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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8,(5)
近些年来,我国医药市场购销活动中的回扣问题相当普遍、已形成一股歪风,危害深重,而且愈演愈烈,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热点问题之一。笔者就医药市场回扣的特点、危害、原因及对策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讨,供参考:一、回扣特点形式1、回扣面广,具普遍性。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之间;药品批发企业与医疗卫生单位、药品零售企业之间;药品生产企业、经营(批发)企业与医疗卫生单位临床科室及医生之间;医疗卫生单位与医生之间等存在着给予和收受回扣的现象。尤其是促销活动有增无减,促销人员活动频繁。2、回扣手段,具灵活性。给予的有以宣传费、广告费、劳务费、奖励费、好处费、辛苦费、促销费、包装费、临床试验费、试用费、质量跟踪费以及折扣、让利、优惠等各种名义;收受回扣的有给现金的,也有给实物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家用电器、无线移动电话的;还有报销各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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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叫“态度决定一切”,这话肯定特深入人心,因为在咱们这个地方,每到关键时刻,都要求人赶紧表态,看你站哪一边,看你心诚不诚.这事是很重要的,因为你不站在我这一边,就必然属于敌人那一边,就是下一步被我们消灭的对象.所以,表态,站队,是一定要重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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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赞助款回扣构成贪污洪建华案情1994年3月间,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海沧镇后井村的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在办理领取领取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集美区水利水电局海沧管理站负责人颜某找到村委会主任周聪敏,要求周以“水利摊销费”(注:该管理站收取的所谓“水利摊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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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扣的概念及其特征 关于回扣的概念,存在着多种理解。从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回扣是“经手采购或代卖主招揽顾客的人向卖主索取的佣钱。这种钱实际上是从买主支付的价款中扣出的,所以叫回扣,有的地区也叫回佣”。第二种观点认为,回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价款中退回给买主的钱款。第三种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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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阳城出发,到舜王坪时,路经一个旅游胜景即离历山不远的阳城黄城要村,这是清代五部尚书(吏部、刑部、礼部、户部、工部)陈廷敬的故乡,虽然开放不久,但由于有清康熙皇帝御赐匾额“午亭山村”和“春归乔木浓荫茂,秋到黄花晚节香”的对联,以及其他传说和实物,使游人留连忘返。陈廷敬不仅是清廷重臣,同时也是一个大学问家。久负盛名的《康熙字典》就是由这位大儒主持编纂的。翻阅《阳城县志》,得知陈廷敬出生于公元1638(明崇祯十一年)年,卒于1712(清康熙壬辰五十一年)年,享年74岁。康熙是历史上最有作为的皇帝之一,陈廷敬为何能受到康熙的青睐?陈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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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脸税
土耳其总统塞泽尔2007年5月批准了税法修改条例。根据该条例,土耳其人在打开水龙头洗脸的时候要同时缴三种税!首先是“环境清洁税”,它在土耳其老百姓中一直被叫做“垃圾税”;第二种税叫“污水费”,由政府按自来水费50%的标准收取;第三种税是“增值税”,不论是家庭还是写字楼都要支付这个费用,按水费的18%收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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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媒体对公款盯得严@@
欧洲政府官员在吃喝方面公私分明,政府对此有严格的监管,而滥用公款一旦被媒体披露出来就会成为一件大丑闻.
笔者的一位朋友经常在各地飞来飞去参加各种研讨会,他手头有一笔经费,本人签字就可以报销.即便如此,他每次出差时总要算得很清楚,该自己出钱的时候毫不含糊,很少想着去“揩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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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乃九五之尊,即使吃饭也大有讲究,清朝皇帝吃饭有“菜不过三口”的规矩。
清代,皇,蒂吃饭叫“传膳”。太监们分立两旁,各司其职,有侍膳太监、布膳太监、执法太监。一旦老太监喊一声“膳齐”,院内的乐手便开始鼓乐齐鸣,皇帝在太监们的簇拥下到膳桌旁用膳。.皇帝吃饭不能说话,全凭侍膳太监的眼力。皇帝的眼睛瞧到哪个莱,侍膳太监就要赶紧把哪道莱挪到皇帝面前。但侍膳太监不许献殷勤,比如说“这道莱时兴”、“这道菜味道好,您尝尝”等等、.皇帝如果吃哪道莱超过三口,执法太监就会高喊一声“撤”,这道莱就必须撤下去。这之后的十天半个月皇帝都不会见到这道菜了,即使馋得流口水也没有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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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万历身上有件比杀人如麻的朱元璋和朱棣更可怕的武器-懒.从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九月十六日起,这位皇帝就开始罢工,三十多年如一日地窝在紫禁城里冬眠.到万历四十七年,中央六部中只有户部有部长,刑部和工部由其他部门兼职代管,吏部、礼部和兵部只有公章没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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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中国古代,高高在上的皇帝们处于权力链的顶端,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然而,他们于悠然自得发号施令的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在体会着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为了驱散寒意,巩固其专制统治,皇帝们殚精竭虑地想出了两种“取暖”方法.一种是教化,通过国家宣传机器24小时节假日不休式的思想灌输,让小民们发自内心的相信,皇帝其实不是人,而是真龙天子,并且绝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另一种方法就是刑罚,如果有个别执迷不悟的人胆敢以身试法,得罪皇帝,甚至威胁皇权,那么他将作为不可多得的“人才”,成为酷吏们苦心孤诣研究出来的残忍刑罚的临床试验品.那么,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几种酷刑和它们的“代言人”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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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驻京办”成为各地官员贿赂对象
明朝时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驻京办”,但明建立之后,统治者认为,类似进奏院职能的机构还是需要的。于是,便新设了一个叫做“通政司”的部门。复旦大学的高老师分析说,其实这个部门也同样起着“上传下达”的功能:掌管着将皇帝的命令通传下达给地方,收受、检查地方及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奏报四方臣民的动态、陈情申诉及军情、灾异等事。通政司取消了进奏院时期地方派员驻守的中间环节,直接受皇帝管辖,与六部平起平坐,权力很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