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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7):37
(渝府发[2012]29号2012年3月30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自2006年《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公布实施以来,我市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挺身而出,扶危救困,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英雄乐章,为平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追授蔡家曜等5名同志"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授予陈浩等5名同志"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希望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对英勇牺牲、被追授为"见义勇为英雄"的同志表示崇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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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3)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表彰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月5日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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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0)
<正>渝府办发[2015]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5月21日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民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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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0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7年10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贯彻《办法》,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养犬管理暨开展专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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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6)
渝办发[2011]4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公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企业信用征集和公开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重庆市企业信用制度,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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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0]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信访调解办法(试行)》、《重庆市信访听证办法(试行)》、《重庆市信访事项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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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4)
<正>渝府办发[2017]9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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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1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老龄委《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组织学习《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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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2)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五月十六日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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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3)
正渝府办发[2019]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11日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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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收缴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三月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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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4)
正渝府办发[2019]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26日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创建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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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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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6):9-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7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微型企业孵化园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3月27日重庆市市级微型企业孵化园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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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6)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16日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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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3)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六月一日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以下简称统筹基金)使用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6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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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5):13-21
<正>渝府办发〔2015〕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9日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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