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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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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表人诉讼中的利益诉求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院、当事人和律师的利益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代表人诉讼的程序效果,民事司法难以满足各方利益诉求是造成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休眠”的主要原因。在法院方面,我国的政策实施型司法程序消弭了法院在代表人诉讼中的利益诉求;在当事人方面,立法上则存在着利益诉求难以转化为诉讼权利,当事人缺乏理性诉讼动力等症结;律师在代理代表人诉讼过程中职业的公共性和商业性之间的冲突十分明显,降低了其在代表人诉讼中的参与程度。  相似文献   

2.
一、代表人诉讼的特征及其意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55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的人数众多和人数众多起诉时尚未确定的,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  相似文献   

3.
由于刑诉法的修改早于刑法的修订,刑诉法没有对单位犯罪的追诉程序作出规定;之后的司法解释虽然对此做了一些规定,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仍存在很多问题。设立诉讼代表人的初衷是由其代表犯罪单位参与诉讼,以维护犯罪单位的合法权益,可见指派诉讼代表人应当首先作为一项诉讼权利,而不是诉讼义务,因此,应当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保障这一诉讼权利。既然是一项权利,犯罪单位当然就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没有必要强制要求犯罪单位一定要指派诉讼代表人,或者一定要指派什么样的诉讼代表人,其不到庭既不应该也没有必要采用拘传措施。  相似文献   

4.
代表人诉讼制度①是指具有共同或者同种类法律和益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不可能共同进行诉讼,而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判决效力及于全体当事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从表面上看,代表人诉讼制度是适应审理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需要而产生,从实质上看,它则是一定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本文试以代表入诉讼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为线索,剖析市场经济与代表人诉讼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由此提出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5.
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现状 集体诉讼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衡平法,在我国称之为代表人诉讼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版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相似文献   

6.
论代表人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群体诉讼是为了一并解决一方众多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旨在达到诉讼经济目标的一种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随着群体诉讼的增多,为了诉讼经济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我国《民事诉讼法》从法律上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从立法初衷看,代表人诉讼制度理应成为解决涉及多数人利益的群体性纠纷、实现诉讼经济的重要程序手段。然而,由于我国代表人诉讼的准入要求高,实践中我国此类案件并不多见,代表人诉讼在某种意义上形同虚设。如何更好地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是此文着重论述的内容。  相似文献   

7.
“三鹿奶粉事件”为研究群体诉讼优越性衡量原则提供了极佳范本。其对我们的启示如下:第一,增强代表人诉讼的可操作性。在我国代表人诉讼中增设优越性衡量机制.对程序耗费、诉讼成本、法院资源、当事人人数及地域分布有无信息技术难题、通讯难度等要素给予充分考虑.在遵循节约司法资源、接近正义和矫正被告行为等原则.均衡各要素基础上做出是否启动程序的决定.更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8.
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代表人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代表人诉讼的规定显得过于原则,难以操作,有待于立法上的完善,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对代表人诉讼的特征,代表人诉讼的立案、管辖、公告、代表人的选定、更换、权限,代表人诉讼的举证责任,代表人诉讼的和解、判决、上诉以及代表人诉讼的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观点.  相似文献   

9.
郭兵 《人民司法》2012,(5):61-65
一、诉讼诈骗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争论虚假诉讼包括诉讼诈骗和诉讼欺诈等,本文着重讨论诉讼诈骗问题。诉讼诈骗,系指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通过虚构法律关系、伪造证据等方式欺骗法院,导致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妨害司法机关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诉讼诈骗行为能否构成刑事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观点不一。第一种观点认为,诉讼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是诉讼诈骗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与侵害的客体都不符合传统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的被害人与受骗人具有同一性,且被害人系自愿地交付财物,而诉讼诈骗的对方是法院而不是被害人,被害人系慑于法  相似文献   

10.
由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证券代表人诉讼在我国长期处于沉寂状态。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阻碍了证券诉讼规模经济的实现,不利于投资者兴诉维权,因此需要构建更加低廉高效的群体诉讼机制。新《证券法》在唤醒明示加入的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基础上,创设了明示退出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在适用程序上,将“退出制”内嵌于“加入制”,采用单轨双行的递进模式;在进退机制上,默示成员加入群体可以降低诉讼成本,缓解集体行动困境;在发动主体上,创新引入投保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提高诉讼效率与效益。但现有的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存在程序递进要件不明、二次退出保障不足以及投保机构权限不清等问题。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崭新制度的独特优势,需要明晰诉讼递进要件,以促进程序的顺利启动;同时赋予投资者二次退出权,以最大化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划定投保机构的权责边界,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与制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群体诉讼快速增长,但1991年设立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却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该制度的运行障碍主要来自法院与当事人。示范诉讼尤其是职权型诉讼因其契合能动司法的精神,而且可以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适合作为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补充,而成为域外群体诉讼解决的有效途径。引入该程序时应当注意示范案件的选择、公告和权利登记、未参加示范诉讼的当事人权利保障及判决的扩张等程序问题的规范。  相似文献   

12.
范晓亮 《法学》2022,(12):108-122
基于消费争议的单位数额小、总体数额大、人数不确定和扩散性等特点,消费者的个体损害赔偿与整体权益保护往往难以截然分开,损害赔偿争议不易通过单独诉讼解决,代表人诉讼成为主要方式。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实际效果有限,而《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有效经验值得推广,美国法上的集团诉讼和欧盟法上的代表人诉讼也可资借鉴。我国相关立法为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留下了空间。消费者协会具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职权,在得到符合法定人数消费者的授权后,应被视为满足了代表人与实体法律关系的适当限度联系,因而可基于代理型任意诉讼担当理论提起损害赔偿特别代表人诉讼。在此基础上,通过默示加入制凝聚诉讼请求,有利于实现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损害赔偿目标和诉讼效率,并可产生显著的外部性以保护消费者整体权益,实现公益效果,但作为程序正当性依据的诉权保障须予明确。  相似文献   

13.
杨严炎 《现代法学》2007,29(2):99-104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该法第54条规定的代表人诉讼界定为共同诉讼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按此推论,该法第55条确立的代表人诉讼又处于“休眠”状态的情况下,我国就基本上没有什么群体诉讼了,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与法院每年处理几十万件群体诉讼案件的统计数字不符。从其产生所适应的条件、所借鉴的国外同类制度以及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来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两种代表人诉讼均已突破了共同诉讼的范畴,在性质上都应属于单一诉讼和共同诉讼之外的第三种诉讼形式——群体诉讼。  相似文献   

14.
代表人诉讼制度设计缺陷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实证调查表明,代表人诉讼制度不是法院处理群体纠纷案件的唯一方式。当事人人数多少及其相互关系、案件类型、审判成本、外部压力等都是影响法院处理群体纠纷方式的因素。代表人诉讼制度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导致这个在理论上和立法上被赋予高度期待的制度在实际运作中遭遇重重障碍,群体纠纷案件处理结果成为多方力量博弈的产物。该制度的缺陷提醒我们:法治建设过程中不能抛开国外法律制度产生的特定历史背景、文化基础和制度环境,简单化理解,甚至曲解他国立法,"为我所用"式地盲目借鉴。  相似文献   

15.
郭猛 《法制与社会》2013,(14):45-46
本文从法社会学中的功能理论出发,探讨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功能的内涵,理清与价值的关系,在代表人诉讼制度已有功能即扩大司法解决纠纷、提高诉讼效率、平衡当事人之间力量对比功能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还应具有的利益调控、激励、行为导向和政策形成功能。  相似文献   

16.
单位刑事被告人自身人格的独立性和法律拟制性等特点决定了单位刑事被告人必然要依靠诉讼代表人才能参与诉讼。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代表人应该由谁充当、被选任的诉讼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以及无法选任诉讼代表人时该由谁指定等问题,理论界争议颇多。  相似文献   

17.
代表人诉讼是从英美衡平法上发展而来的一种诉讼制度。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代表人诉讼从形式到内容都有极大的丰富和发展。代表人诉讼是一种减少诉讼成本的诉讼制度,有利于将人数众多的弱小一方组织起来,共同对抗强势群体。本文通过比较中英两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来更好的认识了解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从而更加有效的保护普通民众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8.
试论被告法人的诉讼代表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立法机关已明确规定法人可以成为某些犯罪的主体。法人作为一种组织体无法自行走上诉讼轨道,这就为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人刑事责任的诉讼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被告法人的诉讼活动可以由其诉讼代表人代为进行。被告法人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方式参加诉讼活动;他作为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应当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被告法人的诉讼代表人与民事诉讼的代表人设立的目的、身份等不同,不仅如此,被告法人的诉讼代表人与被告法人的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也不尽相同,不能互相替代。  相似文献   

19.
论诉讼契约的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诉讼契约需具备一定的要件方可生效。生效之诉讼契约对于当事人和法院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法定诉讼契约对于诉讼程序产生直接效力,而非法定诉讼契约仅有间接效力,尚需义务人实施后续诉讼行为方可对诉讼程序产生一定的效力。基于当事人诉讼上之抗辩,对于诉讼性质诉讼契约之违反,法院依照双方约定的有关程序继续进行或者对双方约定的诉讼行为直接予以认可;对于私法性质诉讼契约之违反,法院在审查双方关于实体部分的合意是否合理履行基础上判定该违反行为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20.
三鹿奶粉事件为研究群体诉讼优越性衡量原则提供了极佳范本。其对我们的启示如下:第一,增强代表人诉讼的可操作性。在我国代表人诉讼中增设优越性衡量机制,对程序耗费、诉讼成本、法院资源、当事人人数及地域分布有无信息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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