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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兰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73-74
本文从完善赔偿立法的本愿出发,将赔偿法在检察实践中遇到的诸如检察监督权在赔偿法中的地位、检察机关受理赔偿案件的程序、办理赔偿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标准、存疑案件的赔偿原则、应纳入赔偿法即应增加的赔偿范围、确认的进一步规范以及赔偿决定执行难等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旨在期待一部完善的赔偿法律的诞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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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赔偿案件确认标准、确认程序和审理期限及赔偿法应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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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杰 《新疆人大(汉文)》1996,(5)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制定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类型有三种,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其中刑事赔偿和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合称为司法赔偿。为了更好的区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异同,笔者以比较的方式谈几点认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统属《国家赔偿法》的主要内容,虽有立法目的、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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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爱民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5,(4)
《国家赔偿法》实施后,江苏省公安机关陆续发生了一些行政和刑事赔偿案件,部分案件已经理赔结案。在有关赔偿法的司法解释及具体操作程序出台之前,公安机关办理赔偿案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边实践、边探索、边熟悉、边总结的过程。既有成功的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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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国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8,(1)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依法确认违法,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国家赔偿程序中的确认具有的特点是:确认主体的法定性,确认对象的特定性,确认内容是行为机关的职权行为是否违法,确认应遵循法定程序,确认的提起可以主动确认或申请确认.将确认程序列为申请赔偿的前置程序符合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精神和实际需要.目前我国只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审判等确认途径有法律明确规定,而控告、申诉等确认途径则缺乏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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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判决执行难问题已成为司法的一大症结,理论界和各级司法部门予以了高度的关注。民事诉讼执行难的原因,从司法层面上分析主要是审判过程中忽视了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瑕疵和违法的执行异议造成。从当事人层面上分析主要是不申请执行、债务人逃避债务和被执行人死亡等原因。解决民事诉讼判决执行难问题,要建立诉讼执行保障基金制度,确立自然人破产的法律制度,建立国家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法。 相似文献
12.
晏少鹤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5):53-55
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强制执行关系到政府对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和百姓切身利益的维护。针对拆违过程中行政强制执行存在的问题,本文指出应从法律上明确强制执行机关及其权限,确立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建立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制度,规定法律责任与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3.
马臣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1-7
随着我国法治理念和法治事业的深入推进,尤其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监狱行刑领域的法治问题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和国家治理创新议程。依法治国在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已经凸显,其对于监狱活动的影响也日益加深。"行刑法治"既是对于行刑活动规范化要求和法治化构建的重要概括,也是我国现代监狱实践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前提。因此,我们有必要立足于监狱行刑的基本理论,着重从学理层面探讨行刑法治的基本内涵、具体内容和重大意义,为监狱领域贯彻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寻求理论支撑和价值引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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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国家的各项法律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如何全面履行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关系到检察机关存在的必要,关系到我国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但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就要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的法律体系和保障机制,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5.
吴梦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4)
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变通方式,并未改变刑罚的种类和内容,对该类罪犯适用假释是对暂予监外执行性质的肯定,也是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同时也可提高司法效率以及假释的适用率。有效地判断该类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是其适用假释的基础,实践中的立法和案例则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适用假释的法律化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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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层执法中的相机选择:从策略赋权到话语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基层执法领域,纵向与横向部门之间的推诿、执法队伍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冲突,都是相关主体对于行政执法权采取相机选择策略的结果。既有研究局限于末端执法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将执法机构的权力配置视为"默认设置"项,忽视了初始权力配置对于执法策略选择的影响。行政执法权的选择性执行包括垂直互动关系中执法权的选择性下放,水平互动关系中执法主体间的选择性协同,以及政社互动关系中执法队伍与相对人对合法性话语的选择性利用。在垂直互动维度上,乡镇政府的赋权诉求与县级执法部门的控权惯性共同塑造出权能有限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从而为基层执法权的运行设置了初始条件。在水平互动维度中,受制于条块结构约束和政府科层制特性,不同执法队伍之间缺乏具有约束力的协作机制,促使横向执法协作流于形式。在政社互动方面,党政体制所依赖的两套合法性话语,即伦理化的"人民政治话语"与理性化的"法制话语"之间的张力,塑造了乡镇执法权的名实分离取向,是文明执法诉求与暴力抗法实践两张皮现象的结构化动因。对于基层执法领域相机选择的三维互动分析,突出强调了初始权力配置与党政体制合法性话语对执法行为的重要影响,可以拓展和深化现有的基层执法行为研究。 相似文献
17.
法律解释的溯及力是指新的法律解释颁布后对其颁布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法律解释具有客观性,是对法律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的细化,是对法律规范本身含义所作的说明,在解释过程不能创建新的法律规范。法律解释的效力应以溯及既往为原则,以不溯及既往为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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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保障人权已明确写入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之中,但要在刑事法治领域真正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则必须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罚的执行三个环节融入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常识、常情、常理,在刑事立法时将常识、常情、常理抽象到各刑事法条款中,在刑事司法时将常识、常情、常理还原到具体的案件中,在刑罚的执行环节将常识、常情、常理融入到各种行刑中,从而在刑事法治领域彻底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9.
钱继磊许艳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5-10
我国目前更适宜好好研究恢复性行刑问题,并在恢复性行刑的制度实践方面进行不断探索,推进我国刑罚、法治的进步,以及社会文明的提高。文章主要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介绍了恢复性行刑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并找出其理论依据,由此得出恢复性行刑产生的深刻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我国的经济状况、社会舆论以及制度因素的分析得出恢复性行刑在我国实施的困境,针对这一困境,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试图找出恢复性行刑自我国能够实施的可能性新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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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执行难、执行乱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尽管造成执行难、执行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是其中重要的原因。我国制定单独的民事执行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在逐步完善法制的同时,还应该对我国的执行机构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执行不力的现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