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互联网经济在全球范围持续高速增长,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企业间垄断纠纷日益增多.由于互联网行业具有的双边市场、免费服务、网络外部性和用户锁定效应等区别于传统行业的特点,其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判定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呈现出多元化和复杂化趋势.应当深入分析互联网行业特点及其对互联网企业相关市场界定及市场支配地位判定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现实,对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所实施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和认定.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的终审判决,在法律适用逻辑和事实认定方法上进行了探索,形成了值得研究的裁判要旨。相关市场界定及其明确性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规范性前提要求。但由于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其相关产品市场事实上难以明确界定,同时市场份额的认定作用减弱而其他因素的认定作用增强。对此,需要对"相关市场"法律规定的逻辑价值和操作方式加以分解,在保持逻辑价值的前提下,改造操作方式。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可以不主要依赖对相关市场的明确界定,而采取对相关市场予以"基本界定",并通过证据识别与个案事实最密切联系的竞争约束,同时综合考虑其他不依赖相关市场界定又有助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因素。以此沟通个案中相关市场界定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之间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互联网市场有别于传统市场,特别是双边市场特征、“互联网效应”和“锁定效应”等,使得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方法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在宏观层面,应将互联网市场界定为采用互联网方式经营的虚拟产品市场;在微观层面,建议以“收益来源”为标准,配合“SSNIP测试法”对相关市场进行重新界定;在立法层面,应在《反垄断法》位阶下,出台针对互联网市场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诉方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我国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的法律界定问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中反垄断案件的增多变得日益凸显。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具体方法,从互联网产业运行模式、互联网产业的行业特性、传统法律方法在应对此问题上的不足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新的法律视角和路径的角度对现有该领域的学术成果加以梳理并给予相应的评述,能够为我国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的法律界定问题研究的深入奠定基础,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多理论指引。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使针对各个互联网巨头公司的反垄断诉讼案例层出不穷.在这些案件中,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总是成为关注的焦点并引发了各方的诸多争议.传统的相关市场理论难以适应互联网企业产品和服务所具有的双边甚至是多边市场的特点,因而其在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中的适用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从互联网多边平台网络外部性和价格结构非对称性等特点出发,在总结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相关市场界定的理论和方法做出适时的更新,并据此指导我国互联网反垄断的实践,才能突破目前面临的困境,为互联网产业和反垄断法自身的发展打通出路.  相似文献   

6.
我国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使反垄断法律制度面临着空前挑战。对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传统上以通过销售量计算的市场份额为考量的重点。然而,由于互联网企业区别于传统企业的产品免费性、双边性、网络外部性、锁定效应和动态竞争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式在面对互联网企业时陷入困境。面对这一困境,我国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主要根据以数量计算的市场份额和市场进入壁垒两大因素,并结合其他相关因素,对互联网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准确科学地认定。  相似文献   

7.
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是反垄断法规制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行为的起点。云计算作为新兴的网络产业在网络效应、锁定效应、双边市场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呈现出来的新特点给传统相关市场的界定带来挑战: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等特殊规律降低了合理的可替代性程度,弱化了需求交叉弹性;市场进入壁垒的地位在云计算产业中相对提升,新型壁垒的作用增强;依托于广泛网络访问基础上云计算服务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更为复杂;双边市场的存在和价格因素的弱化使得传统"假定垄断者测试法"失灵。在传统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理论和实践基础上,结合云计算产业的新特点,引进欧盟的"盈利模式测试法"、美国的"产品性能测试法"等新思路,以期为解决云计算产业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选择有效的市场界定方法一直是反垄断法争论的焦点。回顾市场界定的历史,尽管SSNIP存在明显的缺陷,但经过改进的SSNIP依然是市场界定的最好方法。  相似文献   

9.
"相关市场"界定的困惑与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反垄断法上,"相关市场"的界定往往是展开竞争分析的出发点和前提.为了使其界定的结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各国的执法机构在实践中纷纷引入经济分析的方法,并且总结出了许多界定的规则,但是由于经济生活的极度复杂性,使得这一界定过程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加之考虑到司法成本的投入和法官素质要求过高等限制性条件,要想精确地界定"相关市场"的边界便显得十分困难.  相似文献   

10.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关于互联网行业的行业规范、行业争议开始逐渐的走入人们的视野当中,其中尤以网络虚拟财产的争端为甚.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有很多种学说,但是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无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给予一个恰当的界定.在这一研究问题上,唯有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理论、性质、必要性的分析以及在立法与司法上的确立与完善,才能真正达到对网络虚拟财产全面的界定以及保护.  相似文献   

11.
相关市场是反垄断立法认定垄断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性概念。法学意义上的相关市场主要是从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来加以概括的。我国现有反垄断立法采取了定义式和列举式的双重方法对相关市场给予比较严格的界定,但在如何规制行政权力导致市场主体产生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如何在国际化视野下设计相关市场的内涵等方面,还存在着立法的不足与瑕疵,需要在这两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金融凭借着给消费者提供便利的服务及可观的收益,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如何系统完善地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也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亟待研究解决的一大课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通过消费者主体的界定、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及行业保护机制等制度的建立来共同完善。  相似文献   

13.
目前城市房地产市场中学位房供不应求、价格表现异常坚挺,这与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分布导致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价值转移至房价之上直接相关。解决学位房问题,必须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互联网非同业不正当竞争是互联网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新问题,是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中的延伸及演变。互联网行业市场本身的特殊性及行为主体的非同业特征给其行为认定带来了现实困境。在进行违法性认定时,应及时转变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思路并遵照以下路径:首先,对行为人经营角色进行区分;其次,判定行为人与受害人非同业性质;再次,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作为法律依据;最后,确认行为实质损害后果。此外,在对行为进行认定的同时,要注意通过严格把握适用边界、考虑消费者权益因素、借助行业规定加强技术性理解以及结合诉前禁令抑制损害后果蔓延,进而增强互联网非同业不正当竞争认定标准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15.
论市场支配地位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是各国反垄断法执行中的一个关键。市场支配地位包括独占与准独占、突出的市场地位和寡占等类型。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应采纳“以市场份额为主,兼顾其他因素”的标准。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程序与规则是:首先界定相关市场,其次测算市场份额,再次考察其他反映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因素,综合以上因素得出认定结论。  相似文献   

16.
在市场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法两者之间既存在着目标上的一致性,又存在着在实施过程中的冲突。本文拟从市场支配力的角度来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对市场支配力中的相关市场进行界定,然后再分析知识产权与市场支配力间的关系演化,最后分析了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力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希望通过这个角度的分析来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升温,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涌现。一方面,中介机构对繁荣房地产市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法制不健全,房地产中介市场混乱带来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拟从规制和调整中介组织违规行为入手,探讨中介违规行为的界定、归责原则、责任承担及其理论基础等,并对立法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案例】上海某大学的一名学生范某和丽水一个刚毕业的待业青年张某,在QQ群上定下了“死亡之约”。在丽水一家酒店里,他们一起点上炭火“相约自杀”。结果,丽水小伙中途放弃,上海小伙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上海小伙的家属将幸存的丽水小伙以及QQ产品所属的腾讯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丽水莲都法院对这起令人震惊的全国首例“QQ相约自杀”案进行一审宣判:丽水小伙张某和腾讯公司各赔偿原告20%(11万余元)和10%(5.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丽水小伙张某和腾讯公司均不服,上诉至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9.
当今社会已进入风险社会,现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业态,在带来消费贷款极大便利的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各种风险不容小觑。现金贷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结构的创新在于创造了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为中心的竞争型借贷市场,也让金融消费者和提供者在金融风险的吸收与分散中首当其冲。现金贷消费者保护对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贷款的风险暴露、风险承担、行业健康发展的新型风险治理范式的作用机制,折射出遵循法律规则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贷款风险吸收能力是否符合借贷便利和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的理性,这已成为现金贷消费者保护的风险治理进路的逻辑起点,并有利于实现合理价格的现金贷目标。本文通过对现金贷相关概念的比较对现金贷的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分析了风险社会背景下现金贷的法律风险及刑事风险,提出实现现金贷消费者风险吸收能力与现金贷资产风险匹配的金融风险治理进路。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呈多样化趋势。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较于原法,在一般条款、专门条款层面均能更加满足实践中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进行规制的需要。但现行法在适用过程中仍面临类型化条款明确规制的行为种类有限、类型化条款的适用有过度干扰自由竞争之嫌、一般条款存在被滥用的可能、行为正当性的考量因素阙如等困境。为破解上述困境,须通过总结司法案例群、准确界定"恶意"的内涵、谨慎适用一般条款、建立健全行业行为准则、多维度考量相关利益等路径实现对现行法相关条款的优化适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