法的制定 1946年,日本在投降后的一片混乱之中,公布了新宪法。新宪法为日本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新宪法挂出了“司法独立”的招牌,规定“一切司法权属于最高裁判所及依法律规定而设置的下级裁判所”,并且标榜什么“保障基本人权”,保证法官作出“公正无私的判决”等等。因而基于新宪法,日本制定了裁判所法与检察厅法。尽管早在战后与制定新宪法过程并行,日本律师们已掀起了以律师自治为中心课题的修改律师法运动,但是,日本司法省为了放宽追究战争责任和保存战前干部,关于修改律师法的意见,特别是对于律师自治  相似文献   

16.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作出了一些新规定,为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提供了保障。为了确保修订后律师法的实施以及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衔接,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专家教授的指导下,以该中心驻马店教学研究基地为依托,  相似文献   

17.
一、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存在的困境 虽然新律师法的规定大大改善了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行使的处境,但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要落实到实处,仍然存在着许多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修改后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作出了一些新规定,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同时亦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等工作带来系列冲击,必须从打击犯罪和防止律师执业权利异化的角度提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应然性调整方向和方法,以此推动博弈双方在刑事诉讼中侦辩格局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论新律师法     
论新律师法许晓麓张卫兵新律师法公布了,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律师界中一件大事,也是法学界中一件大事。认真学习它,很有必要。一、律师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的国家中,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是律师私人组织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自由职业组织。在我国《律师暂行条例》...  相似文献   

20.
2007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新修改的律师法在第四章,即在“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一章中,对律师在诉讼中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权利专门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于我们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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