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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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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继续履行"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及国际商事公约中对继续履行(强制履行、实际履行)的规定的分析入 手,探讨了继续履行在违约救济中的积极和消极意义。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我国各项相关法 律、法律解释中对继续履行问题的规定的理论上和实际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并对之作出了批判性 的评价,同时对我国有关继续履行制度的立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对违约金的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违约金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我国合同法未给违约金下明确的立法定义,但据第114条,可以说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作为一种债权担保方式,是担保主债务履行的从契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在请求履行原债务或支付违约金之间择一为之。如果当事人为担保债务按期履行而约定违约金的,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原债务并同时支付违约金。这一制度为大陆法系国家所继受。 严格说来,英美法中并不存在与大陆法“违约金”完全对应的概念,平常所说的…  相似文献   

3.
关于实际履行原则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有的论著认为,实际履行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例如黄欣同志在《关于经济合同的履行问题》一文中指出,实际履行原则是“我国经济合同履行的第一项基本原则”。王卫国同志在《论合同的强制实际履行》一文中断言:“债的实际履行原则,是贯串于我国社会主义合同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实际履行,作为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是指当合同义务没有被履行之时,合同相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违约一方履行合同所定义务。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救济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体现出了不同的地位。在大陆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责任制度体系中的首选原则,其他的违约责任方式处于补充地位。而在英美法系中,损害赔偿则作为违约责任的首选形式,实际履行作为例外。但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之中,违约责任方式的第一选择却并非实际履行,被判决承担强制实际履行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寥寥无几。实际履行的在实务中并没有得到优先运用,这是值得反思的。尤其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之中,越来越多的案例似乎都采取这效率违约理论来加以解决,这对实际履行制度的设置带来这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5.
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在承担了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违约责任后,应对方的请求,继续完成自己没有履行的那部分合同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当前适用继续履行合同应明确和注意以下问题: 一、继续履行是经济合同法实际履行的一项重要原则。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后,根据对方要求,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当事人不能以已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为由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按照《经济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之后,“对方要求  相似文献   

6.
浅述情势变更原则在房地产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就是传统民法理论上所称的可免责原则,它包含了不可抗力部分,但免责范围又比不可抗力更为广泛,更为灵活.从直观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时可允许变更或解除原合同的一种事由.情势变更原则的具体适用应当以公平原则为前提.情势变更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只有当该情事的发生确实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时才可适用该原则,给一方当事人予以适当范围的免责.  相似文献   

7.
王洪亮 《法学》2012,(1):104-114
继续履行请求权是给付请求权的一个效力,即诉请执行力,故准确地讲,继续履行请求权不过就是债的强制履行力,而非违约责任,但其具有违约救济的效果。强制履行的规范基础在于契约严守原则,其不仅约束债务人,亦约束债权人,其目的在于增强债的约束力。自债务人角度而言,基于强制履行之规则,债务人必须给付其所负担的标的物,不能通过损害赔偿替代标的物的给付。自债权人角度而言,债权人必须先为强制履行之请求或补救履行之请求,然后才能提起解除或损害赔偿之请求。强制履行力亦有其边界,对此,不仅要在债的层面考虑排除强制履行的事由,还需在合同层面考虑排除强制履行之事由。如在合同情况下,考虑债权人是否积极行使履行请求权以及是否可以以其他交易予以替代等排除事由。  相似文献   

8.
我国经济合同法经过修改后,肾7很大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如违约制度方面体现为,仍仅对经济合同履行期满后的违约加以了规定,而对履行期届满前的拒绝履行或不能履行则缺乏相应的规制措施,应加以弥补。笔者认为较为理想的补救措施应是在经济合同法中设立先期违约这项法律制度。一、先用违约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责任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表示不履行,或有届时不能履行之情形。从这概念中可以看出,先期违约同我国经济合同法中规定的实际违约一样,只能发生在有…  相似文献   

9.
实际履行原则曾是国内合同法著述所公认的一项合同履行原则,并在合同法理论和合同司法实践中受到普遍地重视,甚至被看作是社会主义国家合同履行所独有的原则。随着我国合同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确立及计划体制改革的进行,有的同志撰文对实际履行原则提出了质疑,认为在我国已经完全摒弃了实际履行原则。有的同志则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应肯定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围绕着实际履行问  相似文献   

10.
论强制实际履行合同中的价值判断与选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叶昌富 《现代法学》2005,27(2):152-157
强制实际履行是对违约的一种重要的救济措施,但各国对此适用的条件和态度有所差异,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两大法系关于强制实际履行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认为在适用中应引入经济分析的方法加以考量,并对我国《合同法》有关问题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1.
纵观各个国家的民商事立法,都将情势变更原则纳入。从早期的情势不变原则,到后来情势变更俨然成为在各个国家民事法律中的一项具有共识性的原则,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主流学说认为,情势变更原则指的是在合同成立和履行完毕之间,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得如果继续履行该合同,则使得一方当事人因情势变更影响的而处于一个明显不公平的地位,或使得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而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的一种制度。  相似文献   

12.
实际履行原则,能否作为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这确实关系到对我国现行立法的正确解释和适用,关系到我国合同法理论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梁慧星同志在《法学研究》1987年第2期上发表了《关于实际履行原则的研究》(以下简称《研究》)一文,对我国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提出了质疑。  相似文献   

13.
强制侦查的法律控制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23,自引:1,他引:22  
孙长永 《现代法学》2005,27(5):72-81
为了把强制侦查控制在合理的必要限度以内,法治国家普遍要求强制侦查必须贯彻比例原则、法定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但我国的强制侦查在这几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以法限权”、“以权制权”和“公平救济”。其中,建立对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不仅仅是解决我国强制侦查实际存在的问题的重要对策,更是基于调整侦查权与审判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宪法权利的程序保障机制的战略需要;在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建立强制侦查司法审查制度也是可行的。在具体设计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时,既要体现刑事司法国际准则的基本要求,又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在司法审查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违法救济等方面做出适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种重要的被执行人财产的变现方式,强制拍卖制度在民事执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不自动履行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物进行强制拍卖的做法既要维护判决书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也要使被执行人的个人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我国的强制拍卖制度在这些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在很多方面存在改善的空间。笔者作为一名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长期接触强制拍卖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因此从自身视角出发,尝试对现行强制拍卖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5.
强制履行,即强制实际履行,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得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以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它是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之一。但是,由于强制履行的目的是使合同得到实际履行,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著作中,常常被混同于实际履行;由于强制履行有着强制性的特点,因此在大陆法系的资产阶级民法学中,又往往被等同于强制执行,从而造成了概念上的某种混乱。虽然强制履行与实际履行、强制执行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它们之间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垄断现象大量存在的原因及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邵艳 《法制与社会》2011,(3):181-181
行政垄断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个特有概念,行政垄断这一概念最早在上世纪80年代由我国一位经济学者提出的。后来法学界认为中国的社会经济现象完全和西方经济垄断现象不同,所以采用了行政垄断的概念,将行业壁垒、地区壁垒、政府限制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政府专有交易看作是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检察权独立的必要性检察权独立并非我国所独创。它是从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借鉴过来,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立起来的。虽然前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发生了剧变,但这剧变是由许多因素所造成,并不能否定检察权独立的合理性。笔者认为,我国检察权应当独立。首先,从法律制度与社会的关系角度考虑,我国国情决定了检察权的独立。法的物质制约性决定了法律制度是以社会为基础的,不同社会有不同的法律制度。我国是领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各地的风土民情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为此,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法律制度多元化的国家。[1]在新中…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强制侦查制度的完善,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逐步推进原则。即从实际出发,适当考虑有关方面的可承受性,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也需符合我国刑事程序制度改革的阶段性要求,逐步推进,不操之过急。二是区别对待原则。即在改革方案的设计上,要考虑打击犯罪的需求,防止过分妨碍侦查效率。因此,对强制侦查措施应实行区别对待:对高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处罚听证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仟是诉讼法上的基本概念之一,早在罗马法中,即有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其原则是:“准确认,谁就应当证明;谁要求诉讼保护,谁就一定要证明。”①这些规则明确了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我国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从性质上看是一种准司法程序,是司法庭审模式移植到行政程序上并与之融合而成的一种新型的特殊程序制度。举证责任这一传统概念,在这种移植变化过程中,其原有的含义、内容与分配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推广与完善听证程序过程中,探讨、研究这一变化…  相似文献   

20.
法律行为补正制度以法定的形式强制为前提,通过履行行为达到形式的目的,使无效法律行为变得有效.该制度与追认、确认制度存在明显区别.以履行治愈论代替合同补正制度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对形式强制的校正理论和事实合同的理论.法律行为补正制度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构建取决于对形式强制、合同无效的判定标准以及合同成立要件的法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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