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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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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政部、财政部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民[1986]优6号《关于调整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民[1986]优6号通知)*下达后,有些部门和地区询问事业单位人员能否比照执行。经与民政部、劳动人事部研究决定:一、各部门、各地区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一律比照民政部、财政部民[1986]优6号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2.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提高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新的抚恤标准,从今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凡在今年四月一日以后牺牲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的,其一次抚恤金均按新的标准发给;已经按原标准发了一次抚恤金的,按新的抚恤标准补发其少发的部分。提高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需要增加的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  相似文献   

3.
藏政办发[2008]59号(二○○八年五月十五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牺牲病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二年一月起,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零点五元调整为一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三、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  相似文献   

5.
藏政办发[2008]57号(二○○八年五月十五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丧葬补助  相似文献   

6.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89号1997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现将《1997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7.
藏政办发[2008]58号(二○○八年五月十五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  相似文献   

8.
<正>民发[2017]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1月1日起,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  相似文献   

10.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其中,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相似文献   

11.
劳社部发[200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厅(局):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  相似文献   

12.
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人〔1997〕61号(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  相似文献   

13.
各市、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全省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部门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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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试行。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适当调整设市标准,对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总结设市工作的经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搞好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中小城市。已经设市和拟设市的地方,都要十分重视农村工作,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以使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新的设市标准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相似文献   

16.
《湖北政报》2009,(1):5-7
<正>鄂民政发[2008]69号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现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8]15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8]155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提高残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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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人事部、财政部拟定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人事部、财  相似文献   

20.
《湖北政报》2009,(14):24-24
<正>鄂人[2009]7号各市、州、县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物价的不断上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的生活水平相对下降。为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的生活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需要,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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