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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山西政报》2008,(2):26-28
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鄂政办发[2008]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加强对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二、组成人员组长:张高丽(国务院副总理)。  相似文献   

7.
《江西政报》2008,(2):21-2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9.
<正>晋政办函〔2023〕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就我省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普查的目的及意义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为了系统总结和评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全面调查  相似文献   

11.
<正>晋政办发[2014]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5月30日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12.
正川办发[2018]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3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桂政办发[2008]5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  相似文献   

14.
<正>粤办函〔2023〕6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陕西政报》2023,(15):11-13
<正>陕政办函〔2023〕4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要求,为全面做好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13,(8):52-53
黔府办函[2013]7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12]40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谌贻琴(常务副省长)  相似文献   

17.
闽政[2007]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相似文献   

18.
公文摘登     
《内蒙古政报》2009,(12):40-4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为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9--2012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普查试点的范围:天津市塘沽区等362个县(市、区),具体试点地区由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另行通知。普查试点的内容:查清试点地区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  相似文献   

19.
《江西政报》2007,(21):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20.
《江西政报》2007,(12):22-23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精神,在全省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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