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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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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侵权诉讼中类似商品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件概况 原告(南京汽车行业某厂)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汽车改装业务.1986年2月28日原告获准注册245227号商标.商标构成为菱形外框,中间有英文字母N·T,两条盘龙图案及两处花纹图案组成,商标证书上记载"商标名称:金龙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半挂车1.被告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厦门金龙公司)成立于1988年,主要生产中高档旅游客车,2000年在全国客车行业销售额排名第一.厦门金龙公司在生产的客车尾部及产品广告标有"金龙客车"字样.  相似文献   

2.
朱冬 《法律科学》2013,(4):174-184
《商标法》将商标使用侵权限定于生产领域,并将销售商品行为作为单独的一类侵权行为,这种做法导致了学界关于销售商品行为究竟属于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的争议。应以商标禁止权为基础确定商标权专有权的范围,同时应以商标使用作为区分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的标准。因此,销售商品行为本应属于商标的使用行为,本质上应属于直接侵权。上述将销售商品行为排除于商标使用行为之外的做法,造成了商标侵权类型体系乃至商标权利体系的紊乱,进而导致了若干商标立法、司法和理论上的混乱状况。为此,应当还原销售商品行为的商标使用本性。  相似文献   

3.
冯克法 《法制与社会》2013,(16):243-246,248
混淆是商标侵权理论的基石,是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构成要件或者侵权判定的重要基础,但我国商标法并没有将混淆作为认定商标侵权的要件;司法解释虽然规定了混淆,但仅将混淆作为认定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的条件,与TRIPs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大相径庭。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应作为认定消费者混淆的必要条件,而不是认定侵权是的直接要件;消费者混淆才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唯一标准。  相似文献   

4.
范丹杰 《法制与社会》2010,(33):116-117
本文从商标的价值提出商标性使用的确切范畴,并通过对法条的理解以及侵权推理逻辑的内在分析,提出商标侵权应当以商标性使用和混淆以及联想判断为标准,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前提。同时认为,商标性使用的判断应该是对被控侵权标识和被控侵权商品是否建立——对应联系为目标,无需引入原商标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5.
区分某种标识的使用究竟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还是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作用。而正确区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与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离不开生活的逻辑。同样,对混淆或者商标近似、商品类似等概念的把握,也离不开生活的逻辑。在商标侵权的认定问题上,一旦背离生活的逻辑,就难以正确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6.
案件由来 1999年10月,北京美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厨公司)在销售其方便面的过程中,将标有"JING TANG"注册商标的500克装"精制绵白糖"作为赠品装于方便面箱中,搭赠销售.1999年11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对这批搭赠的绵白糖进行检查后,最终认定为假冒"JINGTANG"注册商标的商品,并对美厨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作为"JING TANG"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以下简称糖业烟酒公司)于1999年12月24日以商标侵权为由,将美厨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7.
尹西明 《河北法学》2006,24(3):38-42
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是商标淡化侵权理论的核心内容,学界应当敢于直面在此问题上存在的诸多观念性冲突.各国在确定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时,可以根据其立法背景在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另类使用"中做出相应的立法选择,但却不应将淡化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特定商标被淡化的可能性或者可能造成误认作为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 .我国商标淡化侵权立法完善的主要任务是对<商标法>第52条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 6条和第13条进行修改,同时还应增设商标淡化侵权的例外性条款.  相似文献   

8.
商标侵权表现形态日益复杂,而国内立法的滞后性导致商标司法侵权判定的不适应性,本文在不突破现有立法的前提下,吸取国外立法技术,尝试建立在混淆原则指导下,以商标相似和商品类似为核心的,综合考量其它相关因素进行商标侵权判定的具体司法审判形式。  相似文献   

9.
刘庭信 《知识产权》1998,8(1):33-34,27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实行,商标的作用愈来愈显著。作为商战利器的商标,为企业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商标的违法活动也有所增长。尤其商标侵权、假冒活动更为明显,查处侵权、假冒商标案件成为商标管理的重要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首先要做到定性准确。对商标侵权假冒的认定是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重要的前提。在此,谈一点对商标侵权假冒认定粗浅认识,与大家共同讨论研究,并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面对大量的搭便车、傍名牌等商标侵权案件,法院和工商行政部门在认定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时遇到了许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正确理解商标混淆理论,才能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等现象.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识别,其本质是要保护商标所承载的商誉,因此对商标进行保护的重要途径就是防止消费者对不同商品产生混淆.  相似文献   

11.
在现代社会的市场竞争中,商标已成为各企业经营者创立信誉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相互沟通的重要媒介。在此情况下,商标侵权纠纷不断出现,但法院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以及侵权者要承担何种责任,成为诸多法律实务工作者面临的共同课题。  相似文献   

12.
王乐 《法制与社会》2010,(35):108-109
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要求下,民事实体法依据行为人主观过错状态将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分为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倒置”规则的仅包含属于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的特殊侵权诉讼。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并未将商标侵权行为界定为特殊的侵权行为,但事实上商标侵权行为所采用的却是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类社会正在跨入信息社会的门槛。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700多万个网站,每个网站又由许多网页组成。这些网页所包含的内容向人们展示的是网络的“海量”信息。但对某一个具体的用户来说,信息的需求量却是有限的,所以需要技术的帮助来对相关的信息缩小“包围圈”,竞争也就由此而产生。  相似文献   

14.
商标性使用的制度价值在于划定商标法的调整范围以及商标权的权利边界.因此,在侵害商标权纠纷中,应将商标性使用作为侵权判断的前提,以确定被诉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调整,是否进入商标权的控制范围.这是区分商标性使用与标志使用的应然结果.商标性使用与描述性正当使用属于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描述性正当使用属于非商标性使用,但并非所有的非商标性使用行为都属于描述性正当使用.商标性使用的认定属于相对客观的过程,在具体认定时应当避免将其与混淆可能性的判断相混淆,也不应将商品是否在国内销售作为考虑因素.  相似文献   

15.
传统商标侵权认定理论主要包括混淆理论、淡化理论和联想理论,其最大贡献在于为商标混淆侵权行为和商标淡化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合理解释,但其局限在于对反向假冒侵权行为和商标处分侵权行为缺乏解释力.商标侵权认定理论的探索,应当与时俱进.吞噬理论和处分理论的创立,为反向假冒侵权行为和商标处分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理论依据.混淆理论、淡化理论、吞噬理论和处分理论各有针对,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科学的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理论体系,对于指导商标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商标侵权的本质在于侵权行为对商标识别功能及识别关系的破坏。“商标性使用”有效界定了商标权的效力范围,与混淆可能性共同构成商标侵权判定的要件。商标合理使用并非是对商标权的限制,其本质上属于一种“非商标性使用”。尽管商标权人的使用与侵权人的使用都涉及商标识别功能的保护,但因制度目的存在差异,二者在商标使用的认定上存在认定标准宽严及认定范围上的差异。基于“商标性使用”在商标侵权判断中的独立地位,对其认定应遵循“行为人标准”,即侵权行为的识别可能性标准,以区分于判断混淆可能性的消费者标准。对“商标性使用”在商标侵权判定中地位及认定的考察,有助于发现现有立法及法律适用上的空白与矛盾,为《商标法》的第五次修订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侵权现象也越来越多,在很大程度上对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产生了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探究商标间接侵权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主要从商标间接侵权的认定标准及责任形态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吕炳斌 《法学家》2020,(2):73-87,193
明确商标性使用的是与非,既是解决新型商标纠纷的实践需求,也牵涉商标法原理的基本构造。基于法定主义的立场,商标侵权构成中的使用应当是商标性使用,即来源识别意义上的商标使用。商标性使用是商标侵权构成中与混淆可能性并列的一个独立要件。从理论上而言,商标性使用对应于商标财产化的程度,即对来源指示功能所产生的财产利益的保护。商标性使用的判断标准应采用行为人主体标准,行为人使用行为的定性需要进行主客观的综合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并非不可知悉,在法律构造上需要进行的是主观判断的客观化努力。行为人主体标准在涉外定牌加工、关键词广告等边界案件中具有很强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19.
周家贵 《知识产权》2006,16(6):82-85
商标问卷调查已被英国和美国法院用于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但英国法院对商标问卷调查的效力经常持怀疑态度,其证据力比较有限,而美国法院则积极欢迎当事人提供商标问卷调查证据,其证据力甚至等同于专家证言。为了保证商标问卷调查的证据效力,英美法院均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问卷调查时应遵循的规则。我国可以借鉴英美法院的做法,确立商标问卷调查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证据地位和调查规则。  相似文献   

20.
电子商务活动的快速发展,给传统法律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传统商标保护制度的局限已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新情况,从而产生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或者制定新的法律规范的需要。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有关商标的侵权与保护关系。另外,一些国际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示范法让各国作为立法时的参考。本文对电子商务中的商标侵权做出论述,望能够对电子商标的保护做出一份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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