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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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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权是综合性的新型权利,其主体包括自然人、社会组织和国家,它以生态系统为客体,以生态利益为目标,受生态规律制约,具有公共性;从内涵、外延、客体、法益、反映规律等多方面比较,生态权较环境权更能合理地反映人对生态系统之权利和相应义务;所以,《环境保护法》应当转型为《生态法》,并以生态权为核心构建新的法律体系,《生态法》以外的生态法律也应以生态权为指导进行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栾志红 《理论前沿》2007,(11):44-45
农村环境法律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为农业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农村污染防治立法缺位或规定不完善,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并据此统领环境单行法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3.
关于《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的修改问题,学界可谓是见仁见智。可将学者们代表性修改观点归纳为“三元协调微修改说”、“三元协调中修改说”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基本说”等三种。这三种代表性修改观在认识上自有合理之处,但也有其不足,因此不足单独可取。事实上,可以从立法方法论、立法理念、立法表达等三个方面入手去思考和解决《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修改问题。基于这样的思考,可将《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每款(第一条)修改为:为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止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浪费,保护并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体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保障生态平衡与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4.
在总结了生态法所追求的正义、秩序和效率三个层面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现行生态法的立法应增加一些体现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原则、权利义务和制度。  相似文献   

5.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秉持有限修改原则,虽然在强化政府责任、统一监测制度、扩大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参与、落实企业责任等方面取得一定进步,却未涉及环境保护法定位、环境优先原则以及排污许可证制度等重大问题。《环境保护法》应定位为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确立环境优先原则,规定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6.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已远远滞后于我国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现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文章就该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方面提出中肯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在解决涉及环境权益之争的环境纠纷中效果不佳,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管理行政机关在处理环境纠纷方面拥有丰富的资源优势,但在现有法律体制下,特别是《环境保护法》第41条与其执法解释的矛盾,使环境行政机关难以充分发挥其在纠纷解决方面的作用。本文认为,参考国外立法例,修改《环境保护法》第41条,明确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拥有环境纠纷行政裁决权,确保纠纷及时解决。  相似文献   

8.
本文分析了加入WTO给中国环保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总结了WTO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与实践及相关的国际条约,比较评价中国《环境保护法》,最后提出完善该法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生态补偿制度,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制度步入法制化进程。我国生态补偿制度法制化方面存在不足,如生态补偿的专门立法缺乏以及现有的生态补偿的立法规定缺乏系可操作性,探讨新《环境保护法》中有关生态补偿制度规定的立法,进而提出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法制化进程的建议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做出了新的限制性规定。该规定虽然可以防止滥诉行为的发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在此背景下,可以尝试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非规范性的限制,通过完善传统的私益诉讼等其他救济方式,间接限制公益诉讼的适用。这样不仅不会影响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而且有利于完善其他的维权方式,进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对限期治理制度的修订有很大的进步,但草案对于限期治理的适用条件、限期治理决定权主体以及限期治理基本要求等内容的有意回避,使这种修改没有改变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混乱之局面。因此,有必要在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规定限期治理的适用条件,明确环保部门拥有限期治理决定权,对限期治理期限、要求和配套措施加以确定。同时,为确保修订后《环境保护法》中的规范能够适用到各类环境污染防治之中,立法上要特别确立修订内容的特别效力。  相似文献   

12.
从环境行政功能审视,《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的立法技术趋于成熟,在诸多方面体现了对传统环境行政功能的更新和突破,如依托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入社会第三方主体参与,立法趋向精致化、合理化等。而从微观运行方面考察,行政权力在精细化基础上仍面临赋权大于限权、惩处措施不合比例原则等隐患。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引入可替代处罚方案,是环境行政适应现代环境治理要求、体现多元共治与价值共生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3.
《环境保护法》在大陆环境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修订是推进大陆环境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立法举措。借助于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环境基本法的比较视角,通过分析与借鉴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的立法及其实践经验,以及在大陆与台湾地区不同的立法语境中,区分环境管制立法与环境政策立法的不同意义,提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应当实现立法理念与模式从环境管制立法向环境政策立法的转变,使环境基本政策内嵌于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之中,为大陆的环境法制建设提供政策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4.
现代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侵害环境公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维护社会公益的重要途径,而在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中却没有确立这一制度,很多环境损害问题无法得到法律救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呼声越来越高,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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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公众的广泛关注与呼吁之下,规定了PM2.5标准。与此同时,我国正在讨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拟定修改重点内容中也涉及环境标准制度的完善。那么,讨论PM2.5标准的出台与《环境保护法》的完善就具有现实意义。PM2.5标准示《环境保护法》在价值取向上要通过环境基准的制定以实现保障人体健康的立法目的,借鉴欧美防控PM2.5的经验,我国应系统构建环境区域协调制度,PM2.5也提供了新型的专门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类型的确立根据。  相似文献   

17.
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资产流失呈快速递增态势。尤其在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中,以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为表现形式的国有资产的流失触目惊心,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新时期国有资产监管应当注意的重要问题。应当以国有企业为中心,以知识产权的确认、评估、作价为途径,围绕着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的监管保护体制,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8.
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以磷化工和有色金属为主的矿业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大支柱产业之一。云南的矿产资源矿种多、储量大,资源分布广、又相对集中,共伴生矿多、综合利用价值高,矿产资源结构配套程度较高、有利于资源开发的相互促进。近年来,全省规模矿业企业年均实现产值500亿元以上,约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全省矿业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达百万之众,占全省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一半。如何加强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加大采、选、  相似文献   

19.
随着环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一些环境服务机构成了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帮凶,环境服务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的责任急需规范。《环境保护法》第65条为环境服务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承担何种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导致法律适用困难。环境服务类型多样,服务内容和性质有别,应区分环境服务类型,确定不同的侵权责任规则。  相似文献   

20.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衍生问题困扰人类已久,人们对这一问题已有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而环保法律规范在贯彻落实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通过对我国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非法狩猎罪的刑事判决进行实证分析,可知环境保护的阻力来源之一仍在经济层面。唯有充分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公平合理分配,消灭贫困,严格公平公正执法司法,保护公民环境权并有效救济,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伟大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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