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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男子谷某透支信用卡22万余元,被诉犯有信用卡诈骗罪。3月5日上午,谷某受审后泣不成声。
检方指控,谷某在自知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办理银行的信用卡并进行透支,至案发前其9张信用卡恶意透支22.6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无法归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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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银行设立的账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发卡银行的批准.允许其以超过信用卡上预留资金的额度使用信用卡支取款项获得短期、小额贷款进行消费的行为。对持卡人来说可以解决一时的资金困难:对发卡银行来说可以带来较高的利息收入,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业务收入。然而.透支过度和失控,也将产生负面作用,特别是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诈骗银行资金,是阻碍信用卡透支功能正常发挥、扰乱信用卡市场的一大祸害。至2004年7月底,中国丁商银行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其673万张信用卡的透支规模达30亿元,其中不良透支的比例为3.5%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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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曹某系一企业承包人 ,96年 1 1月与某市工行信用卡部签订牡丹卡代缴电话费的协议 ,并办理有关手续。曹在使用过程中于 97年 7月出现超限额透支 ,为此工行信用卡部多次催要 ,并告知要停机 ,曹答复待有钱就缴 ,请求不要停机 ,工行信用卡部遂继续为其代垫电话费 ,至 1 1月透支 1 436 6元 ,经工行催缴仍不缴 ,97年 1 2月初工行与公安局联合发出催缴通知书并停机 ,97年 1 2月底曹外出 ,至 99年 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追回了曹透支款连本带息 2万余元。在对犯罪嫌疑人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认识上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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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1.2万元几个月后,虽然家属已代为退缴透支款息,但阿平已犯信用卡诈骗罪;小李透支了3万余元,不理会银行的催款,被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在透支了1.2万元的几个月之后,阿平接到公安局的电话通知,赶紧主动到案交代透支不还的事实,阿平家属也随后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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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半年前,朱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三个月内还清,并出具了借条。随即,朱某以不便保管为由,让李某通过银行将借款存入我的账户。此后,李某将10万元存入我的账户,朱某又分三次从我账户中取走了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李某因多次向朱某催要借款未果,遂起诉要求我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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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6年10月4日,李某的妻子乔某以本人名义向某银行申领信用卡一张,于2006年10月13日激活该卡,持卡透支消费、提取现金,银行显示2009年10月27日最后一次还款8000元后再未还款,银行多次电话向卡主即乔某催收,其开始多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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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伙同他人从北京来到天津设立为他人代办信用卡的公司,以无抵押、无担保、免息贷款为诱饵在报纸上发布广告吸引客户,在接待客户时向客户承诺,可为客户办理国内十余家银行的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透支额度1万元至5万元不等,利用信用卡存在的免息期,以循环使用信用卡的方式实现免息使用银行资金之目的,每张信用卡收取手续费200元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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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06年5月8日向某市建设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分别于2006年8月1日、8月5日、8月8日、8月15日四次从建设银行ATM机上透支6000元。2006年8月20日,李某经建设银行授权,又透支3万元,建设银行同意李某可以透支1个月。李某透支后,未按规定时间还本付息,银行于2007年2月6日、3月9日、5月11日、9月10日四次向李某发出《追讨透支贷款通知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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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之四种行为中的一种,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由于透支是银行允许存在的一种信用卡使用方式,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信用卡可以透支的特点,使用信用卡骗钱骗物,不仅给发卡银行带来损失,也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这些不法行为中,有些是明显的诈骗犯罪,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有些则是民事欺诈行为,仅仅是为了一时的急需而短期占有或是商业需要临时融资。由于两者在方式上、后果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对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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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A单位因标的额50万元的民事案件被甲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之后又因一起1000万元的民事案件被起诉到乙法院。该案原告B单位获悉A单位近期有一笔300万元货款的国外信用证到期,该款将会汇入该账户,遂向乙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A单位银行账户存款1000万元。对该账户能否再予冻结,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和1993年12月11日银发(1993)356号文件的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该银行账户已被冻结,乙法院无权再予以冻结;另一种意见认为,银行账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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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儿子30多岁却终日无所事事,仍靠我养活。2010年6月,为逼其通过就业获取生活来源,我断绝了对他的经济帮助。不料,他却使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3张银行信用卡,不断刷卡消费、取现,仅一个月便透支2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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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在信用卡帐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信用卡的信用功能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超额消费的行为。在信用卡透支业务中,出现了一种使用广泛的信用卡透支合同(又称透支协议),即发卡银行通过签订合同向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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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服务等:使用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行为人非法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骗取钱财或服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上述行为中“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是《刑法修正案(五)》新增加的一种行为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