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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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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建新 《新疆人大》2013,(10):37-37
地方立法其显著特征是“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笔者认为,这三个特征的核心是“可操作”,可以说它是地方立法的灵魂,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地方立法的经验也好,存在的问题也好,都直接与“可操作”紧密相联。  相似文献   

2.
多年以来“宜粗不宜细”一直是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均采用的立法原则。地方立法承担的主要是具体执行中央立法的任务,这要求法律条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规定应当具体、明确、详尽。因此,根据地方立法的定位及其功能,地方立法应把“宜细不宜粗”作为立法原则和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3.
王勇 《人大研究》2008,(9):36-38
“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这一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先提出的“九字”三原则,道出了地方立法的精髓。不少地方虽对此有不同的表述,但这三原则依然是其核心内容。“不抵触”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有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的关系,在不抵触的基础上做到有特色,是搞好地方立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4.
安正康  向波 《人大论坛》2009,(10):24-25
依法开展财经立法是省人大财经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在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努力下不断得到推进、完善,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现实生活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这成为摆在人大财经工作面前重大而紧迫的课题。而就地方立法工作的实际情况而言,主要问题不是“有没有”法律法规的问题,而在于立法质量“高不高”。因此,从提高地方经济立法质量出发,笔者认为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5.
地方立法作为中央立法的补充,在我国立法体制中属于较低层次,存在着工作条件差、人员少、经费紧张、局限性大等先天不足,或者说劣势.这是人所共知的。而对于地方立法的优势,却往往为人们所忽视.也少有专文论及。笔者以为,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地方立法也有自己的优势。如果只看到劣势.而不注意发现和挖掘地方立法的优势.就难以在地方立法中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也就难以推进地方立法的改革.并在地方立法中有所作为,地方立法究竟有哪些优势呢?以笔者之管见,主要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离不开“法”这把利剑。改革开放30年来,本市地方立法成为助推改革、观照民生、激扬民主的体现。从立法过程更公开更透明更民主。到“回头看”检验立法效果,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大方向”下,地方立法将创制性与实施性结合、前瞻性与针对性结合,打造了一个个亮点。  相似文献   

7.
徐平  林丛 《人民政坛》2009,(1):32-33
编制立法计划是开展地方立法活动的必要准备和前提条件,是科学配置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具有很强的执行性。是地方立法的第一“关口”。  相似文献   

8.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切实加强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地方立法,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在“突出重点”和“保证质量”上做足文章。  相似文献   

9.
如火如茶进行的“五个重庆”建设,推动了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多方面的协调发展。在这一重要时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五个重庆”开展地方立法,深刻体现了立法工作服务中心、关注民生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立法工作者存在着对“地方特色”界限认识模糊的问题,以至于制定地方性规范时往往出现假借“地方特色”膨胀地方立法权、“地方特色”界定标准不明确、“立法抄袭”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弊端,地方立法工作者应当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厘清“地方特色”之界限:基于整体性,考虑其与维护法制统一的协调关系,以回应地方立法权膨胀问题;基于主体性,考量其与地方立法权限的辩证关系,以破除特色要素冗杂;基于本体性,考查其与科学立法理念的互动关系,使地方特色真正得以彰显。  相似文献   

11.
《公民导刊》2013,(5):4-4
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民主立法的社会效果,武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新浪网开设的立法官方微博“武汉人大立法”于4月19日正式上线运行。据悉,这是武汉人大首次在网络上开设官方微博。  相似文献   

12.
乔颍 《民主与法制》2007,(3S):20-21
扩展专家立法.委托立法.公民起草等多元化的立法渠道,吸纳越来越多的新鲜“民意空气”。以立法民主保障立法公平,以立法技术促进立法质量,地方人大立法正在步入精细化时代。  相似文献   

13.
阿计 《人大建设》2009,(5):18-20
“政府报什么,人大审什么”是地方立法沿袭多年的基本立法模式。 从2008年下半年起,北京市、广东省人大先后启动了“法规立项论证”的程序,试图在立法源头就建构起科学的立法机制。这项立法制度的改革引发了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4.
徐华 《人民政坛》2009,(10):12-13
地方立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历经了从“急需先立”到“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转变,正逐步迈向精耕时代。从诞生之日起,我国地方立法就确立了民主和科学的基本价值取向,并在其发展进程中一直致力于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民主立法使法得到公允,科学立法使法符合正义,二者犹如鸟之两翼,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贵州省人人常委会广开门路、弘扬民主、让社会各方面参与地方立法活动,首次将公民个人的立法建议纳入2013-2017的立法规划(草案)并获得了常委会会议通过、在建设法治贵州的征途上竖起了一座里程碑。有话就说,“异想”也能“天开”“赵建军公民:  相似文献   

16.
地方人大通过立法听证、公开法规草案、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等“常规动作”,不断扩大民意的深度参与,推动立法质量的提高。  相似文献   

17.
新修改的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增加的“区域协同立法”是跨区域合作立法的依据,是从“政府立法协作”“人大协同立法”到“区域协同立法”动态变化中的经验总结。区域协同立法相对地方单个立法,既有地方横向立法的空间改变,也有立法主体、立法事项以及实施范围的授权疆域改变,形成多样化的地方法规体系。基于国家法制的统一,有必要对区域协同立法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阐释,从“备案审查“”法规清理”两方面进行宪法监督,从“共同治理需求“”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对协同立法事项进行双重限制。  相似文献   

18.
何水 《人大论坛》2009,(5):22-23
如何做好新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笔者认为应着重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地方立法项目的来源和选择 从以往地方立法实践来看,立法项目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部门申报,这使得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择立法项目的视野过于狭窄,进而导致编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开门立法,拓宽立法项目的来源渠道,确保编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能够充分反映民声、体现民意,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立法权,是一项有条件、有限定的职权。因此,地方立法在突出“有特色”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不抵触”是前提,“有特色”是灵魂。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不抵触”的基础上做到“有特色”,是搞好地方立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虽然基本解决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有法可依”问题。但是,这并不表明,立法工作可以停滞不前、坐享其成了。无论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其立法工作仍然非常重要,立法任务依然比较繁重。就地方立法而言,除继续做好日常立法工作外,重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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