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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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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泊宁 《法学》2022,(2):133-148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量刑协商模式。协商性司法模式的确立,使刑事诉讼的重心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前移,与对抗模式下的庭审实质化相对应,控辩协商实质化亦成为协商性司法模式的基本要求。然而,控辩平等协商作为协商性司法的核心和量刑合意形成的关键环节,却未受到立法、实务层面的应有重视,相应配套之程序性规则体系与保障措施的缺失,使得控辩协商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控辩双方诉讼实力不平衡导致控辩协商实质性缺位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程序正义是刑事诉讼的灵魂。为增强控辩合意过程和协商结果的公正性,应探索控辩协商之规范模型,从控辩双方的主体地位、决策能力两个层面考量,探讨建立规范、具体、系统的控辩协商程序之基本方向和完善法律规范层面对控辩协商规制不足的路径。  相似文献   

2.
随着新的刑事诉讼法的颁布。特别是无罪推定原则的施行,逐渐形成了控辩平等对抗,法院居中裁判的新的诉讼结构和模式。控辩平等对抗是程序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途径。控辩双方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对抗,没有平等则谈不上对抗,这里的平等不仅是法律地位的平等。而且更重要的是诉讼权利的平等。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因缺乏制衡机制存在着客观和现实的不平等,体现在诉讼权利方面,就是辩护律师会见难、  相似文献   

3.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强化控诉职能、维护量刑公正的重要方法之一。有助于确保量刑公正,保障程序公正、公开,促使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提高诉讼效率与当庭宣判率,转变人们的诉讼观念。随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量刑建议制度进一步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司法改革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证明规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陈瑞华 《法学论坛》2003,18(4):13-22
尽管刑事诉讼法在 1996年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订 ,对抗制开始引入中国刑事司法制度 ,但是司法证明机制并没有在这一制度中确立起来。结果 ,不仅控辩双方的诉讼对抗容易出现混乱 ,而且法官对于诉讼进程似乎拥有无限的自由裁量权。因此 ,在未来的刑事证据法中 ,必须重新构建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规则 ,使得法庭审判真正保持最基本的诉讼形态。  相似文献   

5.
陈瑞华 《法学研究》2007,29(3):113-132
以无罪推定、程序正义为标志的传统刑事诉讼理论,建立在国家与被告人具有相互对立的诉讼立场的基础之上。在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况下,这种对抗性司法不具有存在的基础,国家与被告人具有进行诉讼合作的可能。在此前提下,国家追诉机构与被告人经过协商、妥协而进行的诉讼合作,具有"协商性公力合作"的特征;被害人与被告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则属于一种"私力合作模式"。相对于对抗性司法模式而言,合作性司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理论框架,那就是实用主义的利益观、建立在诉讼合作基础上的司法正义观,以及独立于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第三种法律价值观。  相似文献   

6.
构建刑事和解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谅解为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是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对话和协商,就刑事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从而终结诉讼,不再将案件移交法庭审判的活动。国家与被追诉人之间的"刑事和解"和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刑事谅解"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意义。目前国际范围内的刑事和解主要包括宽宥型、合作型和妥协型三种类型。我国和谐司法语境下的刑事谅解与西方恢复性司法语境下的刑事谅解有着不同的产生背景,但都旨在促进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协商。刑事司法环境的优化与刑事谅解机制的出现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我们应当以刑事谅解为基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8,(2):182-193
我国立法中虽然没有出现"积极辩护事由"这个术语,实践中却存在类似的做法。关于这类辩护事由的司法证明如何展开,理论界争议很大,实务活动各式各样,没有统一标准。正视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的法治传统与司法环境,借鉴域外有利因素,将我国积极辩护事由的司法证明朝向既有利于控辩双方推进诉讼进程又有利于案件事实真相发现的方向发展,符合我国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引入当事人主义合理要素的改革趋势。  相似文献   

8.
辩诉交易制度作为一个刑事诉讼程序在部分国家存在,如美国、德国、意大利,以美国为其典型。根据中国的司法实际,笔者认为,应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引入辩诉交易制度,但对其制度之构建,应当审慎,防止辩诉交易产生不应有的负面影响。一、辩诉交易的特征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交易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主要是检察官实施刑事追诉的过程中;第二,由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定罪与量刑进行协商;第三,体现了控辩双方的能动性,赋予了控辩双方一定的选择权即“自治权”。二、辩诉交易制度的显性作用首先,提高了诉讼效率,缩短了案件处理的时间,节约了…  相似文献   

9.
证明模式与诉讼模式相辅相成,诉讼模式的转型必然引起证明模式的变革。随着体现控辩双方合作、协商与合意的合作型刑事诉讼模式成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形态,刑事证明模式也相应地呈现出契约取向。合作型刑事诉讼模式下的合意证明模式与对抗型刑事诉讼模式下的分立证明模式在证明路径上存在较大差异。合意证明模式充分体现了尊重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以及意思自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的精神,实现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0.
论控辩平等对抗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控辩平等对抗是人权保障的要求 ,是诉讼现代化的要求。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 ,增强了诉讼的对抗性 ,但是并未真正实现控辩平等对抗。控辩平等对抗不仅存在于审判阶段 ,而且存在于审前阶段。由于双方的角色和任务不同 ,决定了控辩双方注定存在一些固有的不平等  相似文献   

1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简言  韩建祥 《河北法学》2007,25(9):179-18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髓肇始于古代刑法思想,新时代赋予了这一刑事政策跨时代的含义.检察机关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深刻领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实质,并充分运用这一刑事政策指导检察工作.从现实和构想的角度出发,重点对检察机关在逮捕、审查起诉、起诉以及刑罚执行等阶段应如何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了探讨.检察机关务必运用好这一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运用有限的司法资源维护无限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2.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其中两者相衔接的程序衔接机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者的程序衔接机制上现存的主要问题出发,深入分析两者程序衔接机制问题的根本原因,提出了从完善立法模式、确立检察院独立地位、规定具体的内部衔接部门、制定两机关对相关案件的职责和移送程序、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等方面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机制上的问题,以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3.
刘计划 《法学研究》2013,(6):147-164
我国现行的警察主导侦查模式具有重大缺陷,尤其在控辩式庭审改革的背景下愈益暴露出弊端:不仅难以满足检察机关有效指控、惩罚犯罪的需要,也无法适应侦查监督、保障人权的要求。实践中自发的检察引导侦查的改革是对现行接力型检警关系的突破,其本质是检警一体化,构成了当下诉讼程序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检警一体化模式的实质是检察机关参与侦查权的行使,而非检警机关在组织上的一体化,亦非二者角色的混同。我国建构检警一体化模式,不仅存在理论基础,而且具有法律依据。采纳这一模式有助于提升侦查质量、强化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能力,也便于检察机关践行侦查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4.
In empirical research on social inequality one question remains largely open: Why are certain types of social inequalities legitimate or not? Three theoretical approaches to this question are discussed: the universalist, the cultural, and the interactionist approach. The interactionist approach is defended: Sentiments of justice can be predicted or deduced from the system in which the actors are located. It is important to know whether actors have reasons to be interested in the system of interaction in question, including reasons for approving the rules and the mode of its function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existence of an unrestricted residue must also be recognized: With good reasons one group of individuals can find that a certain state of affairs is just, another group that it is unjust. Because divergences of opinion are inescapable, certain questions pertaining to the issue of social justice can only be resolved by the method of regulated political debate. Questions of social justice can in no way be resolved a priori.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司法鉴定权由公检法机关主导,当事人仅有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这种鉴定权配置方式导致刑事司法公正性不足、效率低下以及权威性缺失的困境。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型格格不入。借鉴域外经验,我国刑事司法鉴定权配置应以公正高效权威为目标,赋予辩方司法鉴定启动权、保留侦控机关自行启动鉴定权、限制法官的鉴定启动权以及建立鉴定处分的司法审查制度,逐步形成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相契合的刑事司法鉴定权配置方式。  相似文献   

16.
目前,全国各级法院试行的刑事普通程序案件简便审正徘徊于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从客观实际的需要和公正、效率的要求出发,对简便审这一新生事物予以扶持应属必然。继续推行简便审,至关重要的问题之一是端正实践方向。具体而言,应当进行如下调整:一是重新确定程序方位;二是适度拓宽适用范围;三是全面推开证据展示;四是逐步完善协商机制;五是更多简便具体操作。  相似文献   

17.
《理想国》的正义论是一种分配正义原则,它依据公民的德性获得程度给予其对于正义的知道限度。不同等级的公民依据其德性行使其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即为正义。这种正义论强调正义本身的身份角色,带有一种回归古希腊英雄社会的色彩,即德性是维持一个充当某种角色人的公民品质,并表现在角色所要求的行为之中。《理想国》正义论的贡献在于终结自然正义建构社会正义,至此正义原则成为城邦统治秩序的象征。秩序的原则就是正义的原则,这是《理想国》奠定的人文主义基石。  相似文献   

18.
马荣春 《现代法学》2013,35(2):116-124
与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众认同之间的关系相对应,刑法司法公信力与刑法司法公众认同也互为表里,且后者构成了前者的基础。刑法司法公信力与刑法司法公众认同之间的关系有着心理学基础和规范有效性基础,并蕴藏着有效控制犯罪以达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终法治效果。如果想确保并提升刑法司法公信力,则必须致力于刑法司法公众认同,包括刑法解释公众认同、司法定罪公众认同和司法量刑公众认同。刑法司法解释公众认同、司法定罪公众认同和司法量刑公众认同先后构成了刑法司法公信力的环节性基础,从而确保了刑法司法公信力的环节性实现。刑法司法公信力以价值衡量为进,以法治底线为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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