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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刑法》第68条第3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从对这一条的执行情况看,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应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即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不上诉的、检察院不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判决正式生效之日。但是不少单位对所判缓刑的罪犯的弄期的计算是从开庭宣判之日起计算的。这是因  相似文献   

2.
<正> 我国《刑法》第11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笔者认为该规定不甚科学,需要修改。 以笔者之见,《刑法》第11条应作如下表述:“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结果,明知必然或可能发生并追求其发生,或者对于构成犯罪之行为,明知并有意实施的,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结果,明知可能发生并放任其发生的,是间接故意”。提出这样的修改方案,主要有以下理由: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126条规定的挪用救灾、救济款物罪,从文字表达的意思看,对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挪用的,既可理解为归国家或集体单位使用,也可理解为归个人使用。也就是说,擅自挪用上述五种特定款物,无论是归公使用还是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都构成挪用救灾、救济款物罪。但从目前来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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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将此条款行为定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笔者认为此款不应单独定罪,而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刑法》第382条和第2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6.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存在母法废止、违法不究、责任他负的弊端,容易导致滥用上诉权、诉讼费流失,可能违反当事人平等原则,应当在重新制定“诉讼收费(办)法”时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7.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收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两高的相关规定该条的罪名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相似文献   

8.
修改刑法第十一条之我见候国云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笔者看来,该条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未能涵盖所有的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50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宪法第45条规定的各种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我认为此条第二项规定急需修改,理由是:1979年制定我国现行刑法的根据是1978年宪法。早在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对1978年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修改后的1982年宪法才是我国现行宪法。这就是说,制定我国现行刑法的根据早在1982年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制定刑法的根据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0条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行公告,并通知申请人。”这就是说专利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来,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出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和法制的不完善,钻改革的空子,制造、贩卖假劣药品和假劣医疗器械,造成了对国家管理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的极大危害。晋江假药案,安国假牛黄案,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其涉及人之多,牵连面之广,后果之严重,都是建国以来所罕见的。河北省医药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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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不符合我国立法实际和国家利益,有必要予以扩大。《刑法》第397条规定,构成玩忽职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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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对于该条款,多数学者仅从理解和适用法条出发,只是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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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00条之我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从刑法体系及条文结构、内容上对《刑法》第100条进行分析,认为该条于刑法体系而言不太和谐,于法理而言也无很好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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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刑法》第306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律师世界》2001,(12):4-9
今天我们讨论的主题是律师伪证罪的存废。这个罪规定在刑法的306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它的罪名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这个罪通常叫做律师伪证罪,是以律师和诉讼代理人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是1997年刑法增加的。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律师因为伪证罪被检察院指控而被法院判刑的情况,这在律师界引起很大反响,对律师伪证罪的存废进行了一些争论。今天晚上我们来举行这样一次学术讨论活动,主讲人是北大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评论人有东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温长军先生,北大法学院副教授,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根林;中国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法学博士。另外一位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李贵方博士,还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徐美君博士,她是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家力先生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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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各种权利,……’这里说的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各种权利,是已经被废止的一九七八年宪法所规定的“今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而我国现行宪法第四十五条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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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应该说,立法设计的出发点是好的,法律的规定也清晰明确,但据本人经验,公安机关在理解和执行这一规定时存在某些偏差。试举一例说明:被害人曾先生向A市B区公安局举报:郝某“一房二卖”,诈骗曾现金三万元。经查:郝某已潜逃;这起房屋买卖从洽谈、成交至付款都是由郝某以C公司名义委托何某与曾先生进行的。公安机关遂以何某为共同诈骗犯罪嫌疑人,对何荣传讯。何坚决否认自己有诈骗行为。公安机关要求何退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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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6条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 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辨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该条系此次《刑法》修订新增加的条款。  1.增设该罪具有现实意义。该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主体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属于特殊主体。辩护人、代理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  相似文献   

20.
朱彦 《法制与社会》2010,(13):265-265,289
本文认为《刑法》第306条规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该罪名的设立破坏了诉讼结构的平衡,严重限制了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使诉讼力量的对比过分向侦检方倾斜,威胁着司法公正,建议取消。丈中指出为了推动律师辩护制度的发展,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建议参照世界惯例,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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