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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它的实施,是对我国企业制度的深刻变革,同时,也必将对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产生巨大的影响。 首先。公司法的实施是对现行破产立法体例在法律上的挑战。 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立法是以企业所有制不同而分别制定的。1986年12月2日通过颁布,自1988年1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最高法院1991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贯彻《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它的实施,是对我国企业制度的深刻变革,同时,也必将对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产生巨大的影响。首先,公司法的实施是对现行破产立法体例在法律上的挑战。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立法是以企业所有制不同而分别制定的:1986年12月2日通过颁布,自1988年11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最高法院1991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称之为国有企业);1991年4月9日颁布并自即日起施行的《…  相似文献   

3.
关于重新修订《破产法》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依法破产”。实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石和法律保障,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企业深化改革取向,构筑整个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新时期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处理运行规则,笔者认为修订《破产法》势在必行。 本文拟就现行《破产法》实施中的问题、成因及重新修订《破产法》应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谈点粗浅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自86年12月2日公布、88年11月1日起  相似文献   

4.
我国立法机构从1994年开始组织起草新破产法,历经十余年,总结原《企业破产法(试行)》经验与不足,借鉴外国破产法先进立法理念和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于2006年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七审议通过新《企业破产法》。新法解决了企业法人退出市场和企业重整的制度瓶颈,与市场准人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共同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石。  相似文献   

5.
破产别除权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3个司法解释(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配合企业破产法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最近业已展开。本期邀请几位资深法官对破产法适用中一些新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也希望广大读者踊跃参与,发表个人的真知灼见。  相似文献   

6.
论“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要“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的决定,从词义上说是十分明确的,但理论界在认识论有歧议。一部分学者认为完善民商法律,就是民法、商法分别立法;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完善民商法律就是民法包括商法,民法、商法合一立法。今就此问题谈点意见。“进一步完善”就是民法、商法分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之前,国家已颁布了《民法通则》、《破产法》、《海商法》、《公司法》,并正在加紧制定《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和着手修改《破产法》。从民法的…  相似文献   

7.
张坚 《中国律师》2009,(11):45-46
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体系层次较为分明,最高层次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和《企业破产法》等;第二层次主要包括《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第三层次就是证监会制定并公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简称为《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似文献   

8.
《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商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的法律制度之一。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借鉴发达国家破产法律制度,总结我国审判实践的经验,创设了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制度,这是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我国破产立法的一个历史性进步。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是我国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主体市场退出行为的重要立法,不仅明确了破产申请主体、破产申请审查程序、破产原因等标准和受理破产申请法律效力等重要内容,而且设置了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三项具体程序,使企业破产案件成为具备较为完整程序性规定、相对独特的非诉讼案件类型。一方面,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关于公司清  相似文献   

10.
新《破产法》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系统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是在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1986年《破产法》)试行整整20年后面世的。一部法律试行20年并不常见,事实上,新《破产法》的起草工作于1995  相似文献   

11.
《天津律师》2007,(1):17-22
2006年8月27日,企业《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破产法》的立法工作始于1994年,历经12年终于破茧而出。新《破产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市场经济的《破产法》,既立足于中国国情,又遵循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惯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部标志性法律。专家评价.新《破产法》的出台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新《破产法》在理念与制度方面有诸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新和突破.特别是对国企转制破产有重要的意义。日前《天津日报&#183;经济周刊》与市国资委、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了新《破产法》沙龙,集合了企业、律师、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共同解析这部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法律。  相似文献   

12.
《中国律师》2006,(10):88-8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共同构成我国市场主体的法律体系,规范着我国企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立法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加之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等多种因素影响,限制了《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和作用的发挥。本文就《企业破产法》实施中的五个法律问题作一些探讨。一、假破产案件问题假破产是指地方政府为维护局部利益,利用企业破产形式,规避法律,干预法院的审判活动,搞假破产,真逃债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已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亟待需要修改和完善.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吸收和借鉴外国破产法中有益的法律制度,对我国破产立法完善提出如下若干法律思考,并企盼《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早日出台实施,以统一规范破产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5.
为依法准确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的企业所发生的债务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16.
为依法准确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的企业所发生的债务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破产法体系是由198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199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所组成的。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民事和经济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处于成长中的破产制度也产生了新的课题,与外国破产法律体系机能比较,我国的破产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在制度方面,有以下值得探讨的地方:适用上.试行的破产法指明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民诉法第十九…  相似文献   

18.
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确立是国家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本文就有关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上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一、关于适用法律问题。《民法通则》第一次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可因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此后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则使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该法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送审稿)》中,就破产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私人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一种或多种所有制成分的联营企  相似文献   

19.
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制度,规范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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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正在修订,其中涉及资本规则及公司债权人保护等重大问题。比较法上,美国已从资本维持转到偿付能力测试,主要依靠《统一可废止交易法》及董事信义规则对债权人进行保护。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坚持传统资本维持原则,并以此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又规定了董事防止偿付不能交易义务。我国公司法应当考虑部分引进偿付能力测试,与企业破产法的董事防止偿付不能交易规则相衔接,并呼应民法典以及企业破产法的交易废止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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