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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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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罗马法地役权制度的考察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马法中的地役权制度成熟而完备,其建立与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渐进的历史进程,是与罗马社会制度的演变与发展相伴而行的,是人役权、现代用益物权体系的基础和渊源,对其进行考察与分析,有利于增进对现代不动产物权的认识和理解。  相似文献   

2.
一、地役权制度的历史和内容 (一)地役权的历史考察 地役权制度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地役权为役权之一种。而役权是为特定土地或人的便利和收益而利用他人之物的权利,[1]包括人役权和地役权。人役权指为特定人的便利或利益,利用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的物权;地役权指为特定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例如为人或车辆的通过而设定的通行权,通过供役地而引水的引水权,自供役地取水的取水权等。  相似文献   

3.
地役权是最古老的物权制度,其产生甚至要早于所有权.我国物权法应建立不动产役权制度,使其涵盖海域役权,克服地役权制度的不足,并创设新型的不动产役权;供役不动产人应包括不动产的一切物权利用人,需役不动产主体则不宜作任何限制,我国应建立土地使用权人自己役权制度;不动产役权内容的约定性、类型化的困难性决定了不动产役权登记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现代民法重视物的利用趋势相契合,应重新构建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及占有制度在内的我国农用地他物权体系.用益物权中应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担保物权中应包括地押权和让与担保,占有制度中应确认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的时效取得.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治迈向新的台阶,也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渐进和完善.该制度源于古罗马时期,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弱者利益.把居住权写入《民法典》体现了我国法治领域兼容并蓄的思想.作为一种新型用益物权,改变了历史中只存在地役权没有人役权的局面.然而,法律条文规定的还比较简陋,有许多问题还需要探讨.例如,居住权的...  相似文献   

6.
地役权(servitutes praediorum,easement)是指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其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设立负担,以提高自己土地的利用价值。地役权制度源于罗马法。在古罗马,役权是他物权的最古老的形态,而役权的原始形态便是地役权。在共和国晚期还出现了人役权,查士丁尼帝将二者合二为一,称为役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至今尚未正式确定地役权。关于地役权是否单独设立理论上存在争议。今年7月10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布的物权法草案中(以下简称草案)采取了单独设立地役权的意见,对地役权作了专门规定。本文试图从地役权的概念入手,通过分析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阐明我国物权法中独立设立地役权的必要性。一、地役权的概念及我国立法现状一般认为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以他人土地承受一定负担,提高自己土地利用价值的他物权。地役权是人类社会最初的物权形式,起源于古罗马,它相继被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所继受。罗马法中“役权”的概念是指为一定目的,…  相似文献   

8.
役权与城市规划在产权配置功能及不动产利用与限制方式上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且可以自身独特的制度优势补充、调和城市规划。为应对城市社会之发展,尚需进一步厘清我国现行役权制度中存在的障碍,调整役权的权利层次和结构,丰富役权的类型,将我国现行地役权制度革新为不动产役权制度,并增加自己不动产役权类型,同时对公共地役权进行单独立法。  相似文献   

9.
地役权是一种起源于古罗马的法律制度的用益物权制度,它与所有权制度是相伴相生的.它的特点是内容不特定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确立了地役权制度,这是我国用益物权制度一次重大突破.相信随着它的日渐完善,地役权制度将在我国的不动产利用方面发挥出卓越的功效.  相似文献   

10.
论不动产利用的二元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的利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设定用益物权,二是设定债权利用权。这两种方式尽管有相似之处,但仍有本质的区别。由于用益物权与债权利用权具有不同的利益、成本和风险,因此,对不动产利用而言,究竟应采取何种形式,对于当事人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中,不动产物权制度是其重要内容之一,而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则是不动产物权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将具有法学史涵的“地役权”改称为“邻地利用权”的科学依据值得商榷。在立法中,应当关注对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立法体系设计。根据制度的价值判断和业已存在的制度设计,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并存模式比较适合我国国情。而现行立法中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和类型划分需要我们进行重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明确规定了海域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地位,同时还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养殖权和捕捞权等同属用益物权,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但由于海域使用权与这些权利在客体上存在一定范围的重合,加之审批部门的不同以及相应法律、法规的不统一,使海域使用权与相关权利之间产生冲突,对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不利于物权人权利的保护。解决这些权利间冲突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在现行制度框架内采取一些具体的规则,适时建立统一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进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3.
狩猎权许可的每次拍卖都会引起我国社会的广泛讨论,而我国学界对于狩猎权的概念和性质还未形成统一观点,因此对于狩猎权的研究具有实践意义.狩猎权的类型具有复杂性,其中生存性狩猎、娱乐性狩猎是需要研究的重点.狩猎权与用益物权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同时也有明显的公法属性,因此其性质应为公法上的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试图从技术的角度阐述罗马法中所有权概念的产生。罗马私有化以后,家庭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家父享有最高统治权,家父利用其统治权来涵盖对财产的支配。但随着家庭主权地位的丧失,作为政治主权观念的家父权再也不能解释对财产的所有了。而人役权、地役权概念的产生,使罗马人获得了人对物利用模式的权利原型。于是,在借鉴人役权、地役权权利模型的基础上,产生了人对物所有的所有权概念。  相似文献   

15.
论地役权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役权是物权法定原则下,最具灵活性与变动性的他物权。当事人双方通过订立地役权合同,规定了地役权主要内容。其中地役权的范围关乎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限度。然经济的发展、需求的提高,地役权范围必随之变动。地役权人是否可依照变化后的地役权范围来行使权利,关系到供役地的利益,亦关系到地役权的存续。在"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下,如何在物权法定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之间进行协调,是讨论地役权范围变化的核心环节。  相似文献   

16.
论自然资源使用权物权属性的三分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物权理论,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的物权属性以特许物权或准物权的单一设置列入他物权。根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权利的性质、功能以及客体的复杂性、复合性特点,其物权属性不是单一制的,应该以三分法:典型用益物权、典型自物权、准用益物权。在突破传统理论的障碍以后,认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物权属性的三分制,是有效配置资源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我国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对采矿权的立法定义存在权利主体概念界定过于抽象化,公权力与私权利、 行为权与财产权相混淆,行政程序与民事程序相重合,易导致权力寻租等问题.学术界对采矿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诸多争议,而根据我国 《物权法》 的规定,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对采矿权法律性质的再认识也应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明确其物权性和特殊性,并扩充用益物权的客体范围和权能内容.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体现了对原有法律体系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增加了居住权、土地经营权,体现了《民法典》对传统用益物权理论的巨大的创新;对居住权制度构建的谨慎,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回避,以及对动产用益物权的保留,体现了《民法典》用益物权体系存在一定局限,仍有很大需要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9.
关于在我国民法中区分相邻权与地役权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相邻权与地役权两种物权形式均创设于罗马法。现代各国民法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如法、德、日等国民法都继承了罗马法中相邻权与地役权的观念,在民法中分别加以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中仅确认了相邻权(相邻关系)①而没有明确规定地役权这种物权形式。笔者认为这是我国民法中的缺憾,有必要改变相邻权与地役权不分的现行做法,对相邻权与地役权分别做出规定。1.在传统民法理论中,相邻权与地役权是两个不同的物权概念。相邻权,是指相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方便自己不动产的使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利用他人所有或…  相似文献   

20.
宅基地使用权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并长期保有的权利。国内对宅基地使用权性质的认识有着不同学说,但要结合我国土地政策和现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之现实进行认识。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准所有权,是物权效力十分强大的他物权,其类似于自物权。尽管《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但是我国立法文本中的用益物权与大陆法系立法上的用益物权存在本质的差异。公共利益对土地及相关权利结构的设计不具有决定性,不能否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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