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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
<正>焦政[20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再次取消、调整和下放48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其中取消57项、调整377项、下放50项,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6项,现一并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放、管结合,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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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9)
<正>(2014年9月4日)沪府发〔2014〕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4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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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7)
<正>(2015年3月17日)沪府发〔201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3项.其中,取消31项,调整52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2项属于涉密事项,按照规定另行通知.现将上述取消和调整的81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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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3)
<正>(2015年6月17日)沪府发〔2015〕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13项.其中,取消28项,调整85项.在调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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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2)
<正>渝府发[2017]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或条目替代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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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1)
<正>(2014年5月5日)沪府发〔2014〕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等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并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在此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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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2)
<正>宛政〔20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一改双优"活动,进一步简政放权,更好地服务我市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一、经严格审核论证,保留39个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22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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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9):78-79
财法[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取消我部"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事项,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决定将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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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3)
<正>(2015年11月10日)沪府发〔2015〕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83项.其中,取消48项,调整35项.在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中,有1项属于涉密事项,按照规定另行通知.现将上述取消和调整的8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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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20)
正(2018年9月7日)沪府发[2018]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文件精神,本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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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0)
正(2018年4月23日)沪府发[2018]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等的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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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5)
正(2016年2月2日)沪府发〔2016〕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14项.其中,取消8项,调整6项.在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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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3)
<正>渝府发[2017]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4号)精神,进一步转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