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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14):14
桂政发[2012]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2]13号)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通知如下: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个):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县、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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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16)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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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11)
桂政办发[2008]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08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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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3):33-34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 0 0 1— 2 0 1 0年 )》,国家将中西部地区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 5 92个县 (旗、自治县、市辖区 )确定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以下简称重点县 )。为推进重点县的扶贫开发工作 ,规范管理 ,加强监督 ,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重点县的确定重点县在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范围内确定。确定重点县的主要依据是 :贫困人口数量、农民收入水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以及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适当兼顾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等综合指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