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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以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经过27年反复斟酌的《精神卫生法》终于出台,填补了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的空白,也将人权保障写入法律。精神障碍患者以自愿住院为原则,强制住院为补充,减少了“被精神病”的发生,但是对于强制住院的异议机制规定甚少且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在借鉴国外精神障碍强制住院异议制度的基础上,从提出异议的主体、异议机构以及异议程序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对强制住院异议机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医疗是涉及到人权、社会安全等诸多方面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应被医疗而未被医疗,不应医疗却被医疗"的混乱局面,不仅侵犯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健康公民的权利也形成了严重威胁。历经27年后出台的《精神卫生法》亮点颇多,但这部千呼万唤的法律也存在着一些立法缺陷,例如非自愿医疗的程序规范力度不够、精神障碍患者与监护人利益冲突悬而未决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比较分析,为妥善解决我国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王岳 《海峡法学》2012,14(2):25-34
通过介绍美国自殖民地时期至今精神病治疗的发展历史,归纳了大部分通过立法而特别保障的精神疾患之各项"权利",进而结合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提出《草案》关于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权利的修改建议。这包括建立入院权利告知制度,并应补充或细化精神障碍患者通信和探视的权利、知情同意的权利、劳动及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治疗中受最少限制的权利、拒绝治疗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参与选举的权利、隐私权和定期得到审查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侦查程序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侦查程序的提前介入没有立法上的保障,法院无权对侦查机关的行为进行审查和控制,犯罪嫌疑人无权与侦查机关进行平等的对话和抗争。因此,有必要从基本理念和基本结构上对我国侦查程序进行深入的反思和重构。限制侦查机关的权力,保护被追诉方的权利,赋予法院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相似文献   

5.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讼程序,由于立法简略,实践中各地法院操作混乱,亟需从解释论上予以回应。在解释论上,该程序应以形式审查为原则。同时,在审查中应当保障担保人、债务人的陈述权。经该程序作出的许可拍卖、变卖裁定在性质上为"对物之执行名义",法院只能对该裁定指向的特定担保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在非讼审查过程中,如就担保物权的有效成立、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等实体问题出现争议时,由争议主体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5,(4):44-4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讼程序。非讼程序的审查标准以形式审查原则为基础,仅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非讼许可裁定的立法例借鉴了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具备了"物的执行名义"。同时,基于非讼程序缺乏对实体争议的审查,也应当给予债务人、担保人相应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7.
张自合 《法学家》2013,(1):148-158,180
《物权法》规定了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拍卖和变卖抵押财产,但是如何申请、具体适用何种程序申请未予明确,使实体上的权利无法获得司法程序的保障。域外立法关于担保权实现的程序主要有诉讼裁判、申请拍卖和非讼裁判三种模式。现阶段我国采用非讼裁判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程序正当和高效的要求,也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同时,根据我国强制执行程序的现状,应当在裁定程序中强化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8.
各国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功能是对非自愿住院与治疗进行规制,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完全废除非自愿收治制度。本文梳理了国际人权法如何处理精神障碍者权利,并分析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对非自愿收治问题的具体要求。本文也讨论了对全面禁止非自愿收治立场的批判,以及众多学者对此争议进行调和的努力,并指出发展非强制性精神卫生服务、减少非自愿收治的使用是激烈分歧中的共识,并以此增进对相关国际讨论的理解,为我国《精神卫生法》的研究与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论患者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玲  武小欣 《河北法学》2005,23(10):145-148
我国现有关于患者知情权保障的法律制度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应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注重科技发展对立法的影响,逐步完善患者知情权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袁梦 《法制与社会》2010,(9):266-266
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不应成为其具备证人资格的障碍。现代各国证据法普遍赋予了儿童证人主体地位,同时也设置了相应的审查程序使符合作证条件的儿童进入诉讼程序,我国在司法和立法程序上也应跟进,以保障其适格性及证人权利。  相似文献   

11.
朱梅 《法制与社会》2010,(35):46-47
本文指出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也缺乏严格的法律程序保障,导致正常人被错当成精神病人被强制收治;应建立和完善强制收治体制,规范强制治疗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12.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增设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对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的无羁押必要性建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意见。要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从立法的基本立场以及基本的价值追求出发做好司法解释,对诸如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启动、审查的主体、审查的间隔时间、审查的标准、必要性证明责任、审查的模式、审查的期限以及权利救济等问题,作出符合立法宗旨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3.
《精神卫生法》对于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社会安全防卫作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其不仅能为精神病患者和监护人提供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救济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同时能够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众人身安全.在对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制度设计及作用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正确辨析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实施主体以及管理模式、并对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实施主体、要求、委托主体等有关内容进行阐述,以期为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4.
非自愿移民是中国移民问题中的最主要形式和突出问题。非自愿移民权利的保障与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相关。应当从行政法的角度加强对非自愿移民权利的行政程序保障,特别是从健全移民过程中的听证程序出发,针对移民过程中当事人数量众多的情况,建立听证代表人制度,以保障移民当事人参与权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5.
超期羁押、高羁押率属于我国司法体制的顽疾之一.虽然其具有方便侦控进行及保障社会安全等实用主义方面的价值,然而却属于对公民基本权损害最为严重的措施.因此,这也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确立的最主要立法目的.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而言,其具有相对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法治进步之体现.但是,其在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理由/标准等方面存在设计技术方面的缺失,因此需要在现有的体制限度内进行修正或者调适.这可以通过确定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增强程序的对抗性及公开性,保证被羁押人上诉/申诉救济权利等方面,从而在一定限度内实现被羁押人基本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于平 《行政与法》2010,(10):112-115
羁押是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之前剥夺人身自由最严重的措施,关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且与无罪推定原则存在高度紧张关系。因此,世界各国和地区大都对羁押采取严格的程序控制。羁押审查方式是羁押审查程序的基本构成要素。域外一般都采取听审或者讯问的方式进行羁押审查。我国的羁押审查采取何种形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嫌疑人,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但缺少诉讼化的程序保障,实践中难以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羁押决定的程序公正。因此,应当借鉴域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立法上明确我国的羁押审查应采取不公开的听审方式,并建立审查机关、申请机关和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三方参与的羁押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7.
为了防止错杀、慎用死刑而实施的死刑二审开庭审理制度并没有涉及一审后被告人不上诉及检察机关未抗诉的情况,易造成对被告人权利保障不力。应建立省级检察机关和辩护人介入死刑复核制度及相关程序,并在立法上确立强制上诉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程序形成权——以民事诉讼权利的类型化为基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桂明  李仕春 《法律科学》2006,24(6):127-136
以诉讼权利与审判权力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将诉讼权利分为程序请求权和程序形成权两种类型。程序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共同的诉讼形为,无需经过法院审查,或者只需法院作形式审查,就能发生诉讼法律状态或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为诉讼权利。培植程序形成权的观念,注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地位,对于我国当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为解决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缺席时的权利救济和程序保障问题,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决制度模式。而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的立法理念不够明确,具体操作中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司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应建立一种以一方辩论主义为主体,缺席判决主义为补充的缺席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20.
论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以当事人的主体地位 ,并赋予其更加广泛的诉讼权利 ,但在其权利保障方面 ,立法上仍有缺陷 ,故为确保被害人充分参诉 ,立法应赋予被害人上诉权 ,并应完善被害人的诉讼代理制度及建立对被害人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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