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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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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九世纪产生的两部民法典,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颁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的杰出标志,在世界民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本文以两部民法典之异同为主题,就语言风格、时代特征、立法技术及编纂体例等方面对二者进行对比,以期在此对比研究下加深对整个资产阶级民法的本质及其发展历史的了解,从而对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的民法理论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汪渊智 《法学杂志》2012,33(3):83-88
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要求欧盟在私法领域制定一部内部协调统一、具有宏观性、体系性的民法典,经过法学家的理论准备,欧盟官方对学术研究的响应和对私法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最终促使《共同参考框架(草案)》(DCFR)的完成。欧盟私法法典化进程中,虽然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但融合了不同的法律文化与传统,体现出了现代私法的最新理念与精神。欧盟私法法典化在法典的制定、法典的精神以及法典的结构、内容、统一性方面,无疑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习惯法权"与中国民法典之编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廷泰  眭鸿明 《法学家》2007,1(1):116-121
"习惯法权"相对于国家法律具有"先在性".我国传统习惯饱含着深刻的"法律伦理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抛弃其历史惰性,汲取其注重道德规则法律渗透、伸张个人信念伦理、强调个人社会责任、重视风俗礼仪等精华,并将其贯彻于中国民法典之中,必然有助于民法现代化所需求的"民族性"品格的树立.  相似文献   

4.
5.
诞生于20世纪初的《瑞士民法典》,在立法指导思想以及编制体例和风格方面颇具个性和特色,在世界民法典大家庭中可谓一颗明星.我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但学界在要不要制定一部民法典、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以及如何制定民法典等问题上争论不体.本文认为加强对瑞士民法典的研究,可以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思路与深邃的启迪.  相似文献   

6.
从知识史的视角来梳理近代欧洲民法典编纂,无疑会为理解当代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的知识支援以及反思的参照物。中西古今都存在集合式的法律汇编,而在理性思想指导下,以特定的工商经济需要作为基础,围绕个人权利本位,进而实现民族国家法律统一,并以逻辑化、体系化方式编纂民法典,是近代欧陆民法法系的现象。防止法官擅断,实现权力平衡,满足自由竞争经济,划定个人与国家的法律边界,构成了近代欧洲民法典的立法用意。然而,法国、德国的民法典对公共福祉失却先见,更遑论对社会伦理、实质正义进行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汲取以往的民法典编纂经验,又弥补其缺失,在恪守逻辑化、体系化的同时,始终以中国的现实生活为鹄的,在保障个人权益,促进社会主体创造性、积极性时,注重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实现平衡。实践中,面对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内在的张力,需严守职业主义与现代知识分工,以法律教义学方法兼顾民法典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融贯,以敏感识见、精细操作的解释论来解决。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的分解现象和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已经把制定民法典摆上了立法日程,但是,对欧洲大陆法国家已经长期探讨的民法典的弊端和危机,以及民法典分解现象少有研究。本文介绍和分析伊尔第的民法典分解理论,论证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只针对民法基本原则和民事基本制度作一般性规定,反对制定条文详尽的民法典,建议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只对现行《民法通则》进行修改,制定一般性民事规定,由民事单行法具体规定民事规范。推动中国民法学研究和教育的发展比制定民法典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中国成立后曾进行过三次民法典编纂的尝试,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其所确立的体系与制度也为我国未来民法典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物权法>的颁行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步骤;民法典的制定,应当立足于中国实际,总结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同时也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法律文化,并在借鉴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我国未来民法典内容和体系的构建,应当以法律关系为"中心轴"来构建,总则之中应当包括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即主体、客体、法律行为、责任;分则应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为中心展开,包括人格权、亲属法、继承法、物权、债权总则和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几编.  相似文献   

9.
《政府法制》2012,(35):11-11
制定出一部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更是当今广大民法学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十年来,我国制定了多部重要的民事法律,正朝着中国自己的民法典稳步迈进。  相似文献   

10.
11.
中国民法典的体系   总被引:28,自引:1,他引:27  
王利明 《现代法学》2001,23(4):45-54
民法典的体系对民法典的制定至关重要 ,因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不可能采取简单的汇编而不注重体系的模式 ,而应当采取逐步制定单行法 ,并按照一定的体系组合、修改、补充、完善的模式。这就是说 ,首先应当制定和修改各项民事法律和法规。然后 ,按法典体系对其修改、补充、完善 ,最终形成体系完整的民法典。将现行民事立法编入民法典中并非简单的汇编 ,而应当重新组合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之后,民商法学界就如何编纂民法典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成为争议焦点.本文认为,商法通过其特有的发展路径造就了其特有品格:商法品格.商法品格,不仅奠定了商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更为民法典无法包容.本文从历史性和国际性双重视角剖析了商法品格的生成及其特质,商法的特有品格、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决定了我国的民法典不宜采“民商合一”模式.本文在检讨《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和《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思路应该走“民商分立”模式下的“民法典与商法通则并存”的立法路径.  相似文献   

13.
1998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相关专家起草民法,在这七年的时间里,各位起草专家自然是倾注了巨大的心血。本文从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的相关论战的观点出发就有关问题阐述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4.
德国民法典是世界立法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但是在制定法典的时候却由于种种原因被推迟了。时代的变化历史的变迁,人们一再试图改革和推动法律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德国民法典的框架并未失效,诸多新理论的出现也没有使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观点失效。可能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德国民法典影响深远,值得我国借鉴,但是也不能盲从。  相似文献   

15.
王立民 《法学》2020,(10):160-175
中国古代没有民法典。进入近代以后,随着清末法制改革的推进,《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应运而生。《大清民律草案》在法典结构、原则、制度与内容各方面都与《德国民法典》有诸多的一致或者相似,已把近代民法的体系、原则、制度与内容移植进来,是我国民法史上第一部按照近代民法编纂的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开启了中国与世界民法联系的大门。《中华民国民法》在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乃至中国近代法制建设中有其意义:一是促进了中国近代的"六法"体系建设,二是使中国真正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当代唯一的一部正式民法典,它在法典的体系、原则、制度与内容诸多方面都有超越之处,不愧为我国法制建设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21世纪民法典的代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使中国民法屹立于世界当代民法之林。  相似文献   

16.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大陆法系从罗马法以来,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法典观念。中国民法典编纂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还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清晰界定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民法典编纂对于体系的考虑,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民法典编纂对于总则编的内容安排应当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民法典编纂在思路上,应采取整体推进,一次性编纂完毕。  相似文献   

17.
李茂年 《现代法学》2002,24(5):83-90
民法典是民法形式理性的必然 ,它应当体现民法的价值理性。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要做到符合民法的价值理性 ,在体例上应采改良的“现实主义” ,即基本采用现实主义体例 ,但又要汲取理想主义的思想 ,强调人格权的保护 ,以理性的民法典充分体现民法的私权神圣、意思自治的灵魂 ,实现对人的终极关怀。  相似文献   

18.
韩松 《当代法学》2012,(4):84-91
关于我国民法典的总则结构究竟采用大总则还是小总则的争论涉及对德国民法潘德克顿体系的价值理解,对德国民法潘德克顿体系的价值理解应当全面,它不仅追求体系的严谨,也追求法条的简约和实用,不应忽视其简约、实用的价值;对总分结构安排的所谓提取公因式方法形成的法典体系的逻辑严谨只能作相对的理解。我国民法典总则的结构应当以德国潘德克顿法学的总则体系为模式,规定一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权利客体、法律行为、代理、消灭时效、期日、期间等内容。  相似文献   

19.
数字内容交易目前在全球数字化背景下蓬勃发展,其中,有关数字内容的瑕疵担保责任问题备受关注;立法上欧盟在新出台的《有关提供数字内容和服务的合同交易指令》中有三个条款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同时,德国也将此规定完全予以转化适用。基于现有欧盟背景下德国法有关数字内容瑕疵担保责任的比较分析,可知其不但能准确认定数字内容交易中的瑕疵形态与有效提供救济,而且有助于消费者保护。根据我国现有一般物之瑕疵担保规定并结合我国民法典编纂以及域外法经验,在解释论上,通过相关类案的比较分析,我国就此有借鉴适用的必要性;在立法论上,今后在我国《民法典》的解释与适用过程中,可先在《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中原则性地规定有关数字内容瑕疵担保责任,再另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单行法,从而有助于数字时代的我国消费者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20.
赵金龙  郑薇 《法学评论》2005,23(5):103-108
当代民法的特征主要体现于民法的部分调整内容独立化、民法对人身权益的重视、民法国际化趋势、民法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的变化以及民法渊源等诸方面,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无疑应体现这些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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