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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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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不断增多,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被告向法院提供担保要求解除财产保全的也为数不少,有的提供财产担保,有的提供保证人担保。对于被告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否成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成为一个认识不一致、做法不统一的问题,法律也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以致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和做法。一种做法是认为保证人和被告共同与原告产生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担保义务应当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予以明确,否则将失去强制执行的依据,因此应将保证人列为当事…  相似文献   

2.
英美法中"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责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徐爱国 《法学家》2000,(2):117-123
在英美法中,滥用法律诉讼(misuse of legal process)可以构成一种独立的民事侵权行为责任.其基本含义是:被告恶意地、没有合理的和合适的理由,使原告陷入一种刑事的诉讼或者民事的诉讼;诉讼的结果有利于原告,即被告造成的诉讼失败;原告因此受到损害.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可以提起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行为诉讼,从被告那里获得补偿.①一般而言,存在三种"法律诉讼的滥用"的情况,因此也就存在三种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行为形式,具体而言,法律诉讼的滥用有这样三种形式:第一,恶意刑事起诉;第二,恶意地提起民事诉讼;第三,其他的诉讼滥用.在这三种诉讼中,大量的诉讼是第一种形式,即恶意的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3.
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葛以兰以与被告孙传兵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庭审中查明,被告孙传兵应为盛传兵,而作为正当被告的盛传兵却因为未获得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传票传唤的却是一个不存在的所谓孙传兵。据此,法院认为,原告葛以兰的丈夫为盛传兵,而原告却请求与一个并  相似文献   

4.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具体诉讼程序上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关于诉讼管辖。按照管辖理论和我国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必须属于一个法院管辖,并同属一种审判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一般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问题就在此,当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与行政机关所在地不相同时,究竟应由哪一个法院来管辖,如果仍按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只能是当民事诉讼的被告所在地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相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才成为可能,这样的话,实际生活中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将难以成立,很多案件…  相似文献   

5.
试论隐形诉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各类案的活动。从基本结构看,诉讼是"三方组合",即原告(刑事诉讼中公诉人相当于原告)、被告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法院(法官)居于其间解决冲突。同时,诉讼又是一套规范化的法定程序,应按法律设定的程序运行。然而,现实中这种理念化了的诉讼模式在实际运作中却常常发生扭曲、异化。不少当事人和他们的律师认为,不能仅从法律方面求得胜诉,还必须通过拉关系等手段实现诉讼目的,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便是法律与关系并重的所谓"立体诉论理论"。工笔者将"立体诉…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区别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原告和被告资格的恒定性,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被告则只能是行政机关,这样一种关系和位置不能互换。与此特点相应的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与义务上存在一定差别,总的来看是被告享受的诉讼权利较原告要少,而所承担的诉讼义务较原告要多。这是不是意味着诉讼双方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呢?不是的,恰恰相反,这样做是为了使行政机关和  相似文献   

7.
《法学》95年第8期刊载施汉嵘、樊建斌二同志的《徐某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文。笔者读后认为:本案是票据纠纷,还是买卖纠纷的争论,根源于原法院判决朱某侵犯原告徐某财产犯罪行为的性质认定不准确,造成了朱犯与张某、徐某和某食品厂之间法律关系混乱。施、樊二同志认为,原告徐某是“盗窃案件的受害人,徐某蒙受的损失,属于赃物返还问题。”但是原告徐某的1400元财物并不是朱犯盗窃走的,所以徐某才有理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引起争论。然而,朱某在某食品厂盗窃的不是法律规定的“有价证券”。某食品厂与张某、徐某之间不存在票据纠纷,朱犯与张某、徐某之间不是买卖关系,是侵害与被侵害的关系。具体分析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8.
王卫东 《法治研究》2006,(12):62-63
一、滥用法律诉讼的法律概念 滥用法律诉讼主要是英美侵权行为法的概念,是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大陆法国家的实体法并无滥用法律诉讼的明确规定,并不把滥用法律诉讼作为一个法律概念,而往往是通过判例或者在程序法中对其作出相应的规范。在英美法中,如果被告恶意地、没有合理根据,而对原告提起诉讼;诉讼的结果有利干原告,即被告造成的诉讼失败;原告因此受到损害。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可以提起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行为诉讼,从被告那里获得补偿。  相似文献   

9.
原告张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李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某小学。案由:损害赔偿。1997年10月3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课间休息时间,被告因玩耍不慎用石头砸伤原告张某的左眼,经诊治无效致左眼失明,法医鉴定属八级伤残。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余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由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意见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应由学校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李某承担次要民事责任。其理由是家长将学生送到学校后,原有的监护责任转移到学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相似文献   

10.
司法信箱     
债务人应以何种身份参加代位权诉讼?编辑同志:在合同法所确立的代位权诉讼中,诉讼当事人一方是债权人,另一方是对债务人有到期债务的第三者。对于债务人是否参与到诉讼中来以及以何种身份参加诉讼,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对债务人应参与诉讼均无异议,但对债务人以何种身份参加诉讼则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债务人被代位行使了原告的权利,又与原告之间不存在所诉争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但他实际上却是诉争债权的真正原告,又必须参与实体的审理,故应将其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另一种意见认…  相似文献   

11.
目次一、案情简介二、法院裁判三、法理评析一、案情简介原告: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下称赫哲族乡政府)。被告:郭颂。被告:中央电视台。被告: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下称北辰购物中心)。原告赫哲族乡政府因与被告郭颂、中央电视台、北辰购物中心发生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2.
在英美法中,滥用法律诉讼(misuse of legal process)可以构成一种独立的民事侵权行为责任。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可以提起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行为诉讼,从被告那里获得补偿。一般而言,存在三种"法律诉讼的滥用"的情况,即恶意刑事起诉、恶意地提起民事诉讼以及其它的诉讼滥用,因此也就存在三种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行为形式,。  相似文献   

13.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告和原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专利管理机关或法院查清事实,作出调处决定或判决之前,谁是谁非尚未定论。被告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调处或诉讼程序。一、后发制人,迅速搞清原告专利的法律状况专利的法律状况,这里主要包括原告专利的申请日、公开日或公告日、授权日、终止日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日期,这对侵权纠纷的处理有重要影响,而且往往可以决定被告采取下一步  相似文献   

14.
诉讼权利平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不平等的现象。本文笔者站在被告的立场上,以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权利的平等为切入点,以原告享有的撤诉权为视角,加以探讨,在原告享有撤诉权的情况下,被告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权利与之相匹配,从而达到原告与被告之间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平等。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情形有三种:(-)应当追加的原告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二)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被告没有参加诉讼的;(三)依据《民诉法)第56条2款规定,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当参加诉讼,经法院用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三种情形中,(关于适用冲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对于被追加的原告和被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民诉法)和《意见)则没有明确规定,也未…  相似文献   

16.
多个被告均提出上诉的,上诉费应如何预交?编辑同志:我院最近审理一起一原告诉三被告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根据原告及三被告应负责任分担了诉讼费用。在法定期限内三被告都提出了上诉。现就预交上诉费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  相似文献   

17.
一、民事反诉的基本概念 民事反诉,在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反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民事反诉的概念并没有一致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反诉与本诉相对,是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讼;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还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目的在于对抗本诉的独立请求或排斥,吞并、抵销本诉的独立请求。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对反诉所下的定义都不够准确、全面。民事反诉应当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为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有一定牵连性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相似文献   

18.
<正>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新闻侵害名誉权而提起的诉讼越来越多。据初步统计,上海市已起诉到法院的这类案件就有45件,其中立案审理的有13件。在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本文拟就这些新出现的几个法律问题谈些浅见,与司法实际工作者共商。一、新闻侵害名誉权诉讼中的被告与原告新闻侵害名誉,系指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通过新闻传播工具(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向公众传播不真实的事实或虽然真实但法律禁止传播的事实(如隐私等),从而破坏他人名誉,降低社会对他们评价的行为。在新闻侵害名誉权诉讼中,首先遇到的就是诉讼中的被告与原告的有关法律问题。关于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被告,有二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其一,被告是从事新闻事业的法人,还是新闻工作者或新闻采编部?还是三者都成为被告呢?从起诉到法  相似文献   

19.
1987年第8期《人民司法》登载的《此案应合并审理》一文,认为被告师春堂反诉离婚成立(原告张彩霞的本诉为要求被告给付生活费),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对此,笔者难以苟同。 首先,本案的本诉和被告的诉讼请求,二者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所以,不构成反诉。 反诉,是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之前,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  相似文献   

20.
国际民事管辖中的选购法院与选择法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民事管辖中,选购法院与选择法院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本文拟对这两种制度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略作探讨。一选购法院(forum shopping),又称挑选法院或择地行诉,它是指原告选择某一他认为可能会作出有利于他的判决或裁决的法院进行诉讼。选购法院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以下两个方面则是其主要的:1.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案件,不同国家的法院都有管辖权;2.对该案件不同国家的冲突法会适用不同的准据法从而得出互相矛盾的判决结果。正是基于国际社会法律不统一的这种现实情况,原告在选定起诉法院时有了很大的回旋余地。他可以挑选一个对他有利的法院去提起诉讼(包括在诉讼程序上或判决结果上)。由于原告在有管辖权的几个法院中选择起诉法院的权利是各国立法和国际公约所赋予的,因而从表面上看,选购法院这一活动并没有违反任何一国法律的明文规定。正因如此,在早期,许多人并不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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