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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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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上期) 三、诉讼中公证证明的异议及解决程序 公证证明具有证明案件争议事实的作用。基于利害关系.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能对公证证明持有异议。 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规定。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法院不能将公证证明的相关事项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笔者认为.“推翻公证证明”至少有三个层面的含义:其一.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与案件事实本身并不符合.是不真实的.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了这一点,  相似文献   

2.
《中国公证》2013,(6):55-55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省锦州市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公证行业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作用,锦州市公证行业从全面加强“五个规范”建设入手.努力为和谐平安世园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3.
林钿 《法制与社会》2014,(11):260-262
公证员起源于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代书职业,代书人通过代为拟写法律类文书并签字以对法律行为进行证明,增强双方对该法律行为的认可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公证员在证明过程中担任着判断和定论的角色,以公证权力担保法律行为的形式或内容的真实性,是公证制度的核心因素。我国的公证制度经历了不同的阶段,自《公证法》颁布以来,公证制度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的认可,但公证员的法律地位仍然没有得到明确的定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证制度作用的发挥。文章立足于近年来我国对公证制度的改革,分析当前国情下公证员的法律地位,并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对公证员的应然法律地位进行探究,以推动公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该条文规范了公证证明对象的范围.在我们日常的公证工作中.时常需要对公证证明对象的原因性进行审查.我们常常会发现一些公证证明对象的原因性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难以对这些原因性进行一个合法性的判断,也正因如此.我们会对一些难以把握的公证申请予以拒绝.  相似文献   

5.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涉外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对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及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件或事实向国外出具的公证文书.用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有关事实情况。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相似文献   

6.
公证的本来面目是“证明”吗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直以来,公证被定义为一个证明活动.公证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也被简略地理解为证明。原《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明确了公证的证明属性;现行《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相似文献   

7.
法律明确规定公证证明真实合法,但有这样一种观点.即公证确认的权利能保证实现,公证要确认“可行性”。“保证实现”的观点认为,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进行公证.确认了当事人的权利,出具了公证书,该权利就能保证实现。比如合同公证,确认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应得的利益就可保证实现,否则,公证机构应承担法律责任。“可行陛”的观点认为,公证不仅要确认公证事项真实、合法,而且要确认可行.即公证要证明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对公证的这种认识,我们在一些教科书上及公证宣传媒介上即可见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律师与公证制度教程》对公证的表述是:“公证,是……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公证的目的是确认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何治力 《中国公证》2013,(10):30-31
谈到公证法律服务的创新之路.先提一个文件.司法部1994年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公司法)为企业向公司制改造提供公证服务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公证机构“通过法律咨询、代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书、帮助策划、提供法律顾问、现场监督、代理等,尽早介入公司设立活动,拓展公证服务的深度、广度”;同时鼓励公证机构“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变坐等办证为主动服务,综合运用证明、现场监督、咨询、顾问等职能,为建立规范化的公司制度提供全方位、系列化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  相似文献   

9.
王京 《中国公证》2011,(12):18-21
公证证明是公证员依据法定程序.根据自身经验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通过法律判断作出来的证明活动,一切证明材料的收集和是否采用需要有公证员的主观认知、审查判断和确认。只有经公证员判断“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才可以出具公证书。在“真实、合法”的判断中,真实性的判断是基础性的.但这一判断结果是否能够达到绝对的客观真实,在实践中不能一概而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公证机构所面对的“真实性”风险也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0.
阎建明 《中国公证》2010,(12):39-41
一、什么是公证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可以简单理解为.要表明或判断某一事物的真伪必须借助于某一特定的载体。我国公证法律规范将可以用来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依据统称之为证明材料,而没有直接称之证据。  相似文献   

11.
《中国公证》2007,(4):59-60
2007年2月7日 新华网海南频道 本网讯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作为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与社会生活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成为人们维权的有效途径之一。海南省琼崖公证处12名公证员去年办理了1.8万多宗公证业务,其中不乏非传统“另类”业务。  相似文献   

12.
范晋玲 《中国公证》2009,(12):50-51
真实合法原则是公证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诚信在公证中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时真假难辨.仅仅利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审核相关情况是否属实.这就需要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从而核查申请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的真伪。为确保公证质量,除要求公证员具备相当的业务水平和办证能力外.  相似文献   

13.
孙玉梅 《中国公证》2008,(11):27-28
由于受传统认识观念的束缚和影响,一般认为保全证据过程中,公证的功能不过就是证明而已。笔者认为,这种狭隘的认识和狭义的功能定位.在很大层面上忽视了公证在保全证据过程中多种功能的客观存在,并在实践中或多或少影响了被保全证据的效力质量。本文试就保全证据公证中四种常见的公证功能及在实践中的法律意义与同仁们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基于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管理理念.现代公证制度主要分为大陆法系模式和英美法系模式。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文化传统与大陆法系国家更为接近.在公证制度方面也有着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的显著特征,如公权特征明显、证明要求较高、文书效力较强等。这些特征决定了公证执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因此.在实践中加强执业风险的管理是公证执业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5.
一、从公证角度看公证书的要素的界定(一)公证与公证书的关系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是一种动态的行为过程.包括公证员对当事人申办事项的审查核实过程和公证员适当运用法律法规得出公证结论的过程。这一行为过程是抽象的、动态的.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形式加以固定才能表达出来并示之于第三人.发挥公证的证明效力,  相似文献   

16.
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公证时,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让公证员防不胜防,成为附着于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中的“隐形毒瘤”。“隐形毒瘤”的存在和入侵影响了正常的公证秩序.增加了公证员审查公证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的难度,使公证质量受到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17.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当事人申请公证,希望借助公证行为满足自身的目的和需求.其得到满足的程度决定了当事人对公证处的选择。根据《公证法》的立法精神。“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要争取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证机构,形成一个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的公证执业环境”,那么处于“适度竞争”下的公证机构又该如何应对当事人的需求和选择?  相似文献   

18.
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在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方面发挥着其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本文着重阐述公证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公证是一项重要的信用制度公证之所以作为一项信用制度,从本身所具有的内在机制及外在社会对其评价上得以肯定。一是从公证在法律上的地位看,公证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中介机构。公证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项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公证的…  相似文献   

19.
德国公证的证明方法分认证和公证两大类.公证中这种证明方法的划分已经存在多年,并为不少国家所采用.通常证明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般都属于认证类证明,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一般都属于公证类的证明.这种证明方法的划分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20.
委托公证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京杰 《中国公证》2007,(11):33-35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的常态业务之一,包括单方法律行为的委托公证即委托书公证和双方法律行为的委托公证即委托合同公证,其中以第一种最为常见,本文所探讨的委托公证也仅限于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单方授权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委托书公证的单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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