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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劳动权从狭义的工作权到广义劳动权,从个别劳动权到集体劳动权,其已发展为一个内容丰富的、综合性的权利体系。劳动者的权利结构中,除劳动者个人权利外,还存在着劳动公益权,其享有和受益者是现代工业社会的整个劳动者阶层,而非某个或某些特定的人,其往往由工会组织来具体行使,且在特征上具有明显的社会权属性和强烈的公益属性。现有非诉机制对劳动公益权保护的乏力和传统诉讼机制对劳动公益权保护的局限性导致劳动公益权困境的存在,分析公益诉讼的优势所在,并提出劳动公益诉讼制度,从原告资格、受案范围和举证责任方面尝试构建。  相似文献   

2.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基本的、独立的人权,是农民工应当具有的法定权利。国家应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的实现。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为使农民工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应该专门为农民工建立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3.
城市他进程中农民平等的社会保障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应该并且需要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现今,一系列人权国际文件以及大多数国家都把社会保障权规定为人人平等享有的权利.然而,在我国由于法律及具体制度方面的欠缺,以及一直以来传统做法所造成的障碍,现实中农民很难切实享受到社会保障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们更需要加强对农民平等的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绝不能以牺牲农民平等权及社会公平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4.
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成员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物质条件或相关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准和维护人之尊严的权利。社会保障权以社会本位为价值目标,社会保障权具有公益属性。传统三大诉讼救济社会保障权存在障碍,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诉,在诉讼目标、功能、原告资格与民主法治精神方面与社会保障权救济具有契合性。社会保障权公益诉讼需扩大原告资格与受案范围,赋予当事人诉权,合理分担举证责任与诉讼费用,构建激约机制,运用多元化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官的司法能动作用。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社会,人们通过竞争性交易不断去实现他们的财富创造和享有相应的财富收益。经济法本质上是对人劳动能力权的保护,是对人应享有发展的自由、利益、安全的权利保护,是对人权的终极关怀。劳动能力权作为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其核心价值在于营造以人为本的公平、平等和安全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而行业协会的法律主体地位的形成正在冲击着个人的财富创造与积累,其劳动能力权的研究价值在于保护个人和企业的自由与安全发展。  相似文献   

6.
社会保障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属于社会经济权利的范畴。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权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农民社会保障权的法律价值主要体现为:社会公平、自由和生存。我国应当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壁垒,消除身份差异,消除障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社会保障权是保障公民生存与发展的一项重要权利,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公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但是仍然有部分人群,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会保障权被长期忽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方面是违反《禁毒法》及相关药品管制法律法规的违法者,另一方面,研究表明,吸毒成瘾有着复杂的医学、心理学机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又是特殊的病人和毒品的受害者,因此,对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制度进行探讨具有理论与实践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8.
当代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社会保障权是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农民作为共和国公民,理所当然享有社会保障权。建国以来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遭到人为的限制和剥夺。建立包括农民在内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是要破除观念障碍,着眼于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  相似文献   

9.
论对社会权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权在传统宪法学上与经济权利在权利内涵和外延方面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区分,而学界一般在定义社会权的概念时,通常是以国家责任和政府责任为前提,将社会权限制在社会保障权的范围.社会权不仅应当以国家责任和政府责任的保障为基础,也需要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全社会承担相应的保障义务为前提.为此,根据个人实现社会化的需要,社会权应当包括婚姻和家庭方面的权利、受教育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公民资格权、生存权、发展权和环境权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0.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合约的约定,当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此房屋时,在同样的条件下拥有的优先购买的权利.此项权利的性质为一项期待权,需要出租人在15天内将出卖此房屋的通知告知承租方.除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外,次承租人在特定条件下亦享有此权利.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应满足同等条件中的三项必备要素.并且在承租人的权利与第三人利益保护发生冲突时,应从相关的法律规范出发,以妥善解决此冲突.  相似文献   

11.
高军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7月版 周永坤教授所撰该书《序:纳税人基本权与税文化》中介绍: 作者在对纳税人基本权进行立法史和学术史梳理的基础上,将纳税人基本权界定为是一种与纳税人非基本性权利相对应的基础性权利。纳税人非基本性权利主要表现为税收征管法或行政程序法中具体规定的税收征收过程中纳税人所享有的权利。而纳税人基本权则是体现在宪法或税收基本法中的纳税人权利,在纳税人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界定纳税人基本权后,  相似文献   

12.
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舆论与舆论权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公共舆论的形成需要有质素的市民社会、独立和自律的大众传媒、对舆论权的法治保障和政治宽容、开放的新闻媒介和政治公开,其最基本的要素是舆论权。舆论权既具有权利意义,又具有权力价值,它首先是一个权利体系,与知情权、思想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密切关联,其次构成一种特殊社会权力,即政府之外的第四种权力,产生广泛的政治和社会功能。在民主政治和社会文明进程中,舆论权的主要功能在于社会稳定作用与民主政治效应。  相似文献   

13.
论男性贞操权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贞操权是指性纯洁的操守不为他人非法侵犯的权利 ,不独女性享有贞操权 ,男性同样也应当享有贞操权。随着社会的发展 ,男性的贞操权也可能受到不同形式的侵犯 ,我国刑法应当与时俱进并借鉴国外刑法的相关规定 ,将严重侵犯男性贞操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4.
配偶权新论     
夫妻关系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千古话题 ,是一个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祖先认为夫妻关系 ,是人类社会基本的人伦关系 ,是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基础。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商品经济的条件下 ,夫妻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平等是夫妻关系发展的主导方向。配偶权调整的是夫妻关系。我国婚姻法虽对配偶权没有明确规定 ,但学术界对配偶权的观点却种类繁多。配偶权应是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 ,由法律赋予夫妻的平等地、专属地、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身份权。配偶权包括七项内容 ,这些内容不仅规定了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 ,而且规范着夫妻与公众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对于社会的安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农民工是劳动者,理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应当享有各种劳动权益。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主要有:劳动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障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必须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  相似文献   

16.
在人权理念深入人心的当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享有社会救助权应予确认。该项权利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权,权利主体的范围应进一步明确,国家是该权利的义务主体,应履行尊重、保护和实现的义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实现一方面依赖于国家义务的积极履行,另一方面在国家违反义务时应予救济,救济途径应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等。  相似文献   

17.
消费者知情权与经营者商业秘密权冲突,以主体双方分别对相关信息享有权利为前提,是由于权利边界的模糊性和交叉性导致了主体间的权利矛盾。协调两权冲突的原则主。要有:利益衡量、保护弱势等六个原则。应从立法完善、诉讼外和诉讼内来协调两权冲突。  相似文献   

18.
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功能在于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劳动义务拒绝权,也是劳动者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是影响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但法律上的认可和理论上的研究并没有保障劳动义务拒绝给付权的行使.人权存在的三种形态理论为该权利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独特分析视角,从这一角度研究发现:劳动义务拒绝给付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再向实有权利转化时会发生必然的“折损”,如何最大限度减少这种必然“折损”是我们在理论研究和法律制定及实施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9.
关于“公司社会责任”之精神实质或灵魂,本文通过应用理论论证,实践佐证,包括中关之具体法律规定,美国之学术机构解释,典型司法判例,公司守则、行业守则之具体要求以及其他社会实践运动等,证明了其实指公司或董事等高管享有之一项“法律权利”,具有明显之“权利品质”!应当在《公司法》中明确废除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之“公司社会责任”,修改为“公司享有利他权”!  相似文献   

20.
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制度解构与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切实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地权,是当前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变革的出发点。本文认为,农民地权不仅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使用权,还体现为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是一种特殊的社员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民事习惯和组织章程的规定,对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的主体是集体成员,自然人因成员资格之得丧,取得或丧失集体成员权;其相对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成员资格过于注重自然增减、婚姻和迁徙等法律事实,过于依赖用于证明这些事实的户籍,应当降低户籍的决定性影响,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将成员权量化为股东权。相应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配套改革,从而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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