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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遗嘱执行人制度具有保障遗嘱执行,体现遗嘱人意志和公平维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便于遗产分配的作用。由于现实国情和法理的需要,我国亟需在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式、任职资格、就职和拒绝、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见证人是指应刑事侦查人员的邀请参加到勘验、搜查、扣押等特定的侦查活动中,观察监督该侦查活动的全过程并在必要时出庭作证的人。见证人参与刑事侦查活动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然而,我国的侦查见证制度无论在刑事侦查实践中还是在立法上都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应当在观念上加强对见证人作用的重视,认识到见证人参与到特定的侦查程序中在我国目前的刑事侦查现状下对于防止公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再者应当建立利害关系人在场参与为主、见证人见证为辅的见证制度;同时从技术操作上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使得实践中的侦查见证程序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3.
我国《继承法》对普通遗嘱的形式和效力规则作出了规定,但现有某些规定存在一些明显不足。我们应当从我国新时期调整继承关系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成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重新划分并拓展遗嘱形式、规定设立遗嘱的形式标准和程序、取消公证遗嘱最高效力的规定、对录音录像遗嘱的制作和使用加以严格限制、完善见证人资格制度等多方面对我国《继承法》进行全面的修订和补充。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现场勘查程序中的见证制度,这一制度对体现程序正义、权力制衡和保障证据的可采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现场勘查见证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见证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不明确,制度本身缺乏弹性,而且对违反见证制度的法律后果缺乏相应的规定,从而导致这一制度长期以来得不到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视。因此,必须针对这些问题从立法的层面上加以完善,以构建现场勘查见证制度基本框架,从而为其在实践中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5.
一、引言 遗嘱自由,指“民法上之‘人’得依自己的意思,自由处分其遗产,决定其死后归属”。它是民事活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重要表现之一,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自由处分其私有财产的权利。但“遗嘱之自由被滥用,竟有近亲反不得继承之现象”,“社会将不得不为其付出代价”,如沪州遗赠纠纷案,杭州百万遗赠案的出现,反映出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少数道德缺失、家庭观念淡薄的被继承人正利用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特留份而只规定了“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漏洞,滥用其遗嘱自由,无视近亲之间的慈爱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被继承人说”的观点之异议继承,就是把死亡的公民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作为继承关系中的权利主体,这点毫无异议。而对于谁是继承关系中的义务主体,却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和认识。有人认为继承关系中的义务主体应该是被继承人——我们称之为“被继承人说”,其理由有如下几点:(一)现实中,一般是被继承人侵犯继承人的利益,其他人不可能侵犯继承人的利益;(二)从遗嘱继承上看,遗嘱人(被继承人)有权叫继承人继承遗产,  相似文献   

7.
20 0 1年 1 0月 1日 ,四川省沪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遗赠纠纷案。原告与被告之夫 (已因病死亡的遗赠人 )属非法同居关系。被告不能生育 ,且夫妻感情多年不和 ,长期分居 ,原告在遗赠人病逝前一直照顾其生活。遗赠人死亡之前立下一遗嘱 ,将其个人财产遗赠给原告 ,并将遗嘱进行了公证。后原告持遗嘱向占有遗产的被告请求给付 ,遭被告拒绝。原告由此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按遗嘱执行。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 ,以《民法通则》基本原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 ,认定遗嘱人将遗产遗赠给“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 ,当…  相似文献   

8.
刑事见证制度是保证国家公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之关键,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在见证制度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对司法机关依法规范侦查行为、统一证据标准造成混乱,也对我国的人权保障形成制度障碍。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从见证人的选取、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见证制度的违反后果等方面统一见证制度的程序和实体标准,为证据的可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刑事见证制度是保证国家公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之关键,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在见证制度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对司法机关依法规范侦查行为、统一证据标准造成混乱,也对我国的人权保障形成制度障碍.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从见证人的选取、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见证制度的违反后果等方面统一见证制度的程序和实体标准,为证据的可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特留份制度构建范式的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特留份”制度的产生源于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而且从立法上规定被继承人应当为配偶 和其他近亲属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已成为当今各国继承立法的大势所趋。目前我国特留份制度 仍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迫切需要加以完善。我国应借鉴两大法系有关特留份制度的先进立法经 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继承法中特留份制度的新范式。  相似文献   

11.
遗嘱执行人制度是继承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继承法》中只有一条规定,内容极不完善。而我国台湾地区的遗嘱执行人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值得参考与借鉴。我们应当抓住《继承法》修订的历史机遇,从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主体资格、主体范围与产生方式、职责与责任、资格的辞任和撤销以及报酬等方面入手,全面完善我国的遗嘱执行人制度,并为《民法典》的制定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2.
一 代位继承人是否应认定为法定继承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立遗嘱将其所有的财产留给孙子女、外孙子女 ,其所立手书是遗嘱还是遗赠 ?这些问题看似简单 ,但若不给予明确的界定 ,就可能使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最近 ,我院受理了一件有关继承析产的民事申诉案件。董某与其妻生有一子二女 ,1983年 2月 2 0日董某自书遗嘱“吾和儿子一起生活 ,由他养老送终 ,但是吾的房产权 ,由我的孙子继承。”同年 6月 2 0日董某病故 ,其妻于 1992年 2月病故。 1995年 11月 ,董某之孙提起诉讼 ,要求确认遗嘱有效 ,继承其祖父名下的房产。二审法院终审认定该…  相似文献   

13.
立足此次《继承法》修改的背景下,集中论述"特留份"制度相关内容以及我国确定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最后在借鉴大陆法系经验的基础上,应该从处理好其与"必留份"制度的关系、规定继承人范围、规定继承份额与计算方法、引入扣减权等方面着手建立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逐渐加快,民营企业不断壮大发展,股权继承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此外,随着全民炒股时代的来临,我国已有股票帐户已经高达一亿多户,股民的股票继承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还没有系统、明确的关于“股权继承”的法律法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资合性的特征,其股权继承的分额上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股票具有时时异价的特点,也存在继承时间及程序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兼具人合和资合的特征,如果继承人当然取得股权恐怕有悖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的属性。但如果不允许继承人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权,则违反了继承法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继承权。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力求完善我国股权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有很多问题。对"法定代理人"的规定存在和其他法律不一致、概念混淆、列举项涵盖以及未明确"被代理人"范围的问题;对"近亲属"的规定存在范围过窄、表述不当的问题;对"诉讼代理人"的规定存在表述烦琐重复的问题;对"诉讼参与人"范围的规定遗漏了保证人、见证人;对"侦查"则没有必要规定在本条中。  相似文献   

16.
公司章程是反映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可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作出限制或排除性规定以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这种限制或排除,包括对股权中的共益权、对继承人或者对股权分割的限制或排除。对于限制或排除继承人的自益权,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对于股权分割的限制或排除可能会导致股东人数超过法定最高限额或者股东共有股权,对此,我国立法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可适当借鉴域外立法。  相似文献   

17.
值此我国《继承法》正被修改之际,提出修改、完善立法的建议:遗产范围涵盖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观点,不符合我国民众对遗产内涵的理解和我国法律对遗产界定的传统习惯,故不宜被采纳。对于立法模式的选择,宜采取正面概括与反面排除相结合的模式,删除现有对财产种类的列举性规定,新设反面的排除性规定,同时明确被继承人之人身专属性财产的除外地位;对于遗产的性质界定,应删除“合法”二字的限定词,补充财产占有也属于遗产的范围;对于遗产范围的具体内容,应当增设不完全遗产的一般规定,专门明确其概念,然后分别在遗产分割和必遗份(或特留份)制度中具体规定不完全遗产的主要内容,包括归扣或扣减的主体、标的、免除及方法等。  相似文献   

18.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三类特殊案件中可以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但内容比较原则.在适用范围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从案件范围和“有碍侦查”的认定两个方面严格把握;在通知家属上,既要明确不通知家属的情形,也要明确通知家属的具体内容;在指定居住上,既不能与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相混淆,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在折抵刑期上,既要考虑折抵刑期的公平性和折抵刑期比率的合理性,也要增加双倍折抵刑期的救济手段.此外,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程序和指定居所内的侦查讯问方面完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9.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新近修改公布的一个罪名,与原先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规定相比,其增添了一些与原刑法第161条条文完全不同的新内容。包括犯罪主体的扩大,公司、企业负有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义务的明确,“其他严重情节”犯罪结果要件上的堵截等。  相似文献   

20.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例外情形,初步规定在1997年《刑事诉讼法》中,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做出重大调整.时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践问题丛生,主要有规定不明确,监督模式疲软;执行风险较高,执行场所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程序不规范;执行主体存在错位现象三重问题.需要通过逐步建立专门、标准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切实转变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提高情报收集研判能力和审讯水平以及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三种方式实现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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